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 Apr 10 2025 08:52:50 GMT+0000 (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日本對慰安婦協議 機關算盡

日本在這慰安婦問題上,表現機關算盡,不但看不到安倍在這問題上有什麼誠意,反而是想盡辦法將法理上的罪與罰強硬扭曲成政治上的醜惡交易。
圖片說明:日本駐韓大使館
 
本來,日韓有關慰安婦問題達成協議應該是好事一椿,國際輿論也會認同。可是就雙方協議的換文來論斷,日本在這慰安婦問題上,表現機關算盡,不但看不到安倍在這問題上有什麼誠意,反而是想盡辦法將法理上的罪與罰強硬扭曲成政治上的醜惡交易。這麼做的企圖是向世人申訴:慰安婦根本就是日本過去以來一再說的,所指的強迫婦女當日本軍人的性奴,根本與事實不符,日方所謂的「根本事實」就是這批婦女是自願當娼的妓女。
 

韓國不得再提慰安婦課題

 
為了證明說法屬實,日本在對韓協議上附加了這樣的條文要求韓方。第一,韓國政府在此協議完結後絕不再提「慰安婦問題」。第二,撤除設在駐韓日本大使館前的慰安婦少女銅像。第三,今後不許在聯合國或其他國際會議上再提「慰安婦問題」。
 
不錯,表面看來,日本對韓方的要求做出了三個讓步;第一,安倍親自為慰安婦問題致歉;第二,日本政府籌借10億日圓基金作為支援金;第三,日本政府出面承認錯誤及道歉等。這三點大約是符合韓方的要求。粗略聽來,這三點沒什麼問題,可是細究起來,問題仍屬政治性的表態,而不是針對「罪與罰」性質的認罪。
 

日軍犯下嚴重戰爭罪行

 
讀者乍聽來,好似本文是在雞蛋裡挑骨頭,無中生有,或是強人所難。可是證諸聯合國自成立以來的戰後第一個根據國際公法設立的「東京大裁判」,便十分清晰地指出,日軍在戰爭中犯下種種罪行,不少更是嚴重的戰爭罪行。
 
何謂戰爭罪行?
 
第一、戰爭有合法的戰爭與不合法的戰爭,不合法的戰爭包括不遵照國際法認可的戰爭條例打仗。有關條例,例如不許殺害受傷的敵軍,不許殺害紅十字會救護人員,不許虐待戰俘等等。
 
第二、不合法的戰爭也包括傷害敵方的平民,尤其是姦殺婦女,殺害老幼。根據這些國際法條例,「東京大裁判」審結了部分戰犯,也將其中14人問吊,仍有千多名疑屬甲級戰犯仍在審判中。

 

美為與蘇對抗不審日本戰犯

 
國際政局急速逆轉,美蘇急速作出軍事對峙,美方為了要重新組織戰後的反蘇聯陣線,在1946年杜魯門親派特使佐治·肯南(George Kenan)前去東京傳令佔日美軍五星上將麥克阿瑟,要他終止原有計劃的「東京大裁判」,草草了結,因此不但數以千名的甲級戰犯得以逃出生天,有好多重大戰爭罪案都被擱置,像在中國東北用活人做實驗細菌武器的罪魁石井四郎(731工程負責人)、慰安婦等等重大罪嫌都被擱置而不了了之。
 
即使在中國犯下的嚴重罪行,中國當時的國民政府也曾向「東京大裁判」要求引渡犯人出庭受審,也都無結果,像慰安婦一案便因此被擱置,罪行因而無法經正式的國際法程序審理。日本安倍一伙戰犯的家屬(其外祖父岸信介屬甲級戰犯待審,但也被擱置而沒成案。岸信介後來出任首相)正是深明不經法定的罪行,一旦扭曲為政治罪行,原來屬觸犯人道的嚴重罪行,便可淡化為可爭議的政治罪行,可有不同價值觀不同觀點論,罪行與否?各有各說。
 

日將人道罪行扭曲為政治罪行

 
安倍代表日本政府與韓國政府在協議上提出上述的幾個反要求,其企圖將慰安婦的人道罪行由法理罪行扭曲為政治罪行,前者屬永無翻身的侵犯人道大罪,後者則可「各適其適」去對待。
 
為什麼安倍肯答應親筆致歉?因為在他的處理手法下,既然可借韓國為先例將慰安婦罪行定性為政治的、非人道罪行,無疑是把日軍罪行淡化為政治性的被加罪而已,敵人要怎麼說有什麼奈何?一旦定性為政治的爭拗,而且還不許韓方今後在任何國際場合再提起這事。
 
十億日圓便可先對韓國下封口令,不是很便宜的事嗎?更何況對日本自己人來說,安倍大可分辯說,他救了日本一罪,而不是出賣日本軍人?
 

十億日圓轉入基金作為支援金

 
同樣協議上日本提出的第二條與第三條,也是十足的政治機關算盡。第二條提到的十億日圓,乍聽起來是對慰安婦的賠償。可是當十億日圓轉入基金作為支援金,為處理這筆基金而須成立一個基金會,然後再由基金會的名義送出成為支援金,這不但不是罪己償還贖罪的心態,而是表示日本人道大方支援這批慰安婦?為受害者的慰安婦再一度受到安倍政府的污辱,變成老弱貧困要日本出錢救濟。
 
凡有人格與自尊者,靈魂與肉體受害受殘,還要接受「支援」,讓她們看到犯罪者變成慈善者?這是什麼世界?在舉世面前顛倒黑白是非?也難怪韓女受害者之一的李溶洙便直截了當地說:完全不接受協議。她強調受害人要的是日本政府依法賠償,而不是向所謂「從軍賺錢者」略施小惠的「補償」。她們不是缺錢才抗爭,既然日本犯了罪,就該對罪行正式賠償。由受害人的說話,可見她所感受到的日方不是依法認罪,而是在耍政治。
 

要韓方拆慰安婦銅像

 
說到第三條說的由日本政府出面承認錯誤及道歉,文中指的錯誤更是機關算盡,像慰安婦的罪行可說是彌天大罪,而不是輕描淡寫的錯誤,就好比強姦犯在庭上的答辯,只認自己是錯誤而強姦,犯罪者自認錯誤而做錯事,說起來好輕鬆,但被姦者聽起來,如此大批強搶民女而有計劃地向軍營送去,任由軍人日以繼夜施暴,如此有計劃、有動機、有犯下的罪行竟被說成「錯誤」,這和一般不小心做錯了一件小事的「錯誤」又有何區別?由此可見,安倍在這字眼上「道歉」不但不是認罪之舉,也非退讓,而是打了一場政治勝仗呢!
 
說到今後不許韓方再提慰安婦的事,也要拆掉日駐韓大使館前的慰安婦少女銅像,更說明安倍真是死不悔改,而且還有意告訴對方以後再不要借此事來勒索的味道。慰安婦問題在聯合國告狀,是伸張正義,儆誡世人不要再犯,有何不可?
 
消滅銅像也有違建像者的原意,讓日本使節及眾人看了這尊像知所自我警惕,有教導後人的用意,可是面對銅像者有無悔意,或是感到惡意羞辱日本,那就要看日本自己是從善或從惡了。銅像反射出來的是客觀的事實,為什麼日本硬是有人感到惡意,而不是善意要日人從良呢!
 
還有,日本也趁機用這次的協議耍了不少政治手段。第一是借此討好美國,用慰安婦作餌與韓國示好,以重新修整美日韓三國軍事同盟的關系。第二,又可借慰安婦問題分化中韓關係,要不要同樣地和中國施行協商慰安婦問題操之在日。只要日本不理不睬,對中韓關係來說不會是好事,當可預料。
 
(封面圖片:網上圖片)
 

鄭赤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