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後香港社運兩個主導議題

《基本法》特別規定行政長官沒有政黨背景,以及立法會採比例代表選舉制,都是針對泛民的政治強勢的設限,而不是從香港長遠發展而作的政治設計。
 
 
1990年代沒有學運,社運則傾向於政治化和政黨化,港同盟及其後的民主黨吸納了大部分的社運組織與積極分子。社運政治化的同時,學運並沒有獨立的社會或政治議題。因此沒有條件發展出與社運不同的路線、不同活動範疇。在這10、20年裏,學運處於極度低潮,連學生會選舉亦往往無人問津。與此相反,社運因政制的爭執與改革,吸納社會上大部分的注意力。彭定康的政制改革也開放了立法局的普選,使政治化、政黨化的社運增添了一個廣大的活動空間,並以此獲取前所未有的資源支持。但由於中國政府否定彭定康政改,加上六四事件的影響,民主黨及相類的政治組織開始背離北京,與北京抗衡。北京在1997年把彭定康的政改推倒重來,另立臨時立法會,從此形成北京扶助的建制派與民主黨為首的反對派的二元政治文化和對立形態。
 

六四事件和普選議題

 
1997年以後的香港社運與政治,主要有兩個主導的議題。
 
一是六四事件:1989年成立的支聯會在六四之後,堅持其對六四事件原來不準確的理解,並將之神化為教條式的信念。他們不理會北京已將六四事件由反革命的定性,改為中性的「風波」,實際上已平反了六四。但支聯會將六四教條式的信念作為政治資本,強化為對與它人事重疊的民主黨的選舉支持,一方面通過教協等不同的組織與渠道,把它對六四的教條認識在香港社會,包括學校宣傳,擴大在社會的影響;另方面一年幾次舉行示威遊行,增強宣傳、吸納更多的人群參與。他們在和平、有秩序的示威遊行外,別無其他行動,把紀念六四變成儀式化,既達到年年宣傳,延續的效果,卻沒有與北京或特區政府演化出直接衝突,維持在雙方政治可控制的範圍之內。
 
二是爭取普選:從88直選要求,到彭定康政改,立法會的普選成為香港政策發展的關鍵。《基本法》也因此寫上行政長官與立法會最終由普選產生的條款。這是符合後殖民地的政治體制趨向,也適應香港社會因結束殖民地統治而產生出來的政治期望。在回歸後十多年裏,爭取普選的要求一直沒有停止,但從來沒有激化。2003年的大遊行由反對23條而起,與普選沒有直接關係。由於與支聯會的組織人事的重疊,使民主黨及其他從壓力團體、社會組織政治化產生出來的政治組織或政黨在政見方面很容易達成共識,組成聯盟,形成泛民的統一陣營。
 

回歸後制度為應付泛民而設

 
而由於同時主宰兩個主要的政治議題,六四(實際上是與內地的關係)和普選(也涉與中央政府的關係),在回歸之後大部分時間,泛民陣營壟斷了香港的政治言論。即使有所謂建制派陣營,一來政見未必相同,被稱為建制派的幾個政黨和政治組織往往有分歧,主要是自由黨代表資產階級利益,與北京關係密切的民建聯和工聯會難以結盟,二來民建聯、工聯會等的政治化發展是因應民主黨和泛民而來,被動地仿效泛民的政治模式運作,可算是屬泛民的政治衍生結果,其存在價值便似乎只在於與泛民競爭選舉席位和影響力。《基本法》特別規定行政長官沒有政黨背景,以及立法會採比例代表選舉制,都是針對泛民的政治強勢的設限,而不是從香港長遠發展而作的政治設計。
 

2008年始為普選政治過渡

 
在回歸後,泛民反對派與建制派形成的二元議會權力和政治文化體系並沒有受到2003年的23條大示威或其他政治因素所衝擊。在社會因素變化底下,這個體系內兩派的盛衰起落互為因果,此消彼長。但遊戲的規則逐漸確定,雙方都因選舉政治的利益而努力維護整個體制。2004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排除2007年和2008年的普選,便是為了延續這個已變得相對穩定和可預期的體系。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決定,也同樣排除2012年及2013年的普選,卻同時不得不按《基本法》的規定,定出2017年及2018年的普選時間表。2008年開始可說是香港進入普選政治的過渡期,其後在2010年以後冒起學運、社運和激進政治運動或許都可從這個過渡期因素來作了解。
 
本文為《我們走過的路 ——「戰後香港的政治運動」講座系列》一書前言,關永圻、黃子程主編,獲作者授權轉載。
 
新書封面。(灼見名家傳媒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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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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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