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訂觸礁的主要原因,不是政府解說不足(雖然這是事實),而是市民不相信特區政府可以向中央說不,而他們也不相信內地的司法制度能夠給予被移交的港人一個公平及有人權保障的審訊。
美國的意圖,司馬昭之心;香港市民如何自處,必須認清事實。如果中美談判順利進行,矛盾暫時消退,曾經參與遊行的都會被出賣,到時再幡然醒悟,已經太遲。
透過良好的管治常規,由法定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藉舉行公聽會和傳召各方證人,更廣泛及全面客觀地調查612事件警民衝突的成因和經過,並提出改善建議。
上次佔中和旺角暴亂之後沒有認真地檢討和汲取教訓,進行調整與改革,便落入今次鎮壓不成、政府全軍盡墨的困境。
粵人謂講爛口為「炒蝦拆蟹」,此則甚妙;炒蝦為北語「他媽」諧音,拆蟹則為粵語同音字之XX諧音。清末廣東名士何淡如有一趣聯:老插到來一於扮蟹,少婦經過切莫炒蝦!老插,昔粵人指扒手也。
「不移交則審判原則」 800多年前已納入普通法應成為修改《罪犯條例》的首要選項。至於如何和現在的條例和條約銜接,可參照英國的分類辦法。
這次包圍警總雖然是一次創新以及可能有效的嘗試,但可惜的是有利亦有弊,它必然令社會更為撕裂和對立。
「一國兩制是一個全新的國家治理模式,因此很多深層次矛盾要在實施過程中才能表現出來,這些矛盾,無論中央或香港,都是第一次經歷。」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19-06-21
自由呀!你的日子難道永遠不會來到? (和平示威 – 法國 路易絲米歇爾 1870)
林鄭月娥在日前的記者會上希望港人給她第二次機會,她應該得到嗎?我覺得應該給她第二次機會。每個人如果承認自己的錯誤,都應該有第二次機會,包括林鄭月娥在內。我們應該視她為一個普通人,而不是行政長官。
修例事件爭拗停止之後,我認為香港未來,應由政府牽頭,立法會、民間團體、教育界、社工等各界別,攜手推動香港和平運動。
香港一直是守法守秩序、自由多元的國際城市,怎麽成為一個「示威之城」?
林鄭根本不會聽取別人意見,過度的自信亦令她目空一切,最終她在修訂《逃犯條例》一役遇上滑鐵盧,大敗而回。
純粹從工作及執行能力表現,林鄭及數名主責《逃犯條例》的高官,應該要被中央炒掉。內地面對經濟向下、貿易戰升級至各層面之際,香港問題從來都是敏感,而一場風波,更加弄至一團糟,完全忽略G20召開在即。
假如林鄭的形象與處事作風不是那麼易為人詬病,又怎會惹來200萬人上街,人們對她的憤怒甚至超過反修例本身?
即使外圍環境持續不明朗,社會氣氛近期出現緊張,但整體來說,香港的經濟及金融市場仍然穩健及有秩序地運作。
四贏的修改《疑犯條例》框架,即:一個港人能放心,國際社會能釋懷,台灣能接受,內地疑犯能送返的方案。「不移交則審判原則」是其中一個核心機制。
林鄭月娥今午會見傳媒。她認為修訂《逃犯條例》工作不足,為此負很大的責任。事件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她為每一位香港市民真誠道歉。
「6月起義」令香港人社會責任感進一步覺醒,政治成熟,這次全不提港獨、不講「自決」,不事虛幻,只要生存,不為政制民主改革、更無關23條,只捍衛最低的底線。
本港仍有龐大貨幣基礎,而過萬億元外匯基金票據,稍作額外處理,資金就會釋放,市場利率就自然回落。可是,對於樓價仍處於歷史新高之際,當局或需作更多考慮。
理順民情、在「兩制」之間促進和諧互信、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是特區政府的重大責任。為此,不存在面子或威嚴的問題。嬴得廣大民眾的信任,就是彰顯公權力的最大依靠,謙卑就是力量。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今晚會見傳媒。他表示6月12日金鐘發生警民衝突後,至今拘捕32人,15人涉及暴力罪行,當中5人涉與暴動有關。
遊行當天的人數令全城交通癱瘓。因此,在修訂《逃犯條例》和林鄭處理事件的手法上,絕大多數香港的普通市民和精英是否強烈不滿,政府和建制派可以不說,但不會不知!
反對修例人數之多、情緒之激烈,前所未見,暴力衝突升級以至失控的可能性不斷增加,如果政府堅持修例,對抗升級,衝突加劇,萬一發生嚴重傷亡,對香港和國家造成的傷害將難以估計。
現實是香港的整體環境還未如年輕人所描述的那麼惡劣,反對派只有條件動員理想主義的年輕人搞騷亂,卻沒法發動相對現實的成年人搞革命。
有老友問,以現在這個情况,政府撤抑或不撤,叫我用最簡單而肯定說話回答,這是大塊文章,又怎可以三言兩語說得到?
以往的顏色革命針對的是個別國家,僅只有地緣政治的戰略考慮,阿拉伯之春便是首次的大區域協調戰役。今次香港的情況是美國逐步升級對中國的攻擊,尤其是近年美國已公開地用不同手段攻擊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