香港的經濟自由指數連續25年名列第一,今年首次跌至第二。但另一個全球第一,香港肯定確保不失:在全球所有人均GDP不少於兩萬美元的國家和地區中,香港的堅尼系數稱冠。
在此「疫」時,我建議香港人不要坐等政府了,應該發起早時的「眾籌精神」,廣集資金、人才、人力和技術,即時起動建立香港本土的「口罩」生產基地──自立自救、自給自足。
你可以在某些時候蒙騙某些人,但不能在所有時候蒙騙所有人!
在禁蒙面法實施後首3日,學生佔被捕者比例達55%,未滿16歲的被捕比例亦由運動首百日約3% 增至約一成,可見青少年不懂遵從法紀,以違法方式表達意見的情況嚴重。
警方關押的年輕人愈多,他們就會愈是前仆後繼。那些後來被抓被關的人將會更加激進。香港有數百萬年輕人,你豈能把他們都關起來!
馬丁路德金在美國民主政權下爭取公民抗命才可以成功,甘地當時面對是英國殖民地,英國是民主國家,所以公民抗命能成功,其他地方怎麼可能呢?中國要怎樣才會達到民主?我真的不知道。
我們需要感激燃燈人,因為沒有歷史沒有傳承沒有前人的努力,我們不知道自己從哪裏來,也很難有持久及有生命力的社會運動。
要報名其實是很麻煩的,先要細讀報考需知,繼而要下載報考表格,然後正確無誤地填好表格,還要附上近照及各種證件等。
案例是普通法中的重要一環,法官審畢案件之後,通常都會以文字紀錄他審理案件所應用的法律依據及解釋有關法理。
大眾不應抽離事件的整體性,就指本港法治已死。
教師與學校站在風浪前線,他們比任何人都關心身邊年輕人的成長。社會應該站在教師一邊,大家如到學校看看,就會看到絕大多數的教師努力在實現自己的使命,而不是從事政治活動。
法治是香港最後一道防線,如今已是風雨飄搖。這是香港當前最大的警號。
即使不相信律政司,也相信那些法官吧?年輕人本來就知道這一點,才開始衝擊。理性地看,那是「求仁得仁」。
明明說明公民抗命,以身試法,甘受牢獄之苦。但到頭來面對判刑上訴的結果,心感不忿!
這樣下去,法官會愈來愈害怕輿論壓力。群眾壓力同來自北大人或權貴的壓力,一樣可怕。
民主自決是一種權利,1997年,為什麼香港人不能自決自己的命運呢?
陳莊勤認為,無論是公民抗命,抑或「確認書」希望約束參選人承認香港乃中國一部分,都並非長久之計。
非常落力批判港大法律學院的媒體,有一套只有他們自己才通得過的邏輯推理:佔中是外國勢力圍堵中國的一着,戴耀廷是敵人;而陳文敏既然屬於泛民陣營、屬於反對派,必然是在背後支撐戴耀廷;從而可以斷定,法律學院已經成為反對派的基地;因此 RAE 的結果,剛好方便地可以作為法律學院不務正業的佐證;罪魁禍首,就是當院長的陳文敏;而假如他當了副校長,港大就變成民主派當權;說不定是英國人校長的陰謀一着。有沒有想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