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位處北方的新界西北和新界北尋找有潛力的區域,進行新發展區式的高密度、集約而宜居式的發展,是最能滿足上一篇文章所述的三個條件,可行而合理的發展方向。
「明日大嶼」願景推出後受到多番討論。規劃署前署長、香港理工大學賽馬會社會創新設計院總監凌嘉勤教授指出發展香港土地沒有速成的特效藥,包括發展棕地,填海是另外一個必然選項,只有科學規劃才能保障各方利益。
30年過後再回望,「玫瑰園計劃」可謂奠定香港發展基石,作用無容置疑。為何現時社會卻只將整個發展藍圖局限在居住問題般短視?
香港不是地理上沒有地,拿不出土地,主要原因是政治問題,用任何的一種地,都必會有不知從哪裏跳出來的利益集團反對,他們也大多懂得以自稱為正義作包裝。
林鄭說,「明日大嶼」分階段進行,首先研究1000公頃的填海,然後才決定最終的填海規模。既是如此,《施政報告》為什麼不可以說繼續研究「東大嶼都會」計劃,考慮在原來的1000公頃之上增加700公頃呢?
我們在9年前提出的所有反對理據,不只全部應驗,甚至程度比我們所想像中更糟。如果當年我們要反高鐵,今天通車了,也沒有反過來叫自己當天贊成的理由。
就東大嶼都會及吐露港填海這類建議,我們反對任何好大喜功、不必要的和規模過大的基建投資,建議以平衡、理性的態度、從多角度評估所有可替代方案。低碳及節約能源是首要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