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從經典開始—— 《孟子》之「魚我所欲也」章賞析

「魚我所欲也」章,選自《孟子‧告子上》,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的觀點,並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見利忘義的人,只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而已。

在「指定材料」中,先秦說理散文選了四篇,本文介紹的是 《孟子》之「魚我所欲也」章。

魚我所欲也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1)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2)也;死亦我所惡(3),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4)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5)。

一簞食(6),一豆羹(7),得之則生,弗(8)得則死。嘑爾而與之(9),行道之人弗受(10);蹴爾而與之(11),乞人不屑也(12);萬鍾(13)則不辯(14)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15)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16)、所識窮乏者得我與(17)?鄉(18)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19)乎?此之謂失其本心(20)。」

注釋:

(1) 舍:舍,同「捨」,捨棄。

(2) 苟得:苟,隨便、輕率。苟得,苟且取得,這裏指「苟且偷生」之意。

(3) 惡:動詞,憎厭。

(4) 辟:辟,同「避」,躲蔽。

(5) 勿喪:喪,亡失。勿喪,不丟掉。朱子曰:「羞惡之心,人皆有之。但眾人汨於利欲而忘之,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

(6) 一簞食:簞,盛器。古代盛飯用的圓竹器。

(7) 一豆羹:豆,盛食之器。從甲骨文字形,形似高腳盆,或有蓋。古代一種木製的盛食物的器具。

(8) 弗:通「不」。

(9) 嘑爾而與之:嘑,通「呼」。爾,助詞。沒有禮貌地吆喝着給他。

(10) 行道之人弗受:行道之人,路人也。弗受,不接受也。

(11) 蹴爾而與之:蹴,踐踏也。與,授也。

(12) 乞人不屑也:乞人,行乞之人。不屑,因輕視不肯接受。

(13) 萬鍾:鍾,古代一種量器。萬鍾,言其極多也。這裏指高位厚祿。

(14) 辯:通「辨」,辨別。

(15) 何加:加,增益。何加,有甚麼增益。

(16) 奉:供養。

(17)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得,通「德」,恩惠,這裏指感激之意。與,通「歟」,語氣詞助。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

(18) 鄉:鄉,通「向」,從前。

(19) 已:停止,放棄。。

(20) 本心:天性,天良。朱子曰:「本心,謂羞惡之心。」

孟子簡介

孟子(公元前372-公元前289),名軻,鄒(今山東鄒縣)人。相傳祖先為魯國貴族,孟父早喪,其母親教之。據《史記》記載,孟子曾「受業子思之門人」。孟子在政治上主張法先王、行仁政,提出「民貴君輕」的民本思想。他在學說上推崇孔子,反對楊朱、墨翟,被後世尊稱為亞聖。孟子也曾仿效孔子,周遊列國,遊說各國君主施行仁政,可惜成效不大,於是回鄉講學,並與弟子一起著述,「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孟子》

《孟子》一書是孟子晚年與弟子共同編纂的,雖然也用對話或答問的方式,但記載說話的文字多了,闡說的篇幅也較長,其篇章結構,以至言辭文釆,與早期「語錄體」的著作《論語》比較,《孟子》的文章顯得更為完整、生動,亦更富文學色彩。

本篇節選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內容是闡明「性善說」,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猶水之就下也。」又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這種向善的天性,就是本篇反覆論證的「本心」。正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指出:「本心,謂羞惡之心。此章言羞惡之心,人所固有。」

內容大要

「魚我所欲也」章,選自《孟子‧告子上》,提出在「生」和「義」不能兼顧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的觀點,並進一步指出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本心」,那些見利忘義的人,只不過是喪失了他們的「本心」而已。

文章第一段,作者以一個生活常理為喻,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藉此引出了「捨生取義」這個全篇的中心論點。簡單比喻之後,作者便立刻切入正題,對這個論點進行具體的分析與闡釋。由「生亦我所欲」至「故患有所不辟也」,作者是從正面闡述論證義比生命更珍貴,喜生惡死乃人之常情,在二者不可兼得的情況下,應該捨生取義;由「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至「所惡有甚於死者」,作者則從反面假設,帶出人之能捨棄生命而無悔者,必有更重要更可貴者,那就是「義」了,以此緊扣主題。接着,作者進一步指出「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人人都有向善之心,只是「賢者」能夠保有「是心」(即本心)而已。

至第二段,作者承接上文,先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事例,指出一般人和乞丐都不肯接受「嗟來之食」一事,論證捨生取義,是人之本心。接着,作者又列舉第二個事例,由「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至「所識窮乏者得我與」,以「不辯禮義」接受「萬鐘」之事,說明世間亦有輕義貪利之徒。最後一節,由「鄉為身死而不受」至「此之謂失其本心」,作者則從反面論證,說明貪利之由,就是失其本心。

藝術特色

孟子的文章,精於說理,邏輯性強,又善用比喻和例證,甚具說服力。「魚我所欲也」章雖為選段,也體現了這些特點。開篇即以魚與熊掌作比喻,說明生與義的取捨。次段再以「一簞食,一豆羹」為例,證凡人皆能捨生取義,緊扣上文。

孟子的文章,另一個特色是氣勢磅礴。本篇大量運用排比句式,如「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又如:「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使文章讀起來節奏感強,富於文采,亦增加文章氣勢。

其次,本篇還大量運用了對比的手法,如把魚與熊掌對比,把生與義作對比,把「鄉為」與「今為」作對比,透過互相比較,將道理說得更加清楚,給人的印象特別深刻,亦加強了文章的說服力。

孟子的文章,堪稱說理散文之典範。寫作說理文,如能多讀孟子,定必有所增益。

(原刊於《香港中學生文藝月刊》,修訂於2020年9月9日)

馮珍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