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周二(5日)上午9時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開幕會。國務院總理李強發表任內首份《政府工作報告》。他指出2024年發展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5%左右。
一年一度的兩會,不是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利用來爭取選票的場合,而是和全國人民溝通的制度化的機會,做到集思廣益,兼容並包,求同存異,謙遜尊重,與時並進,真正發揮一個成熟的民主代議政治體制應有的作用。
中央、特區政府、愛國力量乃至廣大香港市民都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務求把一切阻礙一國兩制實踐的因素制止於萌芽階段,讓一國兩制能夠行穩致遠。
香港選舉制度改革後,不少市民擔心從此不再改變,與普選無緣。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改變與否關鍵在保證「愛國者治港」,而人大常委也可以按香港需要修改制度。至於為何要加倍珍惜新制度?一起聽聽他的分析。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條例,宣布原訂3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押後至5月8日,提名期改為4月3日開始,4月16日結束。另外,香港將加大力度採取各項措施,包括正制定全民強制檢測的方案。
打算在香港參政的人必須明白,香港已回歸中國,而現實的中國乃由中國共產黨執政;中共是不會容許以推翻中共為目的之政治人物在香港政治舞台上扮演角色的。
香港回歸24年,經歷了異常嚴峻的政治動盪,反映選舉制度有缺失,現在是時候深刻檢討,什麼樣的政制最適合香港的實際情況,最有利愛國者治港,最有利「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基本法》第121條在有關租金不變的條文中,列明「鄉村屋地」、「丁屋地」,而第40條卻沒有列明丁屋或丁權。這是否表示在草擬此條文時,人大有意保留丁權可以因時因地而改變的彈性?人大可否做得更多?
我過去對國家事務、香港事務,最為上心,朋友笑我「已到了一個恨愛不分的地步」。於是,盲目的愛、溺寵的愛、有錯而不責善的愛,排山倒海地湧出來,像山泉,像瀑布。今天,我仍不否定愛,但關鍵是怎樣愛?
人大常委的「雙十一」決定,是要重寫遊戲規則,泛民如果不認同,就只能離開議會,走向街頭。對香港來說,這意味着政治生態會進一步惡化,政黨會更極端,兩極化將會令社會更加撕裂。
今次DQ4位議員,一名在參選時被判斷為不擁護《基本法》和不效忠政府的議員是否等同他已違反其就任時按《基本法》第104條的效忠誓言,值得商榷。
如果香港的反對派人士希望以議員的身份進入立法會,他們別無選擇,只能成為「忠誠反對派」。他們駕輕就熟的拉布策略或必須非常謹慎及很少採用。
西方民主體現在政黨可交替執政,今天的反對黨可以成為明天的政府。因此,反對派維護現有體制是理所當然,毋須經過什麼忠誠的考驗。香港的情況卻複雜得多。
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決定,不是要趕絕立法會裏的反對派,而是要人們知道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別行政區,違反擁護和效忠的事不能做。
人大常委會確定了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後,特區政府立即撤銷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和梁繼昌四人的議員資格。中原集團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施永青認為,反對派的訴求已經超出北京容忍限度。
特區政府根據人大常委決定撤銷四名議員資格,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今集主席開咪指出,人大常委會決定是有所依據,一起聽聽曾主席的獨到分析。
總辭的泛民議員辭職日期於12月1日生效。由現在至到12月1日期間,仍有超過半個月時間,究竟一眾泛民議員會不會上班?
反對派的政治資源與能量會大跌,這不是高叫幾句口號自我陶醉便可化解的。為何他們會跌入此政治生命大大縮短的困局?我隨手一算,也可看出他們犯了7大錯誤而仍不自知。
人大常委會決定現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至少一年,但沒有表明被DQ的4位議員不可留任。泛民決定留任。他們想不到的是,立法會復會後不夠一個月,人大常委會竟然決定DQ四位以為過了關的議員。
人們不斷觀察香港近年的變化,都問同一個問題:「如果這隻生金蛋的鵝死了,那麼,兇手是誰呢?」
作者:
楊必興 P H Yang2020-11-12
林鄭向北京求助,根據11月11日人大常委會決定,再DQ 4名民主派議員。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批評北京和港府是宣告一國兩制死亡,其他15名民主派議員今日集體總辭。事件觸發國際社會譴責。
世上沒有一個政府會接受一個不認同國家基本體制的人來當議員。美國就不可能讓一個想在美國建立伊斯蘭國的人來當議員。同樣理由,中國政府亦不會容許那些抗拒回歸,不接受一國兩制的人當議員。
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現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認為,解決了立法會繼任一年的問題後,特區政府當務之急是搞好防疫和抗疫工作,同時要聽取民意,改善日後選舉的安排。一起聽聽曾主席的分析。
中央立《港區國安法》過程迅速,是否在今年人大會議才提出呢?香港唯一一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披露,原來中央在去年十月已經着手立法,不過大家都忽略了。譚耀宗為大家細說立法始末。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認為《港區國安法》做得相當不錯,希望可以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也希望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我認為,北京今次立法目的,除了想懲處那些出賣國家利益的違法分子之外,更在於要為回歸第二階段即將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提供法律依據。政府第一步會做的,我認為將會是清理公務員隊伍。
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指出,在「港區國安法」通過之後,如果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能夠有效地擔負起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確保國家安全在香港安然無虞,中央就沒有必要行使管轄權。
今天中共就要快、狠、準。不過,欺善怕惡不是謀略,只懂惡更不是良策。長此下去,只會出現大家都不想看見的結果。
無能也罷了。既然港人討厭,北京又不信任,無能的林鄭政府早應引咎辭職。不辭職也罷了,好心他們也作些少謙卑狀,把尾巴夾在後腿之間,不要再扮信心滿滿、頤指氣使。禮義廉的港官,知不知道恥字怎麼寫?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