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見台灣教育愈趨多元化,立法保障私人興學及在家自學的權利,至關重要。這裏可以看見,一個尊重互利的社會價值體系,是教育多元化的根基,我們香港也要努力看看啊!
中國是一個有順差的經濟體,勞動力過剩,生產能力也過剩。政府要做的,就是要扭轉人們的預期,增強他們的信心。
筆者一直認為,特殊教育的老師,是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楷模!在他們的努力面前,「搶學生」,是多麼的羞愧!
本人並非反對招收境外學生,招收境外學生有一定優點。所反對者是大量招收,境外生和本地學生應有一定比例。有家長擔心、大量境外生減低子女入讀本地名校機會,亦有一定道理。
教育是為社會(國家)服務,還是為個人服務。在香港,猶如其他受西方文化影響的社會,教育是為個人服務的。個人的教育成敗(成績、升學、就業),全是個人的事。
在1913年香港制定第一條教育法例之前,香港教育發展很自由,你想開所學校的話,只要掛個牌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