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多年前,香港的學童讀完小學,要參加一個包括中、英、數和常識四個科目的小學會考,按考得的成績決定能否升讀中學。1962年,教育當局把小學會考改為升中試,考試科目減為中、英、數三科,每科有優、良、佳、可的成績等第,記在證書上。
從小學會考到升中試,都是高風險考試,操練多,壓力大,為人詬病。自1970年代初小學教育普及之後,廢除升中試的呼聲不絕於耳。政府終於在決定1978年開始實施九年免費教育時,一併宣布取消升中試。
當時曾有人建議,升中派位不應考慮學生成績,應該分區隨機派位,令每間學校都收到不同能力的學生。但這建議得不到各方面的支持;多數人認為仍應按學生的成績決定他們選擇學校的優先次序。
為減輕升中選校對學生的壓力,當局決定不設公開考試,用學生在小學五、六年級的校內成績決定選校次序。但各間小學程度參差,在一間學校裏成績中等的學生,在另一間學校可能已名列前茅;為求對全港學生公平,必須有一套可以比較各間學校成績的評估辦法,用來調整每個學生的校內成績。於是便引進了學能測驗。
學能測驗設文字推理和數字推理兩卷,目的是評估學生的「學業能力」。當局強調,學能測驗並不是另一個公開考試,內容與教學課程無關,學生無需操練;同時,學生的測驗結果不會直接影響他本人的升中派位。因此,學能測驗應該是零風險、零壓力、零操練的。
很不幸地,事實並不是這樣。由於學能測驗成績影響學校的優劣評比,大部分學校都盡力提高學生應付學能測驗的能力,辦法就是操練。提供模擬試題的大量「天書」應運而生,讓學校拿來操練學生。升中試年代,學生操練的是中、英、數學科內容,還可以說對學業有促進;學能測驗的操練,卻對學業毫無裨益,完全是虛耗精力、浪費時間。於是,學能測驗最終也難逃被廢除的命運。
廢除學能測驗不等於解決了問題。學校水準參差,單憑校內考試不能公平地評定學生成績,這問題是永遠存在的。回顧升中試和學能測驗的興亡史,對如何處理眼前備受爭議的 TSA,或許有點啟發。
(封面圖片: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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