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寶龍的7天澳門之行,與他上次訪問香港的情況相似,這表明中央對兩個特別行政區一視同仁,沒有延續「大香港、小澳門」的舊印象。
《基本法》與港人息息相關,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為大家講解當中有趣的故事,加強大眾對《基本法》的認知。今集談到「三權分立」的概念應如何界定,以及香港三個機關是否符合這個描述。
在特朗普的支持者看來,拜登千方百計要陷害特朗普。美國的黨爭愈演愈激烈,民主、共和兩黨勢將變成不共戴天,有人甚至預期會發生內戰。民主社會以和平方式進行的政黨輪替能否持續亦成疑問。
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1973年對Roe v. Wade一案的裁決,將導致美國的婦女無法繼續享用墮胎自由。作為民主黨,拜登擺明車馬要設法推翻最高法院的主導,最高法院的裁決最終依舊離不開行政主導。
政府的成立不會三分而立,但運作宜三分而治,以防濫權。由於三權分治為的是更好服務國民,個人認為說分治而互相配合並無不妥。
今天不少港人質疑香港是否仍有法治。將會退任的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相信香港依然有法治,因為法官仍然是根據《基本法》和司法誓言去處理案件。不過,馬道立迴避提「三權分立」這個變得敏感的言詞。
林鄭月娥說,外媒在報道香港時並不客觀持平,特區政府要修補國際形象。修補形象,要弄清楚為什麼人們老是信他們、不信你。
去年竟有高等法院法官李瀚良公開參加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聯署聲明,我認為其行為懷有強烈政治信念,欠缺司法情操,影響社會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及觀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應該適時處理,作出勸喻及提醒。
美國最崇尚三權分立,但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受到行政和立法兩權粗暴的干預。在香港,法官的任命完全由司法界自主,雖然《基本法》寫明大法官由行政長官任命、經立法會同意。
三權分立,我覺得香港的教育局要把這個課題刪除,因為政治不正確。香港並不是一個獨立政體,互相制衡、司法獨立對香港來說是一個很重要的核心價值。
《港區國安法》是由不是奉行普通法的內地草擬,通過前沒有經過在港諮詢,難免令一生在普通法地區審案的外地法官感到疑慮。
12名港人因參與反修例運動,涉嫌觸犯多項罪行,企圖逃離香港期間,被內地公安拘捕,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政府有關的回應未免顯得官僚,甚至有點冷漠。
形名之爭,由來已久,戰國時代公孫龍提出「白馬非馬」,近似英文specific(具體)不等同generic(通類)之意。按此,此「三權分立」不同彼「三權分立」。
教育界對通識課莫衷一是,比較「中立」的校長或者教師,願意放下成見,為了盡量給學生一個較為完整的圖畫,兩種對立史實與觀點,都給學生講。
假如普及社區檢測計劃屬於失敗的話,而港府和建制派的其中一種說法是──「有人挑撥離間,唱衰這個計劃;甚至有人散播謠言,採集的樣本將被送到內地去,引起市民的無謂擔心。」到底這個原因能否成立呢?
如果林鄭是特區政府的核心,那麼她必然是最高領導人。但請不要忘記,中國是香港的一部分,只有一個真正的核心領導人習近平。這會將林鄭降級為從屬的核心領導人。
最近「三權分立」,引發了很多討論。本文簡介了「三權分立」的起源,弄清楚這詞的不同理解。用了「關鍵字搜查」,發覺原來廣泛流傳的往往並不是事實。
名牌效應的對立體就是標籤效應。當然,兩者相同之處,就是擁有與其他相若品牌顯著不同的地方,但分別就是後者往往被別有用心的貶抑者,突出其與主體相悖的瑕疵。
司法方面,回歸前,香港一直享有司法獨立,而且這項優勢在回歸後受《基本法》保障。但是回歸前,人事任命方面沒有分權可言。
港澳辦和中聯辦發表聲明,指出香港政治體制並沒有實行三權分立,必須糾正。林鄭月娥表示,行政主導不等於特首會干預司法獨立,特首亦有責任確保《基本法》得以全面貫徹準確落實。
純粹從政治體制角度看,香港這個非主權特區不是百分百符合主權國家所實行的「三權分立」制度,是有一定道理的。問題是,為何這個論述不在香港回歸時說清楚,而是相隔十多年後才因應政治氣候改變而「撥亂反正」?
《基本法》有關特區政治體制的規定,是否體現了三權分立?確認了特區的政治體制「是」或「不是」三權分立,有什麼實質後果?
所謂的三權分立,只是體制內部運作的需要,並非絕對的。美國為了對付中國,就擺明車馬,會三權合璧,甚至連傳媒、教育、NGO都要聯手出擊。
在這場有關三權分立的爭論中,香港有很多學者、法律界人士、評論員很認真地討論什麼是三權分立,行政、立法、司法機關的相互關係等等,但沒有觸及兩個核心問題,亦因此只能與中共官員各説各話。
香港有沒有三權分立再度引起議論,特首林鄭月娥公開表示,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前一集主席開咪更指出,香港從來都沒有三權分立,他在今集主席開咪再深入分析這個問題,一起聽聽他怎樣說。
最近三權分立引起爭議,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指出,雖然行政、立法與司法機關,且各個機關互相制衡,司法獨立的原則也受《基本法》保障,回歸前都沒有三權分立。在今集主席開咪曾主席有詳細分析。
香港的法律界往往只曉以他們熟悉的普通法觀點來理解「三權分立」,既缺乏歷史視野,亦不懂現實政治,卻又自以為是,目空一切。
為何今屆政府要否定三權分立這個客觀存在的事實,甚至不想學生認識?我只能從政治角度分析。這個做法是想順應中央強調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的立場,這也是今屆政府凡事都先講求政治正確的一個例子。
港府引發有沒有「三權分立」的爭論,試圖一錘定音:「沒有!」跟着,官員和建制派紛紛拿出理據,合力炮製一宗「三權分立謀殺案」。
林行止指出,經濟硬體一流的上海和深圳,搞了這麼多年,投入那麼多人力物力,竟無法與經濟增長同步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所以如此,核心問題便是三權不分立而是「互相配合」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