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在急症室大半天,到下午三時左右才做完檢查,確定是栓塞性中風,於是辦理入院手續。(Pixabay)
2001年9月2日,我在家裏因站在旋轉椅上取書而摔了一大交。初時以為只是小事而已,但還是聽從曼儀的勸告,次日去了見校醫趙夏瀛醫生。趙醫生比我稍遲入職中大,入職後不久,就不知不覺成了我的「家庭醫生」。很多年後,在拔萃校友的一個聚會裏,見到她和雷兆輝在一起,才知道她是兆輝的妻子。我們自此就變得非常熟落了。她檢查過後,也以為沒有大礙,因此只是教我小心觀察身體狀況。第二天早上,感到胸口隱隱作痛。這天下午,我在黃毅英負責的「課外活動」科客串了一節。上完課後,我再去見趙醫生。她知道了,便立即安排我去威爾斯醫院照X光。回到教育學院時,剛巧遇到毅英,他正準備回家,於是坐他的順風車去醫院。
醫院不放人
怎知一照完X光就給「扣留起來」,不許離開。原來有三條肋骨斷裂了,肺內充滿血,因此必須留院治理。初時,主診醫生束手無策,不知應否把積血抽出來。因為我長期服食華化林薄血藥,他擔心手術會引致流血不止。第三天,經過心臟和胸肺兩科的教授會診之後,終於決定停藥,待INR降至1.5與1.8之間才施手術。他們指出,這手術不無危險,但不應不做。這手術兩天後施行,幸好「吉人天相」。
大學扣押車
我在醫院住了一個星期。入院那天,辦妥住院手續之後,便立刻致電中大的「保安組」,告知我入了院,不能回中大把車開走,請他們不要「鎖車」。按中大的規例,教職員的車是不能留在停車場過夜的。該組的負責人說,一定要按章辦事,不能通融,並着我請人把它開走。這實在令我為難:已放了工,這個人往哪裏找?要他做的工作可不少:來醫院取車匙、到中大取車子、把車子開到匡湖居、然後自行回家。整個過程估計需要六個小時。誰願意做這項工作?為什麼要這樣做?我決定不理,到時再說。
入院前,張灼祥曾邀約一起參加9月10日特區政府在尖沙咀「香港洲際酒店」舉辦的首個「敬師日酒會」。抽血前,我以為要爽約的了。抽血後,情況大為改善,以致院方容許我請假出外,因此得以如期出席酒會。這個酒會由特首董建華主持,參加者主要是校長,他們每人都要邀請一位唸書時敬愛的老師同行。這個酒會在不知不覺間加深了我和母校的關係。
酒會後第二天早上,醫生巡房後,我便出院了。中午回到大學,看見汽車被鎖,便致電保安組,請他們派人來開鎖。他們不肯,要我上山到他們辦事處繳了罰款才開。我拿他們沒法,只好找同事開車送我上山辦手續。事後我寫了一封投訴信給行政事務處。兩個月後,消息傳來,保安組的負責人「馬幫辦」給辭退了,據說主要是因為協恩中學的師生來參觀時,他嚴重失職,給投訴到學校高層。
中風入院 左邊身不能動
2002年9月18日,不幸中風。那天早上六時醒來,要去洗手間,但站不穩,只好返回床上。兩三分鐘後,感到情況不妙,便請曼儀叫救護車,送我去醫院。這時,我還是很清醒的,仍然懂得要求送去威爾斯醫院 (西貢區一般是送去將軍澳醫院的),但途中便感到暈眩了。在急症室大半天,到下午三時左右才做完檢查,確定是栓塞性中風,於是辦理入院手續。
模模糊糊地度過了一天之後,第二天有護理人員來檢查和教我如何飲食。第三天又有護理人員來測試我的機能和反應。我右腦受損,因此影響了左邊身:眼前的影像全部變成兩個,它們的距離跟影像的遠近成正比;說話不清,無法唱出「我的家,在東北的松花江上」,一個音也唱不出;面部表情哭笑難分;難以移動左手和左腳,手指和腳趾都無法控制。
物理治療師要我用左手把桌子上一件約3立方公分的輕木頭,從A點拿到相距約20 cm的B點。我用了超過半小時才完成任務。從伸出左手到拿起木頭,需時約15分鐘,其間多次失敗,先無法觸及,後無法拿起木頭。拿起木頭之後,又無法移動左臂。後來幾經辛苦,轉動身體,才能讓左手轉到B點之上。這時,想輕輕放下木頭,但辦不到,手不聽腦指揮。最後只好放手,讓它掉在B點上。這過程花了超過15分鐘。這半小時的操作是一個非常艱辛的過程,我痛到滿頭大汗。任務完成後,我感到筋疲力盡。
堅持物理治療 為完成世界歷史地圖集
第四天,主診醫生梁慧康巡房時,我向他詢問病情,他建議我作好心理準備,日後可能要生活在輪椅上。我想:如果這一天真的出現,我還可以讀書、寫作和下棋。於是,我開始構思我早前想過的一個計劃:編一本中學適用的世界歷史地圖集。
第五天起,我每天都到物理治療室接受一小時的治療。再過兩天,院方讓我轉到着重護理的沙田醫院。在那裏,我每天上、下午分別進行一小時職業治療和物理治療活動。前者着重上身,後者着重下身。很多中風病人怕痛,拒絕參與或敷衍了事。我的態度剛好相反,每次都早到遲退。碰巧醫院又有個電腦房,供病人用,但它的利用率低至接近零。我知道有這設備後,經常到那裏「蒲」,跟朋友通電郵。初期用左手尾指按「a」時,一出就是十餘個,到出院時便已降至三、四個了。
我在沙田醫院住了四個星期,便因復原進度良好而於10月22日被「逐」出院。我沒有理會醫生給我的病假,次日便恢復上班了。初期往返都要乘坐計程車。
回家後,我每天晚飯後都慢步十餘分鐘和到健身室運動三刻鐘。搬到薄扶林花園後,沒有了健身室,我只能步行和做柔軟體操。前者我能堅持,基本上每天都做,而且不斷加強運動量:由慢走變急步,由十餘分鐘增至四十五分鐘;但後者則由經常做倒退至偶然做。原因很可能不是定時做,以致未能養成習慣。可見「習慣」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不可輕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