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五眼國家」近月不斷指手劃腳,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港區國安法》,以及就立法會議員資格作決定,批評我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承諾,又指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云云。特別在國家安全方面,香港只通過一條相關法例,「五眼國家」已經表示不滿,認為是侵犯人權。
然而,「五眼國家」之一的澳洲,其國安相關條例歷史悠久,而且刑罰嚴厲,例如《1914 年刑事罪行法》(Crimes Act 1914 )第24AA 條1a 規定,任何人意圖作出革命或破壞行動來推翻聯邦憲制,或以武力推翻聯邦政府或各省政府,可判處終身監禁。而即使只煽動他人以武力推翻聯邦憲制或澳洲政府,罪名同樣不輕,據《1995 年刑事法典》(Criminal Code Act 1995 )第80.2 條規定,可處7 年監禁。
澳洲評論員Brian Toohey 在其著作 Secret: The Making of Australia’s Security State 中指出,澳洲近年新增的國安條例愈見苛嚴,尤其是澳洲國會在2018 年通過的兩項反外國干預法案:《國家安全立法修正案(間諜活動及外國干預)法案》(EFI Bill),及《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FITS Bill)。
EFI Bill 規定泄漏、接收、公開「本質上有害的資訊」(inherently harmful information)即屬違法。何謂「本質上有害的資訊」呢? EFI Bill 指明,如果有關資訊公諸於世,將損害聯邦國家之間的關係,或令其互相產生成見,或導致任何聯邦國家的政府誠信受損,有關資訊即為「本質上有害的資訊」。如此空泛的定義,足令不少報道政治資訊的媒體誤墮法網。
EFI Bill 亦規定,任何有關國家安全的資訊,在向澳洲人民公開或廣播期間,有機會讓「境外勢力」(foreign principal)聽取,該媒體可處15 年監禁。事實上,媒體根本不能控制誰是聽眾,如此入罪,豈不荒謬?
澳洲過於龐大的間諜部門
澳洲評論員Brian Toohey 在其著作 Secret: The Making of Australia’s Security State 中,指出澳洲國家安全權力過度膨脹。由澳洲國會在2018年通過的《外國影響力透明化法案》(FITS Bill),其監控力度更有過之而無不及。FITS Bill規定,任何參與澳洲政治活動的人士,若與外國政府、公營機構、私人企業有關聯,必須註冊為外國代理人(agent),否則可處7 年監禁。再加上FITS Bill 嚴厲禁止澳洲的政治團體接受任何外國的捐獻,就此掀起一場如同中世紀女巫狩獵的風波,即使前任澳洲總理基廷亦不能倖免,他因為擔任中國國家開發銀行的國際顧問委員會成員,曾被《悉尼先驅晨報》指稱為「外國代理人」。
另一條在同年12 月通過的《2018 年協助與存取法案》(The Assistance and Access Bill 2018)則賦予澳洲執法部門極大權力,可以要求科網公司合作,對扣查中的手提電話和電腦內的資料進行加添、複製、刪除、修改,不服從者可處5 年監禁,罰款高達1000 萬美元。法案更賦權澳洲安全情報組織(ASIO)發出指示,要求科網公司、手機電腦製造商、網絡供應商、社交平台、軟件開發者,協助政府不留痕迹地存取及刪改客戶的加密信息,甚至移除該等客戶電子裝置上的防毒軟件,以及在生產流程安插惡意程式以監控客戶。此法案在科技業界引起巨大迴響,蘋果公司甚至去信澳洲政府批評法案容許政府勒令生產商在智能家居揚聲器設置竊聽功能。
澳洲苛嚴的國安條例及其高壓的手段令人咋舌,表面上是為了保障人民安全,但澳洲作為「五眼聯盟」的一分子,自然持有與美國相同的立場,對中國抱有抗拒的態度。正如前任澳洲總理特恩布爾在2017 年12 月宣布啟動EFI Bill 及FITS Bill 立法程序時,特意用中文說出「澳大利亞人民站起來了」去宣示立法針對中國的意圖。
美澳聯盟的淵源
在Secret: The Making of Australia’s Security State 一書中, 作者Brian Toohey 指出澳洲國安機構作風霸道而偽善。例如情報組織澳洲信號局(ASD)在網站公開其使命宣言,寫道:"Reveal their secrets, protect our own"(「 揭人秘密,護己私隱」),並清楚說明其功能是破解他國通訊,以截取「信號情報(SIGINT)」為己用。而保護澳洲人的私隱方面,正如ASD 局長Rachel Noble 今年9 月在國家安全學院發言時稱:「並非所有澳洲人都是好人。」可知ASD 對於截取國民的通訊毫不手軟,甚至表明是過去20 年來的恆常做法。
Toohey 亦指出ASD 與美國關係密切。於2013 年開始運作的ASD 其實歷史悠久,前身為二次大戰期間成立的Allied Central Bureau(盟軍中央局),由澳洲人和美國人共同擔任工作人員,其後易名為Defence Signals Directorate(澳洲國防部通訊局,簡稱DSD)。澳洲在1956年正式獲准加入UKUSA,這個由英美兩國牽頭組成的國際性監聽組織,亦即今天「五眼聯盟」的雛形。而在1956 年的協議書中,有條款訂明DSD 必須執行NSA(美國國家安全局)指派的任務,變相令DSD 成為美國的從屬機關。而透過前CIA(美國中央情報局)職員斯諾登的揭秘,才令人得悉代號名為「Stateroom」的全球政要監聽行動。此行動由美國CIA 和NSA 聯合展開,而澳洲DSD 則被指派負責北京的諜報活動。
澳洲的國安機關和條例明顯針對中國,此取態表面上是由美澳結盟所導致。然而,澳洲作為西方人在南太平洋地區建立的唯一國家,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和重要盟友。隨着英國在二次大戰後在東南亞大規模撤軍,澳洲的地緣戰略力量顯得單薄,自然對中國的急速崛起感到焦慮。與其對立,其實澳洲可以把中國崛起視為其發展經濟的契機,積極支持中國,這樣對於兩國向前發展,乃至整個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更富建設性,更能締造多方共贏的局面。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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