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改革開放,中國走出了一窮二白,但相應的問題也漸漸浮現。2001年,時任中國國家主席的江澤民提出了以德治國,時至今天,在習近平主席的領導下,德、法並行,國家有了長速的發展。
反貪腐的開始
中國共產黨自49年代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到50年代初已開始處理黨員的貪污問題。當時的領導人深深明白共產黨的崛起,是國民黨派別間各為自家的利益而不顧民生困苦,因而失去了人民的認同,也失去了管治國家的機會,政府的貪污腐敗會是引發人民不滿的重要因素。
50年代的三反、五反運動,由反貪腐到黨內權力鬥爭,引起了長達20多年的路線鬥爭,國人陷於恐懼、彷徨及一窮二白的困境中,直至1976年四人幫下台,國人才能擺脫這持續的政治運動帶來的動亂與不安,民生才開始安定下來。
在一貧如洗的年代,時在黨內鬥爭中贏得領導權而出任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鄧小平,在陳雲與李先念的支持下,提出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思想觀念,推動讓一小撮人富起來的改革開放政策。黨內對政策的改變有不同的見解,引起不少爭議。
改革開放的困局與實踐
第11屆中央委員會第3次全體會議最終決定放棄過去的階級鬥爭而轉向改革開放的思維,在中央刻意的放手讓各省市自行發展的體制下,不同的社會及經濟問題便不斷出現,由1986年的學生運動到89年的天安門事件,令改革開放幾乎陷於停擺。
90年初在江澤民、李鵬及朱鎔基的領導下,鄧小平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政策再度重新推行。鄧小平的南巡,更落實了改革開放的模式,帶動了中國的發展。
在推行改革開放的期間,一部份富起來的多是現職官員的子弟、親戚,這是他們只顧自己的利益的結果。正如梁啟超所說:「我國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論公德》)梁啟超指出,公德是一個團體中所有人都應有的共通的德性。
一個家庭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維持一個家庭的主要規範,作為家中的一份子,各人有各人要負的責任,責任也會因年齡的增長而有所改變,若要家庭興旺,家中各人都要為家庭的福祉考慮,所作所為應對家庭有所貢獻。這是個人在家庭中的公德。
社會是一個群體,社會各人或相識,或陌生,但都是在同一社會上生活,社會的問題要由社會所有人共同承擔,若要社會興盛,社會上的各人都應做一些對社會有貢獻的事,「有益於群者為善,無益於群者為惡。無益而有害者為大惡,無害亦無益者為小惡。」(《論公德》)
建立具公德的群體社會
作為官員的,是受市民委託為市民辦事的人,他應對市民有一定的責任,要能為市民的福祉而努力,但他也是社會的一份子,也有本身對社會應負的責任。
為官的應要清廉,不能以權謀私,更不能貪贓枉法,勾結互利。為官的處事要謹慎,每作一決定要考慮到不同群體間的平衡,對因推行政策受到不公平對待的要有處理方案,凡作出決定多的是未能面面俱到,但打擊面也應要設法平衡。
為官的當然要勤於政事,但也要能知民間的疾苦,明白社會陰暗面所發生的原因,不要只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當官員的要有早着先機的能力,面對民生問題要有解決的策略和能力。但,最重要的還是個人對社會應有的責任和對市民委託的義務,這是官員對社會的公德。
公德的表現可從個人的私德看到端倪,有私德的若未能為自己所屬的社會作出貢獻,為社會的公利公益盡力的,他不算是有公德的人。古人好獨善其身,但今天的社會,是靠社會上每個人所盡的每一分力,才能順利發展。
一個人若不肯為社會的發展盡力,他便是社會的寄生蟲。他享受社會給他的一切,但卻不願為社會的成長盡自己應有的責任,只會享受權利,卻不肯盡他應有的義務,他便是一個沒有公德的人。
公德的最高目標是有利於社群,任何人能對社會的正面發展有所貢獻的,他便是一個有公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