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訴求

我在一個月前在此寫過,這不是殘局,是死局。要破一個死局,不能繼續在原有框架內打轉。若嘗試抽離一下,過去兩個月的亂局中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各界都遏抑提出第六訴求。

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那種「揼波拿式」回應(即不斷重複相同字句,抗爭者戲言見到他們在記者會上發言如同玩「揼波拿」),每次面向公眾的時候,都會因為表現遠遠低於民眾期望而令人反感,其客觀效果是為現時的集體行動提升能量;如果特首親自出馬,就更保證群眾情緒會變得更激動,更強烈地覺得政府無意回應民眾訴求,必須採取行動為香港社會「做啲嘢」。過去兩個月裏,這種互動、循環不斷反覆進行,將這一場社會運動由一個高潮推到另一個高潮。

特首與民對話 問題是她無法進入社會

這是社會運動的微妙之處。一個社會運動的發生、發展,當然要求參與者具備一定的「社會團結度」,畢竟它是一種集體行動,動作或象徵性的態度表達都要一起做才有意思。不過弔詭的是,儘管「團結度」是必備條件,它既不能保證成功(一個社會運動能否取得參與者最滿意的成果,跟「團結度」高低沒有直接關係,成與敗經常都不是由運動內部的「團結度」決定),同時也不等於其影響力可以擴大。簡單而直接地說,對家的錯誤(由錯判形勢、笨拙的回應、激起強烈民意的處理手法等)對推動社會運動起着關鍵作用。套用分析用的術語,是政府失效造就了抗爭的壯大。以日常用語,則是一個「倒米」政府不停「擺烏龍」,將皮球送入自己龍門。而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是港府「斷片」,基本上崩潰了。這不是大家想見到的情景,可是現實就是這樣,客觀狀況不是主觀意願所能轉移。

究竟處於目前這種狀態的港府還可以捱多久?這是大家都關心但又不好說的話題。政府「斷片」,當然是不正常,不過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當政府領導們想提醒市民大眾「不要當我無到」的時候,一定火上加油。如果抗爭者擔心某個集會、遊行的反應未如理想,其實只要特首之前出來隨便發言三五分鐘,參與人數保證有增無減。我不會說政府與社會處於一種完全對立狀態,因為就算情況變得更差,前者還是會有它的支持者。不過我們必須明白,所謂民意支持永遠是一個程度的問題。今天港府面對的處境是,香港隨時有過百萬計市民願意公開表態,到機場「接機」也好,串「人鏈」也好,令現屆港府變為一個「旁觀者」。

現在特首表示準備跟市民對話,問題是她根本無法進入社會。當一個政府首長覺得自己踏出辦公室範圍便會失去安全感的時候,這個政府基本上完了。

「和理非」象徵意義重大 衝擊「本大利小」

話題轉到港府的對立面。由於特首「頻頻門前失機」,同時又連環「擺烏龍」,她的對手(應該是眾數,因為他們並非只有一個面向)看似力量不斷增長。但其實只要暫時不看那些令人眼花撩亂的電子新聞鏡頭,總結一下目前局勢,應不難發覺兩點:首先,近期最能夠產生(廣義的)作用者,基本上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的集體行動。無論是「和你飛」、「香港之路」還是港島大遊行等,場面之墟冚,鏡頭呈現出來的一份決心和心意,既面向香港社會內部,令集體行動的團結面更廣泛,同時又有力地將抗爭信息傳播到世界各地。「和理非」的柔,儘管未必可即時帶來什麼效果,但其象徵意義重大。

當一個政府首長覺得自己踏出辦公室範圍便會失去安全感的時候,這個政府基本上完了。(亞新社)
當一個政府首長覺得自己踏出辦公室範圍便會失去安全感的時候,這個政府基本上完了。(亞新社)

第二,衝擊行動表面上引來政府及警察迅速回應(因為一個政府總不能給人一種無法控制局面的感覺),但其實它們的效果相當有限。當港府面對和平與暴力的回應都是「沒有進一步補充」的時候,衝擊一樣是面對鐵板。只是因為畫面很「激」,使人產生錯覺,以為有人冒生命危險採取行動,就等於社會運動會更強和更有力量,不過只要客觀分析一下,這其實並無必然關係。以時下流行的那種情緒而言,一定會覺得以上一番說話很冷血。可是從一個分析角度來看,確實見不到衝擊很有效果。面對目前港府那種回應,衝擊行動是「本大利小」,如果行動更趨武力化(其實不是行動升級,鋸掉智慧燈柱跟破壞交通燈一樣都是毁壞,只要表面上有點新意,除可滿足新聞媒體興趣外,論實際政治效果無甚突破可言),那既會增加成本,同時又更難擴大團結面,爭取更多人支持。

「若水」抗爭 缺點漸現

在抗爭初期,行動模式一改雨傘運動佔領的做法,放棄陣地而流動如水,除減少了因要防守而面對的正面硬碰外,還可靈活地作出攻擊。這些機動性強的行動模式,令警察沒有機會一擊即中,順便永久清場。不過日子一久,「若水」的缺點陸續浮現:它難以累積,同時也未有造成很大威脅。久而久之它亦開始「常規化」,撇開一些表面現象,其實在不斷重複。衝擊幾個小時後,大致回復平常狀態。當初很多人很緊張地追看新聞現場直播,近期興趣開始淡下來,另一次幾小時的堵路,也沒有什麼大不了。

當然,這樣說並不表示衝擊行動完全沒有效果。衝擊行動的一個特點是它必定引來警察以武力對付。在兩陣交鋒過程中一定有肢體碰撞,而警察在處理這些場面時會出現兩種問題:一是犯上錯誤,7‧21 元朗事件是災難性的處理方法,無法再令市民信任警察,而使用過分武力驅散人群的畫面亦令很多市民嘩然;二是由於港府缺乏認受性,再加上連道德力量亦跌至低點,警察要在媒體現場監察下採取行動,基本上不知如何劃出清楚界線,以所謂可以接受的手段來面對群眾聚集、衝突。警察使用武力其實要背後的政府具備認受性、公信力和道德力量。現在三者皆處低水平,無論是抗爭者或很多未有投入其中的市民,對怎樣理解公眾秩序的尺度變得不一致,而警察武力手段便尤其惹人反感。每次衝撞都成為大眾關注焦點,結果一次又一次出現警察信譽急跌的情況。衝突場面引起廣大市民迴響,令參與社會運動人士及很多在旁邊的市民情緒高漲。在抗爭發展過程中,社會運動的焦點一分為二,一在反修例,二在不服警權。

群眾憤怒由政府轉移至警察

而由於執法部門的信任度急速下跌,警察便開始避免與群眾短兵相接,於是愈常見到於遠距離大放催淚彈。兩陣間的距離拉遠,警察的攻擊對象便難以聚焦;而「若水」的行動游走於不同地點,於是警察闖入購物商場、港鐵站採取行動,結果連沒有參與衝擊的市民也受影響,而警察的武力逐漸令更多人視為暴力,進一步加深矛盾。在官民之間(由於沒有溝通、對話)沒有什麼迴轉空間的情況下,這種警民互動陷於一種惡性循環,情況只會愈變愈差。有人形容衝擊行動是以戰養戰,其實際效果不是衝擊有什麼突破,而是群眾情緒繼續燃燒。我不覺得大部分市民是無保留地支持街頭上的衝擊行動,問題是港府的回應似乎更欠說服力。

7‧21 元朗事件是災難性的處理方法,無法再令市民信任警察,而使用過分武力驅散人群的畫面亦令很多市民嘩然。(亞新社)
7‧21 元朗事件是災難性的處理方法,無法再令市民信任警察,而使用過分武力驅散人群的畫面亦令很多市民嘩然。(亞新社)

從6月初開始,港府一直等待對方會因為種種集體行為的特性而做出超越道德底線的行動,從而民意出現轉向。但現實情況是衝擊行動早已不再根據舊有規範行事,可是政府卻未能因此而將原來只是旁觀的市民爭取過來。而官民關係愈變愈差,更令市民如坐針氈,人人都想「做啲嘢」。但港府一直無法將市民想「做啲嘢」的心情轉化為挺政府的力量,這種狀態本身便充分說明政治領導不為市民接受的程度。而更微妙的發展是暴力場面愈來愈常見,群眾的憤怒由針對政府轉移到警察,再而隨着雙方衝突擴散至不同地點,怒火進一步置換到警署、港鐵站、商場管理處等。對於憤怒的擴散、仇恨的形成,政府束手無策。

這種社會狀態是惡劣的,單是看見過去兩個月港人變得捕風捉影,看半眼也知道是杜撰的假消息、假資料,很輕易便通過各種媒體廣泛流傳,而且流傳不分傳遞人的年齡、性別、收入、教育水平,謠言一定不會(希望只是暫時)止於智者。無論是哪一個政治取向的市民,都有苦無出路(當然他們的出路可以是截然不同的方向)之感,躁動不安。

現實政治上,這是膠着狀態──港府那一方基本上已陷「破產」狀態,敵人多的是,乃是已知事實,未知的是它的朋友愈來愈少之餘,會否出現連最後幾個也提早跳船;至於社會運動一方,可能在一段很長時間內仍不會有鳴金收兵的情況,零星衝擊行動很可能會演變為日常生活一部分,而這不是個人主觀上是否認同、接受的問題,它們很可能已進入香港生活。抗爭者要面對的一個(其實是老問題)問題是,到了最後,一個社會運動通常都不是以社會運動的形式來解決的。社會運動的終結篇往往是毫不浪漫。對衝擊者來說,他們所使用的武力、暴力仍遠遠未到足以推翻一個政權,他們的想像跟現實依然有一段相當明顯的距離。至於「和理非」,他們從來不擅長於持久地大規模動員,遲早要考慮怎樣轉型投入區議會、立法會選戰。若不調整策略,會擔心集體行動中所產生的團結、充權付之流水,變為一次挫敗的經驗。衝擊派和「和理非」本屬兩個不同生活世界的人,論述、考慮都不一樣。但無論是哪一套,現在面對港府那「早已回應,只是不答應」的回覆,其實除了不斷行動、繼續「做啲嘢」外,也沒有什麼對策。

第六訴求──特首問責下台

我在一個月前在此寫過,這不是殘局,是死局。要破一個死局,不能繼續在原有框架內打轉。若嘗試抽離一下,過去兩個月的亂局中一個很有趣的現象是,各界都遏抑提出第六訴求。這邊廂「五大訴求,缺一不可」;那邊廂「早已回應,只是不答應」。兩方人馬都停留在原點上,一個要堅持到底,另一個誓不投降。但真的沒有其他期望嗎?

第六訴求是現屆特首問責下台。

這項訴求很特別──(1)最想提出這項訴求的可能是建制派,因為特首多留一天,他們就只會受更多拖累,損失慘重。不過無論他們有多想,這總不能宣之於口。(2)可能特首本人也很想,不過在此無謂猜測。(3)中央領導或會覺得很難接受,因為他們對局勢可能另有判斷。(4)但比較中央領導更難接受特首下台的是抗爭者。他們有好幾套解釋,當中不是沒有道理:例如今天香港面對的是結構性問題,不會因個人去留而解決;又或他們認為特首只是一名傀儡,換上另一個人也只會是同樣結果。不過我們也可以想像,抗爭者特別「擁護」特首,是因為她的下台一定會分散市民注意,很有可能幫助局面相對地平靜下來,而這對發動群眾將會造成障礙。

社會最需要一段緩和時間 唯此有轉身機會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情況。在第六訴求這問題上,中央領導與抗爭者(儘管背後考慮並不相同)有其一致的地方。我之所以這樣說,當然只屬開個玩笑。不過我們確實需考慮,若真的有一天可以認真討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或真相委員會,由現屆特首來界定職權範圍、成員名單,這能令市民(不單是抗爭者)信服嗎?要回應五大訴求中的其中一兩項,其實是先要有第六訴求。

下名特首就能平息風波嗎?當然誰也不敢保證,但現在香港社會──不是政府──最需要的是略為緩和的一段時間。只有這樣才有轉身(不敢說是翻身)機會。

政治現實就是如此弔詭。一個很簡單的答案,大家不敢拿出來討論。而時間繼續流走,或者再多過一個月,連第六訴求也不再是一個辦法。

原刊於《明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呂大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