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國之下,保有不同意見,按不同地方的實際情況,採取合適的管治方針,這才是最崇高的管治模式,讓人類社會得以百花齊放。
對於原訟庭去年裁定緊急條例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表示「嚴重關切」。法工委發言人指出,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
為了保障男囚犯剪頭髮的待遇不比女囚犯差,司法覆核官司打到終審庭,佔用了司法機關不知多少資源,值得嗎?
最近法官判案引起爭議,終審法院前任法官烈顯倫更提出司法機構應要改革,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今集主席開咪提出疑問,香港司法制度究竟有沒有制衡?一起聽聽曾主席怎講。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在《明報》撰文,批評香港的法院不斷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讓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
烈顯倫歸咎於過去20多年來,殖民地政府的自由放任政策,被特區政府推到極致,導致富者愈富,大多數人卻沒有受惠。他認為這是造成廣泛不滿情緒的社會根源,並不是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就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