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消費者委員會發布《選擇》月刊。當中有一篇測試文章,評測市面售賣的30款瓶裝水,其中指農夫山泉和百歲山樣本的溴酸鹽,為每公升3微克(即每公升0.003毫克),以「天然礦泉水」標準而言,達到了歐盟標準的最大限值,農夫山泉向消委會發出律師信,認為測試引用標準有誤;另一個品牌百歲山也提出聲明。本文之目的就是要試圖以溴酸鹽為主找出,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的爭議?
世衛與中國 飲用水、礦泉水安全標準
首先,香港法律並沒有就瓶裝水水質,明確規定食用標準。但食物安全中心一向以來都採用世界衛生組織(WHO)規定的標準,飲用水的例子如下:
食安中心《食物安全焦點》第153期指出,世界衞生組織已把飲用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訂為每公升0.01毫克。相信這段文字是基於WHO Guidelines for Drinking-water Quality(2017),水務署亦採納此標準,該文件資料如下:
另一個標準是中國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由於一國兩制,該標準不在香港執行,但不失為一個有用的參考:
中國將飲用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也訂為每公升0.01毫克。
而對於礦泉水來說,世界衞生組織亦訂定了天然礦泉水標準(CXS 108-1981),該文件沒有具體說明溴酸鹽含量上限的要求。而中國國家標準對此的要求,則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一樣。
為何以歐盟標準為準則?
《選擇》月刊文章中,消費者委員會使用了歐盟為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訂定的標準,溴酸鹽最大限值為每公升3微克,顯然比世界衞生組織和中國的國家標準(每公升10微克)更嚴格。為什麼會這樣呢?
筆者其中一個猜想,是歐洲人在許多方面與亞洲人有很大不同,以中醫的說法為「體質不同」,他們的身體與中國人相比,處理溴酸鹽的能力不同,所以定了很不同的標準。世衛引用的許多研究均源自歐洲,許多人以為能適用於全世界,是極之不正確的。香港不在歐盟,也不在美國,有了世衛和國家的標準,其他標準只可作參考而已。
消委會又曾表示,攝入大量溴酸鹽可引致噁心、腹痛、嘔吐及腹瀉,嚴重甚或會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亦引用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將其中一種溴酸鹽──溴酸鉀(potassium bromate)列為或可能令人類致癌物質(第2B組)。可是,消委會未有解釋何為「大量」,致癌風險也是相關部門「威嚇」市民的慣常做法。之後,他們根據2019年4月發布的《食物安全焦點》修訂說法,指出世衞生把飲用水的溴酸鹽含量上限,訂為每公升10微克,「如不超過此上限,則對健康構成威脅的可能性不大」,雖然已經刪掉會有致癌風險的說法,但也推翻了歐盟的標準。
溴酸鹽限值只適用某一類水?
至於為什麼溴酸鹽限值只適用於某一類型的水?真是毫無道理。市民最關心的是食品安全、性價比,而最好的比較,就是用同一把尺,至於類别,則只可作參考。針對這30個牌子的瓶裝水,做一套統一測試(如下)並不難,實在毋須分類,個別測試。如要分類,必須有客觀和科學的定義,這也欠奉,所以出事。
為何以「飲用天然水」另立標準?
消委會測試又以「飲用天然水」標示農夫山泉的產品,其他則使用mineral water、spring water或礦泉水字眼,敢問飲用天然水何以需要另立標準?筆者就找不到世衛有關飲用天然水的標準。
再者,消委會在接獲農夫山泉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後,將該樣本改列「飲用天然水」並重新評分,最終口味指標從2.5星提升到4星,整體表現由4.5星調整至5星。筆者覺得有點奇怪,該類別只有一款,如何比較?原來消委會用了TDS值(Total Dissolved Solids,表明一公升的水中溶有多少毫克溶解性固體)比較,較一般天然礦泉水淡,與一般純淨水比較則較濃,但這並沒有解釋,為何口味指標分數會提升。
至於百歲山的品牌以「飲用天然礦泉水」為名,又為何不以「飲用天然水」為標準測試?由於消委會對農夫山泉的律師信反應積極,百歲山很可能仿效,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是否如此,拭目以待。
政府部門 須經一事長一智
題外話,政府部門習慣不解釋「大量」一詞,「致癌」一詞又已成為口頭禪,市民一不小心就常被嚇親,難怪農夫山泉和百歲山這麽緊張,連股價都受到影響。消委會最新說法沒有提及致癌風險,也解釋了在什麼條件下,才會對健康構成威脅,市民可安心一些。經一事,長一智,筆者希望政府將來可以更加警惕,以更客觀、公正的方式呈現各種食品潛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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