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香江歸故里

她出院後,便第一時間奔向三文治店,打點業務,跟着和 Kevin 一起,開車到附近的超級市場買貨!曼儀和我看在眼內,痛在心裡。愛莫能助,徒呼荷荷!
封面圖片:穎之初為人母。
 
2000年4月下旬,我懷着沉重的心情返回哈市後,還不到一個星期,就收到一份來自香港的電傳:匡湖居的租客準備續約。香港當年的法律規定:住客要續約,業主不能不租,但租金可以重新釐訂;若談不攏,可請租務法庭裁定。租約是跟一家跨國唱片公司簽的,住客是該公司的二號人物。初期入住的是一對英國夫婦,我們相安無事;後來換了一個美國人,關係不覺日漸緊張起來。
 
這時,香港的樓市下滑,他以公司代表名義,要求新租約削減四成租金。我只答應削減二成。幾度書信來往之後,仍然沒有結果。最後,我說:「既然談不攏,就讓租務法庭裁決吧。」此語一出,幾天後,就收到他的退租信了。我因此決定6月下旬返港收回房子。
 

撤離哈市 首要賣屋

 
與此同時,我們也在安排撤離哈市有關事宜。首先是賣屋問題,這不難解決。因為地點好、風景美,想買的人不少,但由於價錢比較高,很多人望而卻步,不敢還價。話雖如此,房子在5月中推出後,不到三個月便以68萬加元賣出了。這價錢雖然比買入時高出13萬,但因為加元兌港幣的價格下降了而導致幣值損失,加上物業買賣的費用和改善工程的開支,我們實際上只賺了六年的居住權。儘管如此,曼儀和我都已感到非常滿意。
 
下一步是賣傢俬。加拿大人為了環保和省錢,喜歡買舊傢俬,因此報章上常有「家園二手傢俬雜物大平賣」(yard sale) 的廣告。我也入鄉隨俗,登了一天廣告,但效果不顯,只引來三名顧客,各買了一些廚房用品和餐具,三數十元交易而已。大部份傢俬都是朋友、地產代理和新業主買的,也有一些是送的。我們來時花了六、七萬元買傢俬,走時只收回約二萬元。鋼琴和車子送了給穎之,小艇則留給新業主。
 
Kay和曼儀「赤膊上陣」
Kay和曼儀「赤膊上陣」
 
跟賣房子同步進行的另一項工作是申請「非居民」身份。在外地生活的加拿大公民若取得「非居民」身份,是可以免交加拿大稅的,但不能享受國家的各項福利。我申請時,提出由2000年6月26日我回港收屋時起算,後來稅務局認為應由曼儀同年8月12日赴美開始。會計師 (朋友趙延寧) 和我都反對稅務局的決定,因為這不是慣常的做法。慣常的做法是申請人的配偶可以多留一段時間做善後工作的。2001年4月,延寧決定按照我提出的日期完稅。6月,稅務局來信,表示我的申請已獲接納,但生效日期是仍然2000年8月12日!
 
跟物業代理安排好賣屋事宜和搞清楚申請成為「非居民」的手續之後,我便獨自返港收屋了。6月30日,我前往收屋時,發現主睡房的門曾受到惡意破壞,於是提出賠償要求,但他不答應。我於是「按兵不動」,不發還按金,直至他的公司承認責任為止。收回匡湖居,最高興的是曼儀。我當然也高興,還想着如何說服六庶母,搬來跟我們一起生活。
 

看望家庭新成員

 
我7月12日返抵哈市,15日一早又跟曼儀一起,驅車前往 Stamford,看望剛臨盤的穎之。穎之16日下午入院,17日早上生下 Julian,黃昏便出院了。這是保險公司的規定。再住下去便得自掏腰包,每天超過1000美元!她出院後,便第一時間奔向三文治店,打點業務,跟着和 Kevin 一起,開車到附近的超級市場買貨!曼儀和我看在眼內,痛在心裡。愛莫能助,徒呼荷荷!
 
我們7月24 日返回哈市,28日又搞了一次「迎客日」,向友好辭行。活動下午開始,至晚上十時許才結束,先後到來話別的朋友約三十餘人。下面的照片是聚會結束前拍的。
 
 
(圖片:作者提供)

馮以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