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會對中央政府對港政策的理解,一般來說都不從中央政府的角度來考慮,而是按本地的討論隨意地詮釋,甚至不理中央政府公開的文本,自作主張,自以為洞悉中央決策的過程來自我制訂領導人決策的實際意圖,與中央公開的聲明之間造成巨大差別。
上述現象相信是源自兩個方面。一是一些港人把本身的利益凌駕一切,認定中央政府只按他們個人利益來制訂政策,捨此便是不合理、不正常,也因此樂於把中央與他們利益不符的政策視作權鬥的結果,然實際並不是這樣。這些人除了是極度的自以為是和自大外,還是掩耳盜鈴,以為世界所有人,包括中央政府,都是像他們那樣極度自私和愚蠢。
另一是香港到處都是中國問題專家,包括媒體上的專家和寫文章忽悠洋人的學者。他們竟然以為自己知道中央決策的內情、具體細節,以及每個領導人的心意和企圖。佔中期間,有專家和學者告訴示威者,中央政府必然屈服,改革或開明派戰勝保守派。事實上,他們從來都分不清甚麼是改革派、甚麼是保守派,哪個領導人屬於哪個派別也是胡亂錯配。更重要的是,他們從來不知道中央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領導層是怎樣決策的。因此,以無知出發便可以胡言亂語,瞞騙社會,實質是把他們個人的政治偏見和無知替代社會和大學應有的知識。
中央政府怎樣澄清,對這些人都是沒用的。也因此,中央對香港政策也毋須考慮他們的異見。
對港政策要定原則
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政策很簡單,一是堅持主權與治權,香港的高度自治是在中國的治權下實現,不能以高度自治否決中央代表國家對港實行治權,甚至挑戰中國主權,因此港獨必然嚴厲禁制。或許《基本法》23條立法可逐步推行。但從殖民地接收過來的法律已足夠取締任何傾向港獨的政治行為,特別是有明顯刑事犯法的舉止。過往的問題是中央與特區政府有法不依的結果,與高度自治和民主化無關。
二是五十年不變是香港制度在主權治權在中央手裏之下,可以與內地制度有所差別。五十年凝固不變是曲解鄧小平,也是對社會發展全無最基本的認識。香港一制會演變,因而《基本法》的具體條文可循憲法規定的程序修改,但不能突破主權治權的大原則,也不能與內地制度一體化。事實上,內地制度並不一體化,且如經濟特區、自由貿易區等不停地尋求改革變化。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應是兩制在一國之內共同演變、互相促進,提升中國整體制度條件,是變中求進,在分別中求合作。
三是在釐清政治底線、追求制度演化中要求港人自治。在放手之餘不能干擾競爭,反而應成為競爭和多元化發展的監督者,不容官商勾結,不容外力介入,也不讓貧富過度懸殊造成大多數利益受損,不讓政商破壞環保生態文化保育。中央是作為香港社會的監護人,保障國家利益和香港長遠利益,在此以外讓港人高度自治。定出原則好建立制度,便是長治久安!
原刊於《東方日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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