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課程檢討專責小組經過多年檢視研究後提交報告,提出一系列最終方向性建議。報告覆蓋面既廣且深,本文擬集中討論涉及高中通識教育科的幾個建議。
新學制的諮詢文件自推出至今,近20內社會持續關注通識教育科。在實施新學制後,不少持份者或意見領袖提出了各方面的批評,甚至令通識只不過是個學科的本質都給模糊化。反而直接執行教學或管理科務的老師,卻較少在公開渠道評論或探究;相信專責小組的報告或再引起新一輪討論。
本文嘗試從前線教學人員角度和課程原初宗旨,針對專責報告中對通識教育建議作出幾點回應。
必修必考的積極意義
報告建議維持通識教育為四個核心科之一,並且必修必考;基本上讓高中教育和大學收生免卻了再來一次大變革,應是好事。然而未能針對當前因為考筆試帶來的多個不良影響,例如過分操練、對語文能力稍弱學生的不公平、試題動輒涉及政治爭拗等。
回顧設立通識教育科的宗旨,通識科保持必修科是合理的;但目前的紙筆考試模式卻未必最為適切。多年來遭人詬病的是,紙筆考試根本難以量度到考生的共通能力;而且語文能力與中英文科有所重疊。
若維持必考,是否還需要如現時那麼細分地評級呢?把通識教育科的評級改為三級,即優異、合格和不合格,是個積極一點的想法。屆時大學收生關限可稍改,只要求考生必須獲得合格或以上成績就可以。
必考涉及考評指揮棒
眾所週知,任何科目的教學生態最終都受到考評設計的影響,即是考評指揮棒的說法。
既然接受必考的現實,就不可以不考慮如何善用指揮棒效應,令公開試起到實際作用時又不會無謂加重考生的負擔。現時通識教育科的考試模式,尤其有時評分細則的資訊會外流,令到考生在備戰考試時根本流於操練,明顯違反設立本科的初心。
如前所述改變評級方式是個積極取向,把筆試成績與獨立專題探究評級分開陳列也是個好主意。將兩個部分的比重加以調整應該認真再加思考,專題探究的過程評核本是用以量度這個課程所要培養的種種共通能力的工具,理應佔比較大才算合理。而且,考評局建立了多年的校本評核監察機制已有高可信度。
若果通識必考,則考核模式應與量度到共通能力掛鈎,且應調高獨立專題探究的佔分比例。
向獨立專題探究開刀
但報告卻建議將獨立專題探究改成延伸部分,甚至學生可選擇不做專題研習!所謂精簡,竟然是把課程的亮點摒棄,這真是很奇怪的邏輯。
其實把課程設計分拆為核心和延伸兩部分,將原先教學內容精簡並把非核心的放在延伸部分,這個處理是可以理解。翻查最初推出通識教育科的原意,訓練學生的共通能力才是焦點,現行課程內的幾個單元只是選用的議題,未必是核心內容。
故要精簡的話應保留「每個學生要進行獨立專題探究」,但放寬評估關卡為能通過過程指標要求者就評予合格。要取得優異評級者應在獨立專題探究報告內表現優良。至於紙筆考試可以改為單元式設計,核心單元是必修部分;而現行六個單元則合併為兩個延伸單元,讓考生選考一個。
評審教科書的合理性
坊間對報告有較大迴響的是,它提出通識教育教科書要經過評審;論者或可以有各方面各種視角去探索這個建議,但翻看當初通識科建議不採用教科書的理由:那時認為教師應選取切合議題的教材進行教學。不審教科書,是因為不需要有教科書。
但運作至今,根本大部分學校都有採用坊間提供的「課本」!既然有教科書供應,又有需求;教育當局本應就要執行其固有的監察工作。所以,通識教育教科書要被評審是十分合理的。
至於如何評審?是否有陰謀論?背後有否其他目的?這些已非通識教育科的事,已然躍進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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