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審員

一位沒有法律經驗的普通市民,不論教育程度怎樣,是否一個最佳的謊言測試機,那真是天曉得!

本來最怕看法庭電影的我,第一日已經跑了去看《正義迴廊》,原因是我是連環殺手迷。對於香港這宗把頭放入雪的案件,因為看了Jeff Dahmer一案後(https://bit.ly/3VbD68K),特別有興趣。這宗在美國發生的同性戀連環殺人案,也是把頭藏在雪櫃內保留作為紀念品。我們香港的兇手是否抄襲,那真是要問問他了。

話說回來,《正義迴廊》這電影當然有不準確的地方,但電影是對審訊程序的一個藝術創作、側面評論多於是一個簡單的敘事紀錄片,反而喜歡。出乎意料之外,令人驚喜是這電影對於陪審員的想像與描述,正好印證我們要考慮的問題:陪審員的功能是什麼?

陪審員難抵輿論影響?

本來在審訊期間,法律是法官決定的,法官要把法律規則告訴陪審員;但是決定哪一個證人在說真話,哪個證人在說謊,這責任卻交給陪審員。至於一位沒有法律經驗的普通市民,不論教育程度怎樣,是否一個最佳的謊言測試機,那真是天曉得!

以前我們都很怕那些「傳媒審訊」,即是案件未審訊,大家純靠報章、電視得知的一些零碎證據,便七嘴八舌對案件作出判決,甚至作出道德評論。每一次香港發生一些哄動的罪案後,在街市、茶餐廳都聽見很多人大發偉論。如今社交傳媒更廣泛,那些未審先判的網上輿論,比那些傳統報章根據立場而製造的輿論更可怕。

不論這些網上輿論是自發的,還是像一些名人的案件般,各人的粉絲因為迷戀他們的偶像,而在網上發表完全不公正的評論;或者是那些名人花錢買回來的輿論,都是未審訊便下定論。要叫陪審員不理會那些之前看過的各種形式的輿論,那真是難呀!

陪審員的原意,是不希望法官有過大的權力,把他自己的偏見,尤其是道德倫理或政見之類的偏見加諸審訊,這是一種民主化的表現,請人民來擔任道德上的判官。但刑事案件讓陪審員決定的,大多是誰說真話、誰說謊,而這種判決誰來做比較準確?是審了多年案件、百毒不侵、對辯護律師利用情緒化陳述也無從影響、已起了硬繭的法官?還是一些已經有了輿論包袱、純靠直覺的陪審員?

陪審員要不理會各式輿論,那真是難呀!(Shutterstock)
陪審員要不理會各式輿論,那真是難呀!(Shutterstock)

網上輿論是一切的社會

要說最佳比較例子便是最近的名人誹謗案件:Johnny Depp對Amber Heard。(https://youtu.be/ooueTb-muWo)Johnny Depp在英國告《太陽報》誹謗,也在美國告Amber Heard誹謗。事源Amber Heard在沒點名情況下說自己是家暴的受害者,《太陽報》於是大字標題說「Johnny Depp打老婆」,一齣兒童片集立刻炒了Johnny Depp的演出。

完全一模一樣的證據,在英國的審訊是單一法官做判官,在美國的審訊是陪審團審訊。在英國的審訊Depp輸了,上訴也被駁回。在美國的審訊,陪審團一致判決Heard在說謊,誹謗罪成,還判以天文數字賠償!

兩齣由Discovery Channel拍的紀錄片,一齣是英國審訊之後拍的,一齣是美國審訊之後。如果只是看其中一齣紀錄片,看英國審訊後那一齣的會發覺Heard被Depp家暴的證據確鑿,因為他倆跟隨婚姻治療師的建議,經常錄下他倆吵架時的錄音片段,而且兩人在手機上的對話也充滿了家暴記錄。Heard的傷勢,儘管輕微,倒是有很多獨立證人(例如化妝師)、照片等去證明。於是英國的法官便作出了有家暴的裁決。

同樣的證據,如果只看有關美國審訊的紀錄片,會被Depp的律師團隊加插了大量嘗試影響陪審員情緒、卻無關案件本身的背景影響。例如Depp的性格證人會嘗試證明他絕不暴力,更有一些當時見到兩人的證人(並非家暴當刻)說Depp彬彬有禮,Heard卻非常情緒化。老實說,這種證據嚴格來說,根本不可以列為有否家暴的證據。但在美國審訊是直播的,於是網上輿論瘋傳,說Heard是個大話精和貪錢(及一大堆不堪入耳的漫罵)。其實Heard 寫這篇不點名的文章時,離婚的賠償已談妥,完全沒有金錢利益。可能這些輿論是Depp的瘋狂粉絲,也可能是不喜歡女人的人,但也極可能是用錢買回來的網上輿論。

要說用錢買回來的輿論,最厲害的一次便是當時Woody Allen被指性侵女兒,我們當時都認為這是他前妻為了爭奪撫養權而編織的奸計。後來由女兒自己說出性侵的經歷,我們才知道輿論原來是可以用錢買回來的。

完全一模一樣的證據,在英國的審訊Depp輸了;在美國的審訊,陪審團卻判決Heard在說謊。(Shutterstock)
完全一模一樣的證據,在英國的審訊Depp輸了;在美國的審訊,陪審團卻判決Heard在說謊。(Shutterstock)

依賴陪審員十分危險

這個原本是公關界之既定事實,但是在這個網上輿論是一切的社會,依賴陪審員走去做一個誰屬事實的判決,那倒是很危險的一樁事。而且可以看得出,陪審員能輕易被律師製造的形象影響而對一個人有了直覺看法。例如Depp的律師團隊,捉住一個可能是Heard記憶上的錯漏,立刻找證人出來說這一點的證供是錯的。

不過有經驗的法官會知道,證人的錯漏很常見,至於在案件關鍵之處,這錯漏會否影響證人在重要事項上是否說真話,那倒是未必。Heard本來在家暴方面有大量獨立證據,就算她的證供上有一些錯漏被盤問了出來,並不一定影響案件的裁決。但偏偏在一些陪審員眼中,一些錯漏,可以是死罪!他們會立刻覺得Heard是個大話精,連Heard在給證供時哭泣,也令人覺得她的「戲」很誇張,我看可能是因為她太美麗、長髮捲得太漂亮,衣著也太名貴而光鮮了。

總而言之,美國審訊時陪審員靠直覺判決;在英國審訊時,老練的法官看證據。

電影《正義迴廊》中,肥仔低B形象很討人可憐,肥仔家姐的證供更是賺人熱淚式的煽情,陪審員會否因為這點而判肥仔無罪,不得而知。但是純證據而言,由法官裁決,結果可能很不同。如果說陪審員有什麼作用,那可能便是代表了社會的輿論吧!至於這個裁決是否證據上最合理的裁決,那倒未必。

黃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