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做了一個調查研究,受訪的14間中學4,456名學生中,有94%每天睡眠時間不足9小時,25%不足7小時,其中58.4%自覺睡眠不足。
每天不足9小時,低於世界睡眠醫學協會的合適睡時建議。而參與研究的中大醫學院學者指,睡眠不足減慢新陳代謝及令內分泌失調,可能出現情緒及行為問題。建議上課時間不應早於8時30分。
相類似研究外國也做過。2014年美國也有一項研究,指學童習慣很早上課,對孩子身心發展未必有利。因為睡眠不足而被要求學習,令體格發展受限制,專注力受影響,教學效益也打折扣。數據顯示:睡眠不足的學生,成績在班中是較差的。相關研究也建議應把上課時間推遲35至40分鐘。
香港教育並不關注學童健康
結論當然是清晰的。在香港,上課時間早於8時30分佔大多數,但推遲上課時間,茲事體大,反對意見一定不少。為什麼反對?理由不外是:
一、學生遲上課,令他們習慣遲睡眠。遲睡眠會做什麼?不外乎「打機」,對提升學習沒幫助。
二、遲上課,即會稍遲出門,和上班人士爭交通工具,影響交通暢順。
三、遲上課即是遲放學,遲放學便會影響課後補課或補測等的安排。有些科目課時緊絀,要有課後的額外課節補充,遲放學會影響學校行政。
四、違規學生要課後處理(或處罰),遲放學會影響安排的靈活度。
總之反對理由一大堆,有些看似是理所當然4的(如第一項),或查無實據的(如第二項),但影響課後活動會是普遍承認的重點。上課之外還有「課後」,不管是學還是罰,是香港教育很顯著的特色。當然現在的「課後」活動是愈推愈遲了,「學童健康」不是關注的選項。
但即使研究建議的理據充份,也不應設想為事必可行,因為當中還要通過一些程序安排。
遲上課應是很有挑戰性和爭議性的學校行政改變,會由誰推動?教育局?恐怕不會了,因為學校數目多,各有不同的現實需求,還是由校本決定較穩當。
延後上課影響學校利益
但所謂校本,也應當有一定程序。慣常一項教學政策動議,應該是由學校行政部門發起,先在學校的校務議會之中通過,然後提交校董會決定。當然也有些是由上而下頒令討論或執行的。但像改動上課時間這類可做可不做的安排,與其說是「校本」,倒不如說是「校長本」。校長即使同意理論,但行政程序較複雜,教師意見也很難統一,而且實在和學校「利益」(增加課時以爭取成績)有衝突,這樣麻煩的事,校長一念之間,相信很容易偏向不跟進。校長態度消極,可想而知成功的機會是很微的,可能連提也不會提。
當然學術研究和現實考慮是兩回事,不是有理據的事情就必定會、或可以落實。只是學童健康這樣實在的事情,有心人做了一些認真的調查研究,負責任的行政當局(包括全港和個別學校),常識上都應看看有否實踐和執行的可能。即使不能落實,也應有很客觀而充實的理據,否則一種積習,只要做下來是這樣,便不能、也不會修改,這樣就會平白浪費調查研究單位的用心和努力了。
香港的教學環境是特殊的,為某個功利的目標而犧牲道理,從來都是存在,而且是極之普遍的。學童健康很多時候都是放在很低的位置,不如是,最近爭論的學生功課和測考壓力太大等問題,就不會成為社會談論的熱話。
科學化的研究,本來對推動社會發展有一定的助力,只是香港社會利益盤根錯節,學術結論有時會用武無地。
據報道,有份參與研究的中學校長很認同報告結論,決定跟隨研究的建議延遲上課。怎樣延遲?是由原來的7時45分延為8時15分。噢!明白做這個決定難度不大的理由了。
(封面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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