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香港大學(Wikicommons)
最近港大醫學院公佈,由新一屆大學聯招收生開始,改為只要4科必修科達標,收生時只計考生任何最佳6科成績,而不再限於4科必修加2科選修科。換言之,考生如中文科成績一般,可用成績較佳的第3科選修科成績替代,提高獲取錄機會。
這是一個很好的改良建議,值得支持,甚至應推廣到其他大學的其他科系。較客觀地問:為何這麼遲才有這醒覺?
兩文三語 應作微調
理論上,4科必修科達標,即是中文、英文、數學和通識科分別得到3、3、2、2級,再加上良好的1科或2科選修科成績,分數理想,就能獲得升讀大學的機會。但香港的大學學位僧多粥少,造成考生要比試各科成績。水漲船高之下,現在4科必修科成績如果沒有4級,便很難跨進大學的門檻了。
或者說,任何考試評核都是甄選制,公平比試,百駒競走,能者奪魁,計分當然是計算最佳得分了。在學位難求下,各科成績都要優秀,中英數通都要具備競爭力,要求分數自然是高了。
這個意見,表面上可以成立,但卻沒有考慮到香港學習的特殊情況。香港大概是世界上極少有在中學階段要求兩種語文(母語+外語)都要精通的地方。原先定立的語文要求界線,是中英兩科同具3級就可以了,但因供求關係而提升為同需4級,就會很易帶來諸種不公平。
平心而論,語文天賦人人不同,即使同一種語文,也有軒輊之分,何況兩種不同語文?特別是理科學生,語文能力相對較弱,要求其中一種優秀還有可能,兩種俱佳,比例相對較少。用這標準來劃分成績,很易會有滄海遺珠。一個人一生可能只有一次報考大學機會,就因個別科失手而誤了前程,你說是不是很可惜?
死亡之卷 坑害學生
還有一個引起極大爭議的問題,就是中文科的考核方式,一直以來引起詬病。自新高中學制開始,中文科引入能力導向命題,講讀寫聽樣樣俱齊。表面來說這是全面的考核,但對一科母語這樣要求,忽視當中情意成分;特別是廢除範文,使考生學習無所依附,不讀書或可取得良好成績,但讀了書卻又可能陰溝翻船。尤其是文言閱讀理解,平日沒有文言範文學習,卻又有很深入的理解考核。普遍學生稱之為「死亡之卷」,就可知當中作弄甚至坑害了不少人。入大學要這一個難以掌握的科目考獲4級,是不是製造太多寃大頭?
新高中學制實施以來,不少家境較佳學生,為免被設計不周的學制折磨,很早便選擇放洋之路。剩下沒法海外就讀者才要留港搏鬥,對於有自我要求者,壓力之大可想而知。
其實參考舊制,就知過去升大之路,沒有製造這麼多人為樽頸。比如過去中學會考,中英文或許只考獲 D 級,只要其他科目高分,便有機會入讀預科。預科雖然必修中國語文文化科,但這科只考一般文化常識和語文的基本應用,而且及格率奇高(超過90%),基本上難不倒人。而高考英文科也只需 D 級,其他選修科優秀,即使入讀港大也有機會。而排名較次大學,中英語文要求也相對較低。
廣納人才 為學之道
過去就是這種甄選制,把不少年輕人才送入大學,畢業以後貢獻社會。現在中英文4級的要求,即是過去由中學會考以至高級程度會考,中英文科一直都要同時獲得 C 級,才能上到大學。即是時代愈後,考核標準愈不公平甚至愈不理性,只有令香港平白損失一批人才。
擔心這樣會降低香港的語文水平?不會的,3級的要求其實不低了,最少進入大學可以應付到學科的語文水平。何況入了大學,還有自我求進的空間。學科倚仗選修科成績多於語文成績,這是世界的通例,香港為何需要特殊的例外?
香港大學醫學院可以這樣做,其他大學其他科系沒有理由不能這樣做。只要稍為微調收生規定,即能廣納專屬人才,這不單只是大學之道,可能更基本是為學之道。撥亂反正,就是需要這種擺脫成規的視野和勇氣。
原刊於鄭楚雄網誌,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