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相信政府的消費有甚麼乘數效應,用一元後可取回一元的效益便已算是萬幸。以2016年的數據為例,政府的消費佔GDP的比重是9.96%,以國際標準而言,不算高。問題是政府投資的部分是否恰當?
特區政府利用深圳灣口岸為例,只能表述相類的手段,但兩事在原則上是有分別的。
在很多人的心目之中,只要香港保持其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則既可防止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的干預、入侵,又可透過促進內地經濟發展,而慢慢將可怕的中共改變過來。
香港建成有國際公信力的法治制度用了多年時間,要令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變形或逐步萎縮,卻只要中央或特區政府做多幾個政治動作。
立法會在這方面的「墮落」,始於多年前以圖劫持及癱瘓政府的「拉布」行動以達致政治目的,但多年來都無法達致這個不切實際的目的。
在面對政治環境改變、周邊地區關係轉變,以這種「不變」的思維來面對改變,顯然是不足夠的。
距離2047尚有30年,不少港人心中都有一個問題:未來回歸的路如何走?
港人看到一些情緒化的審詞而產生的政治性聯想,純講法律,是沒有根據,但講感覺,卻不是杞人憂天式的幻想。
集中所有能力,去衡量在面對的實情下的最佳解決辦法。這就是我們現今面對的狀況。
財政政策是一門高深學問,以林鄭和任志剛的料子,根本難以明白箇中奧妙。
許多國家都有立法規定使用國歌的場合和方式,以及在奏唱國歌時在場人士的行為舉止。
這次高鐵一地兩檢方案的推銷手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為何政府推行政策時必須全面準備主動出擊。
應依照管治新風格說的廣開言路,然後與民共議,找出解決辦法,而不是以務實為萬能藉口,叫港人毋須擔心。
《基本法》確定權力分立所以在香港政制中,沒有出現權力傾斜任何一方情況,但沒有用上三權分立的字眼。
曾俊華沒有守財或慳錢,只是用錢可能不夠多,更是把不少錢用錯地方。
「一地兩檢」被視為林鄭要拆掉的政治炸彈之一,作出政策決議前,首先要做的便是效益與成本的比較。
在高鐵內地口岸區有可能被拘捕的是什麼人?我沒有答案,因為被內地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的,類別可能很多。
中共人士不斷重覆這個說法,特區有沒有一個官員出來維護我們一國兩制應得的高度自治權?
我認為「一地兩檢」的理想妥協方案是,容許內地官員在「內地口岸區」對港人行使不超出CIQ的權力。
凡事總有正反兩面。DQ案對泛民是個沉重打擊,但也可視為是當頭棒喝。
今屆政府能否取得港人信任,關鍵不是官員變得和顏悅色,而是能否在尊重一國的同時,維護港制和港人的權利。
不能僵化或機械化理解「五十年不變」。變幻才是永恒,停滯不前不是香港的特色。
雖然存在恐懼,但卻總有辦法可以令個人在心理上好過一點。
回歸20年來的發展,跟這美好願景有頗大落差。
基本法序言一開頭便說:「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空喊「國民教育」,寄望予省事的簡單措施,正面來說是揠苗助長,反面來說是弄巧反拙。
若鄧小平今天仍在,面對今天的香港,他會更寬鬆還是更嚴厲?
這個授權與被授權的關係絕不能簡化為「今天我給你,你便有,明天我收回,你便沒有」的行政權宜安排。
定出原則好建立制度,便是長治久安!
有部分人認為,有關說法是匪夷所思、無稽詭辯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