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族休閒」到「大眾休閒」時代的到來
當下中國,有兩個值得仔細琢磨的好詞,一是「休閒時代」,一是「書香社會」。前者是現象描述,後者是理想表達,二者不能等量齊觀,但若因緣湊合,也不無結盟的可能性。
「休閒」自古就有,且頗受哲人的關注。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便將「休閒」看作一切事物環繞的中心:「人們以戰爭求和平,以勞動求休閒。」至於中國人,更是在創造及享受「休閒」方面有特殊稟賦,以至上世紀30年代林語堂用英文撰寫暢銷書《吾國吾民》和《生活的藝術》,專門用道家哲學以及明清文人的生活趣味,來針砭美國人之不懂得生活。
可惜那個「偉大的悠閒者——中國人」,雖有文獻依據,卻只屬於特定時代的貴族、智者與文人。
這是因為,選擇休閒有三個前提條件:第一,生活有着落,不用為衣食住行擔憂;第二,可隨時中斷繁重的體力或腦力勞動,獲得足夠的閒暇時間;第三,有能力也有願望擺脫慣性,尋求新的生活體驗。
若這麼定義,則「讓多數人能夠擺脫勞苦工作而擁有自有時間的大眾休閒(massleisure)萌芽於二十世紀,即那些能增加生產力並縮短人們必須工作時間的各項科技發明後」(參見 Gene Bammel & LeiLane Burrus-Bammel著,塗淑芳譯《休閒與人類行為》第8頁、11頁,台北:桂冠圖書公司,1996年)。那是西方人樂觀的說法,在中國,「大眾休閒」時代的來臨,是最近20、30年的事。
「有閒」就是罪名的往昔
影響休閒的因素很多,如社會發展水平、經濟能力、受教育程度,還有社會思潮等。20世紀中國,大部分時間或兵荒馬亂,或社會動蕩,或物質匱乏,談「大眾休閒」未免過於奢侈。另外,還有意識形態的羈絆——在「勞動光榮」的口號下,「休閒」的身影顯得很詭異,也很可疑。
我在《讀書的「風景」與「愛美的」學問》(《光明日報》2009年8月20日)中,談及魯迅1932年刊行《三閒集》,是在反擊成仿吾對他「有閒」的指責;另外,「以『三閒』名『書屋』,對於那些以無產階級名義『壟斷革命』的人來說,絕對是個很大的諷刺。」其實,「有閒」等於「有錢」等於「有罪」這樣的荒謬推論,對我們這代人來說並不十分陌生。記得「文革」期間,為了防止修正主義,我曾經春節不休息,跑到養豬場去撿拾豬糞、打掃豬圈,借此改造讀書人的「臭毛病」。
隨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愈來愈少的人在第一線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且勞動者所需的必要勞動時間也在逐漸減少。換句話說,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閒暇時間愈來愈多。而將「休閒」當作一個好詞,且落實為國家政策,惠及普通百姓,確實是不久前的事。
政府官員稱,我們的公共假期有115天,已達到了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很多人吐槽,說這不可能,自己並沒有那麼多閒暇時間。其實是這麼算的,一年52周,每周兩天休息,共104天,外加11天公共假期,合起來不就是115天嗎?至於你是否經常加班,或如何落實帶薪休假,那是另一個話題。
休閒不等於旅遊
百姓「有閒」做什麼,最好是出去旅遊;因為,那樣可以成就另一個產業,有利於國民經濟的發展。兩年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力圖建立「與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現代國民旅遊休閒體系」。那是國家旅遊局牽頭做的方案,主要着眼點是發展旅遊業——這既是民生,也是商機,更是產業轉型的好時刻,政府當然願意做。
但「旅遊休閒」合稱,很容易造成誤解,以為「休閒」就是「旅遊」——在實際生活中,確有很多人是這麼想的。
休閒需要時間,需要金錢,需要學識,但更需要好的心境。「忙得要死」或「閒得發慌」,都不好;拼命勞作賺錢,然後拼命旅遊消費,也並非理想狀態。休閒不一定非遠行不可,也不一定花很多錢,關鍵是「怡情養性」——若能修養得不慌不忙、不驕不餒、不卑不亢、不慍不火,那便是很好的生活節奏。比起打高爾夫球來,讀書聽音樂看畫展,很可能更容易獲得此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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