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政府推動的士業改革是茲事體大,實際上牽涉範圍很廣,假如這次最後功敗垂成或不了了之,勢必招來其他既得利益集團的反撲,令革新香港更遙不可及,長遠甚至無法與國際及內地接軌。
的士也可用這個方法來提高車費,一個人如果坐Uber去某地要200元,即使正常的士費只需80元,他們亦唔介意畀150元;換句話說,Uber可以是的士「收費指引」,這亦是有人不要求取締Uber的最大原因。
孫正義在是役中對美國矽谷中人大有功勞才對,可是,同行始終如敵國,在事後的各種表述之中,矽谷中人對孫公的作風的批評,愈加尖銳。
全球疫情令到食品外賣業務忽然之間加添更大亮點,外國機構估計過,單在美國市場而言,兩年後餐飲外賣業務有七成都會經Grubhub這類中介人處理,證明市場龐大。
只要肯付出,其實在頹系畢業出來都會有一番作為。
除提供優質的士外,亦應容許Uber等共享平台經營,同時就此立例規管,如不遵守規例即可被拘捕。總而言之,政府和市民應該對共享平台持開放態度。
我們進行融資工作,小米的雷軍投資了1億美元給我們。雖然表面風光,但融資過程中確實遇上了不少波折。
香港市民普遍認為的士司機服務態度不佳,所以建議要加強競爭,引入多些優質的士,例如Uber,但的士司機服務態度就此改善嗎?
香港目前還沒有關於共乘汽車的研究,我希望政府會進行相關的研究並盡量從中得益。
就Uber與Airbnb來說,兩者其中一個分別是它們背後贏家和輸家的分布大有不同。
我會再提議局長,研究怎去利用共享經濟來解決交通擠塞問題。
行業壟斷的既得利益者會遊說政府向創科說「不」是自然的事,文章提到的例子目的在指出,這現像不是香港所獨有。
儘管國際貿易會導致收入不均,但許多經濟研究發現,收入不均更多是源自於科技發展及教育普及。
大家日常生活中常用好用的科技產品,有幾多樣是由政府帶頭設計研發的?
Uber必須盡快向投資者提供合理的回報,怎有條件向消費者讓利?
來港近三年的Uber想約見創科局或運房局的局長,仲難過見死鬼Steve Jobs。
作為KOL或時事評論員,強要為各項經濟活動分門別類卻有點無謂。
我不是KOL,但我亦沒有精神病,讓我這個正常人為經濟學研究院作一個正常的Q&A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