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前文:〈反對中醫,底蘊何在?──從《驗方新編》看魯迅的中醫認知〉
根據前文對《驗方新編》的分析,不難得知魯迅的中醫認知薄弱,且缺鑒別能力,將中醫視為經驗醫學,卻不知中醫之核心在於哲學思維和理論架構。
帶着這種認知的魯迅,在面對父親之死,直接否定中醫,走上了批判中醫之路。在他眼中,父親之死令他看清中醫的三大真面目,第一是無法治好父親之病,第二是用藥荒謬奇怪,第三是收費昂貴,且推卸責任。
我們且透過歷史細節和醫學知識,繼續探討以上看法的合理性。
魯迅之父 身患何病?
在邏輯上,療效並不是否定或肯定某個醫學體系的唯一因素,如此推論犯了以偏概全的謬誤。至於治不好病的因素眾多,譬如診斷錯誤,醫者能力不足,病者不予合作,更有可能是所患之病,本就屬於難治之症。
魯迅之父(周伯宜)的情形,就屬於後者。
根據其父水腫、腹脹及嘔血的症狀,研究者認為他所患之病該是肝硬化、肝癌或肺結核。為何患病?這是因為魯迅的爺爺(周介孚)於1893年捲入科場行賄案,被判「斬監候」,周伯宜也被剝奪秀才功名。此事令他打擊極大,更目睹家道中落,遂終日酗酒,吸食鴉片,且打罵妻子,後來患病臥床,於1898年去世,享年37歲。
即使在現代醫學如此昌明的時代,這些疾病也屬難治之病,何況是醫療水平落後的傳統時代。而且傳統醫學早有「神仙難醫膨脹病」的説法,「膨脹病」指的就是肝硬化、肝癌。
故此,周伯宜所患並非小病,而是嚴重疾病,按照當時的醫療技術,魯迅將其父交給西醫,也肯定是不治之症。(魯迅對當時的西醫也有諸多批評,包括療效和制度,在此不贅)既然西醫也是沒轍,那又為何要針對中醫?
所開藥物 是否荒誕?
魯迅另一怨言,是中醫所開出的藥物(藥引)過於奇特,包括冬天的蘆根、經霜三年的甘蔗、原配的蟋蟀、平地木和敗鼓皮丸。那究竟這些藥物是否奇特?又是否適合他父親的疾病呢?
我們且看具體功效。蘆根和甘蔗都可以可清熱生津、除煩止嘔;平地木可以祛痰活血、利尿解毒,適用於腹水及黃疸肝炎;至於蟋蟀,則可利尿破血,常用於水腫,及肝硬化腹水。至於用舊鼓皮所做成的敗鼓皮丸,看似古怪,但在中醫類比思維及用藥歷史上,這種藥物比比皆是。
對於這些常用藥物,魯迅卻覺得無比奇特,這一方面很可能是因當地藥物儲備並不齊全,例如沒人知道何為平地木,一方面也反映出他對於中藥認知之貧乏。
至於成對的公母蟋蟀,那就真是離譜。如果醫者刻意如此,那真是為難病人,也有世故卸責之嫌。但從常理推論,醫家開出之藥物均符合病情,那又何必在一味藥物上刁難病者家屬呢?
故此還有一個可能,就是魯迅基於種種原因,記憶有錯,或刻意創作。
例如在1922年的文章中,魯迅提及當時所開的方劑中需要蘆根和甘蔗。但在1926年的文章中,卻說「蘆根和經霜三年的甘蔗,我就從來沒用過。」這是他記不清楚,還是文學作品中的東西本就並非絕對真實,因此也無需細細考量?
真相如何,永遠是個謎。但從常理出發,也許還有其他可能性。
治病醫者 是否庸醫?
好了,現在我們把目光放在魯迅提及的兩位「庸醫」身上。
首先是當地名醫姚芝仙,據説做過太醫,故此紹興人稱其為「姚半仙」。他給魯迅父親治病大約兩年,且與魯迅「漸漸地熟悉,幾乎是朋友了」。
要知道其時魯迅不過13、4歲,且家庭「墮入困頓」,作為一方名醫的姚仙芝卻為其父治病兩年,且與青年魯迅相處和諧,説明此人性格和藹。而從「新方一換,就得忙一大場」來看,這也反映出姚仙芝面對患者病情變化多端,也不斷轉變治法,頗耗精力。
而當姚仙芝無能為力之時,他便告訴魯迅「我所有的學問,都用盡了,這裏還有一位陳蓮河先生,本領比我高。我推薦他來看一看,我可以寫一封信。」如此最起碼能證明其目的是治病救人,且誠實熱情,頗負責任。
至於魯迅多次強調「1元4角」的診金太過昂貴,但此乃姚仙芝向來的出診費用,如此説明其收費明碼標價,且一視同仁。如此就難以指責,充其量只能說姚未有酌情減免。但家庭貧困,看病無錢,也不能由此洩憤,將中醫視為騙子。
那接手的中醫何廉臣(魯迅說的「陳蓮河」)又是何背景呢?
他是清末民初的著名中醫,更是近代中醫改革風潮中的先驅者。在西化浪潮中,他致力整理國故,更飽沃新知,博覽西醫著作,試圖中西匯通,是一位新舊交替時代的開明人物,故此與曹炳璋、裘慶元並稱民國「整理古籍、保存國粹」的三大代表人物。
從以上資料所知,何廉臣不但聲望極高,且思想開通,融匯中西,是中醫界極少數的開明人物。那這位開明型的名醫,是如何替魯迅之父看病呢?
作為享負盛名的名醫,為家道中落,幾近一貧如洗的魯迅父親看病,這已是難得,且「看了一百多天」。而根據魯迅的回憶,何廉臣每次開方後,都會「懇切詳細地給我們説明」。
由於魯迅之父所患乃是難治絕症,何廉臣為其看病,很可能是因同行推薦,不過是盡力延緩性命。前後兩個醫生,從1893年開始治病,到1896年去世,能夠讓周伯宜活4年,有可能已延長了患者的生存期。
至於令魯迅最為耿耿於懷的,就是當父親之病不見轉好,何廉臣的話語──「我想,可以請人看一看,可有什麼冤愆……醫能醫病,不能醫命,對不對?自然,這也許是前世的事……」
這句話可以有多種詮釋,可以是對病人家屬的安慰,也可以是世故醫生的托辭。如果回顧歷史,不難發現將醫療責任歸於上天及命運,是明清時期常用的醫學解釋,涉及複雜的醫患關係,在此不贅。但光憑此話,並不能將之輕易與騙子掛鈎。
實際上,魯迅的批判並未令何廉臣銷聲匿跡,何氏早為中醫學界所接納,魯迅巨大的號召力並也沒有令時人失去判斷準繩。
至情去世,家人肯定悲働傷痛,花錢後並無療效,也是心痛,但是如果因此歸罪醫生,視之庸醫,甚至將傷痛變為怨恨,否定整個醫學體系,那就過於武斷。如果要歸咎時代背景,那傳統中醫倒成了稻草人謬誤下的犧牲品,頗為倒霉。
我們該如何定義中醫?
魯迅對於中醫的誤解,固然受時代思潮影響,但更為重要的,是他對於中醫的定義有所偏差,將邊緣當作核心,只重「方藥」,忽視「理法」,犯了本末倒置的認知錯誤。
有意思的是,無論在反對或支持中醫的論述中,如此思路相當常見。這裏包括民國時期余雲岫的「廢醫存藥論」,建國後錢學森的「科學改造中醫論」,以及60年代開始的活血化瘀研究,將丹參視為心血管疾病萬靈藥的中醫科研大潮;當然也包括近年因板藍根或某類方劑可以抗病毒,所以就可以廣泛用於各類疫情的元素論。
如斯思維,其實與魯迅視為臨床寶典的《驗方新編》思路接近,不用中醫理論,不用思辨方法,無視整體觀和辯證論治,更無需望聞問切。
與魯迅不同的是,這些聲音大部分來自支持中醫的力量,卻同樣犯了方向性錯誤。這種錯誤的原因在於這類群體有意或無意的「不理解」或「不用理解」中醫的本質及核心。他們都根據自身不同需要,來為中醫重新定義。中醫成了可以任意定義的混沌。
相比起魯迅反對中醫,這類力量所造成的負面影響,肯定大得多。
為何出現如此現象?這就很可能超越了中醫學術討論的領域,而是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以及財務學的研究範圍了。
魯迅與中醫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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