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今天,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有關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規定,即「831決定」。特區政府按照「831決定」提出了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案。如果這方案獲得當時的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第五任行政長官在2017年就會按中央政府的定義「普選產生」;隨後的立法會選舉,即原定下星期日舉行的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便可以實行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政改失敗 重大挫折
歷史沒有如果。曾經近在咫尺的「雙普選」,已變得遙不可及。立法會對普選方案進行表決之前,中央官員不斷強調,對於2017年實行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中央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結果普選目標不但沒有如期達到,而且看來已經從中央的議事日程上刪去了。
香港政制發展在最後階段出現了這樣的變故,或許有些人會感到慶幸(「如果立法會今年全面普選,後果不堪設想!」)。但頭腦清醒的人應該看到,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不獲通過,是一國兩制發展的重大挫折,對一國兩制實踐造成了消極的後果;其中一部分後果,已表現為香港過去幾年出現的「新情況」。
在中美鬥法不斷升溫的背景下,去年下半年開始,先有反修例風波,導致暴亂頻仍、社會撕裂、區議會變天;再來一個疫情大爆發,社交活動停止、生活方式轉變、經濟雙重受創;然後又有《國安法》實施——一連串重大變化,政府和市民都疲於應付,左支右絀,難以適應。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舉行,正好給各方面一個喘息的機會,冷靜下來,對香港當前的局面進行評估和分析,決定下一步應該怎麼走。
如期選舉 必生動亂
再說一個「如果」:如果立法會選舉如期舉行,結果會怎樣?先前許多人,包括我在內,對選舉結果作了各種不同的預測。現在想深一層,不論投票結果怎樣,一場大規模的社會動亂恐怕很難避免。其他地方的「顏色革命」,往往以選舉為導火線;而本來將要進行的這次選舉,充滿了觸發嚴重政治衝突的因素。
這次選舉,是反修例風波爆發、區議會變天之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主導了非建制陣營的「抗爭派」,挾着區選大勝的氣焰,聲言要拿下立法會過半數議席,迫使政府接納他們的訴求,否則他們要癱瘓立法會、癱瘓政府。
這次選舉,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的第一次立法會選舉;《國安法》要防範、制止和懲治的其中一項罪行,是顛覆國家政權罪,而使用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干犯此罪。
這次選舉,會是最多參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的一次立法會選舉;在已經選舉主任審核的參選提名中,有12人被取消資格;倘若不是中止了選舉,被取消資格者肯定不止此數。
這次選舉,是最受外國特別是美國關注的一次香港立法會選舉;美國大選愈接近,特朗普、蓬佩奧一夥對中國的攻擊便愈猛烈;香港是他們攻擊中國的主要話柄之一,蓬佩奧今年6月說了:美國「非常密切注視今年9月(香港)的立法會選舉」。
選舉結果 勢被推翻
在所有這些因素影響下,立法會選舉可以正常地進行嗎?不論投票有什麼結果,新一屆立法會可以和平地開始它的任期嗎?不論是抗爭派成功贏得立法會過半數議席,抑或建制派守住了議席的多數,選舉結果都要面對被推翻的威脅。
如果抗爭派佔了多數議席,中央政府一定出手干預:中央不會容許立法會被反對力量把持,成為他們用來對抗、脅迫特區政府的政治工具,特別是當中央看到這些反對力量與外國勢力有勾結。中央會認為,一個由抗爭派佔了多數的機構,不可能履行《基本法》賦予特區的立法權,不應該成為特區的立法機關。中央有權力也有必要禁止這機構運作。
反過來,如果建制派「勝了」,保住了多數議席,選舉結果一定會在本地以至國際上受到反對力量的挑戰。本地的反對派可以舉出很多理由指摘選舉不公平,很容易鼓動他們的支持者要求推翻選舉結果;在國際上,美英等國家的政客對香港的選舉制度大都不甚了了,見到去年區選反對派大勝,這次立法會選舉在大批反對派候選人被取消資格後由建制派勝出,他們還會相信選舉是公正的嗎?所以,「不承認選舉結果」的抗議浪潮,不難在香港和國際上掀起。
暫避一年 危機未解
在兩種情況下,新產生的立法會都會引起極大爭議。雖然有了《國安法》這根「定海神針」,但要把香港推向「攬炒」的力量依然存在,大規模的社會動亂依然極可能發生。堅持如期進行選舉,無異於要引爆一個政治火藥庫。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決定時,表示這決定「沒有考慮任何政治因素」。她是要說明押後選舉純粹是因為疫情,而不是出於對選舉結果的考慮;她「每天只看疫情,沒看選情」。她說的可能是實話;但這個決定,是她領導特區政府以來最具政治智慧的決定,令香港避過一場極兇險的政治危機。這危機的性質,絕不只是建制派的「選情」如何、會輸掉多少議席那麼簡單。
選舉押後一年;一年後是什麼光景,無人可以預料。但所有人,除了攬炒派,都要利用這一年的時間好好想一想,怎樣避免明年的選舉誘發上面所說的政治危機。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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