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讀者一般都會認同,古今的教師都具備兩大教化功能:他們既是「經師」,也是「人師」。然而,以筆者近年在處理多宗教育工作人員違規個案所見,「教師違規」行為十分嚴重,由濫權貪財、行政混亂、管理不善、行為不當、瞞上騙下、校園欺凌、教學失誤到性侵騷擾、虐待兒童等,例子不勝枚舉。
教師失德現象令人不安
根據香港教育局於本年年初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顯示,單以2023年一年內,因嚴重的教師專業失德行為,包括與性有關的罪行、盜竊和虐待兒童等的相關罪行,全年共有47名教師被取消註冊,這一數字又竟是2022年的兩倍之多。師德、師道問題嚴重響了警號,敗壞的情況令人憤慨及不安!香港真的已進入「經師易得,人師難求」的迷思嗎?
又繼2021年某校校長因涉嫌透露學校試題與某補習社同流合污,而被廉署起訴及後被撤職外,近日亦有報導某校校長涉嫌於去年4月至6月期間,先後用不同借口欺騙並挪用公款達27萬元。據悉該名校長,現已離職,現仍正接受調查,於地方法院接受聆訊和準備被起訴定罪。
師德、師道的核心價值與要求
師德,乃師者教書育人之基,是對教師個人行為的規範要求,也是教育學生的重要手段。師者是學生高道德標準的完善品格,而不是只集中製造有才無品的未來社會專業專才。師道,乃「尊師重道之理,從師問學之道」之意,簡單來說,就是指教師應盡的本份和應恪守的規範;而按唐·韓愈〈師說〉所述:「師道之不傳也久矣!」香港的情況也是如此嗎?
所以,「為人師者,必先正其身,方能教書育人,此乃師德之本也」(《禮記·厚德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教師的職責就是要教書育人,教書者必先學為人師,育人者必先行為世範,方能合為師道。引伸來說,要令到學生德才兼備,校長以至教師及學校所有教育工作人員,除需展示優質的教風與個人終身學習能力及持續改進並追求卓越、力臻至善之外,還需具健全的人格,以愛、以善、以真、以誠及和以德去牧養孩童,並用自己的生命和品格行為去感染和教導學生。具專業倫理的教師是學生的學習榜樣,他們表里言行一致,樂意陪伴學生經驗人生高低,身體力行,用身教、用心靈去陶育生命。
事實上,在實踐的過程中,縱觀總有一些變數是會影響到最終立德樹人的果效的。例如,家庭的價值觀、教育方式和支持程度會對學生的品德發展構成很大影響;學校的教育理念、教師的教學方法和校園文化如何,也會影響着學生的本性愛惡與品格成長。至於我們的整體社會風氣、媒體的態度和同儕關係等,是否做得合宜,是否都能示範着良好的道德價值和行為典範,讓我們的下一代有所依循、學效,也是問題所在。個人因素方面,學生的個性、興趣和自我認知能力是否從小被教養並配合他們的品格發展,亦是另一個關注點。至於為政者的支持和政策訂定的方向,對立德樹人大業的推動能否產生正面倡導、肯定和帶領作用等問題,也是值得三思。
教師需要有專業倫理
因此,許多學者專家都認為教育專業人員必須具備專業倫理,因為他們的工作涉及到學生的學習、發展和福祉。而影響師德的建立,關鍵在於教師怎樣準確地掌握「什麼是專業倫理」和判斷「什麼屬專業倫理所認可與不認可的行為」。而2022年12月教育局推出的《教師專業操守指引》的第三章「教師專業操守及行為—說明篇」內,就是按不同教師專業操守範疇,列舉許多有關教師「應該」或「不應」做的行為準則去編寫。
不過,若要成功執行上述方案,必須要動員所有業界持份者一起為改善師德、師道而努力,齊心才能事成。然而,從上面報導的近年教師違規個案數字不斷上升所見,難道師道真的崩壞了嗎?教育局不是剛剛要求所有學校每三年對所有在職及離職的註冊教師進行刑事紀錄查核,理論上違規之風應該有所遏止了吧?但為什麼近日仍有類似事件發生,難道他們只是表面或口裏說得漂亮,但心中卻是「另一個樣」?校長作為學校最高領導人,若都不能律己以嚴,緊遵師訓,以身作則,推行師道,責任誰屬?校長、教師們為何都不做好立德樹人的工作,同工們的愛心去了哪裏?
好的教育需要有良好的教師,才能把教育下一代的工作薪火相傳。一群有高道德標準,能以身作則,肯以品德先行,並願意堅守教育信念去栽培學生成材的校長、老師,對改善一個社會文明貢獻可以很大。若所有教育專業工作人員,都能夠專業地執行春風化雨的任務,並持守高標準的專業操守行為,相信他們的影響力將會更深遠,可以由學校影響到家庭、社區,甚至一個國家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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