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連同幾位同學,往大學語言中心要求校方交出普通話豁免試評分機制,期間有學生舉止無禮,大聲呼喝中心教員,並爆出粗言。事後浸大校長錢大康引用大學紀律程序,即時勒令涉事同學停學,等待紀律聆訊結果。此舉引起學生會不滿,發起遊行,抗議校方打壓。另一方面,因事件涉及國家官方語言,內地《環球時報》發表評論,批評浸大學生會反對普通話豁免試是「去中國化」,並指香港的大學校園仍存有「港獨」歪風。跟着有愛國團體往浸大抗議學生會當日的「佔領」行動,並聲援校方將涉事學生停課的決定。
浸大學生會要求校方在周三前回應撤回停課的要求,否則不排除有進一步行動。校長錢大康的回應是一切決定都是出於對同學的關懷,彼此目標一致,並重申按紀律程序辦事。我認為這個僵局應該盡快解決,否則浸大的聲譽和學生的利益都會受到傷害。
應如何分階段處理?
在停課決定上,儘管涉事學生有冒犯教員之嫌,但他們的行為是否嚴重到需要即時被勒令停課,值得商榷。換另一個角度看,大學生「走堂」,事屬平常,只是被勒令停課不好受,也不知道幾時完結。既然校長表示關懷同學,而涉事學生也願意就事件向感到被冒犯的教員道歉,我建議校方可以先處理停課的決定。例如在取得涉事學生的書面道歉信後,校方暫緩執行或取消停課令。校方也可以就紀律聆訊定出一個期限,讓學生安心。
在普通話豁免試上,我認為可以分階段處理。首先,校方可以先向學生解釋評分機制,聽取意見,看看有什麼改善的地方。然後,校方也應該研究豁免試不合格率高達七成的原因,看看試題是否過深,或有什麼方法提升應試學生的普通話水平。
最後補充一句:我認為香港的大學生畢業時能講合格的普通話(和英語)絕對是件好事。但如何達至此目標而避免惹起不必要的政治爭拗或抗拒情緒,留待下回分解。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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