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家長發現子女在學校被老師體罰時,應該如何反應才好呢?需要家長反覆思量,才有較全方位的角度,選擇合適的行動!
體罰的錯與對
有些家長自知是子女在家中也有行為問題,也曾引致家人使用體罰,亦明白老師為何被逼出此下策,所以,不想有任何特別的跟進;也有家長會覺得子女未來幾年都會在學校讀書,為了維持良好的家校關係,避免子女被老師扣印象分或影響成績表現,故儘量低調,明知是老師不對,仍然啞忍,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
另外一批家長則會覺得體罰學生是老師的錯誤,不能縱容,否則遺害更多的孩子,因此必須盡快制止,還要全力追究,為子女討回公道才對,同時可以改善學校的教育質素。從家長立場,這種想法是正常不過的安排,但家長真的這樣追究,會否出現一些是家長未能預料的問題呢?
例如:子女日後返學,會否不知如何面對該名被家長追究的老師呢?子女在過去的日子,建立了對老師的信任,是否值得因為一件事件而全面摧毀,是家長需要慎重考慮的因素;當然,所發生的事情若是極之嚴重,家長可能會不惜一切地追究;而問題的核心就需要家長客觀判斷問題的嚴重程度,才能作出抉擇。
有些家長會表明不需擔心日後面對學校的老師,因為大不了可以轉校。但請家長分析轉校是否這麼容易呢?子女會否出現適應新課程的困難或難於與新同學建立友誼呢?以轉校解決問題會否變相忽略子女的自身問題呢?
曾經有案例,老師在管教班上小孩時違反教師守則使用體罰,但原來孩子本身有過度活躍症,老師以常規管教模式根本難以控制,故一時不能自制而錯誤使體罰方式。假若是這種案例,即使轉校亦未必可以完全預防不會在其他學校出現相同的情況,即時轉校反而令子女及家長本身將問題淹沒了。
如果子女從學校回家後告訴家長在學校遭老師體罰,家長首先必須冷靜頭腦,避免在子女面前即時宣洩負面情緒。我們理解家長得知孩子被體罰時情緒,可能第一時間會感到憤怒或不滿,但子女向家長所說的,可能只是事情的一部分。
要看到事情的全景,家長必須先冷靜客觀地了解事情。當然,在理解背後,家長亦應該避免在了解情況前直接否定孩子的投訴。在冷靜情緒後,家長可以開始耐心聆聽子女的反映情況,但不適宜使用引導性的問題盤問子女。例如老師究竟打你左邊還是右邊,用手還是書本等。
如果子女能主動說出經過當然最好,但如果不能完整說出,亦可以暫時懸空。即便父母已確定子女曾受體罰,亦不適宜在子女面前詳細討論,以免子女及家人太早下定論,產生了不必要的負面情緒,甚至對其他老師亦表現不信任。
問責和責問的分別
家長應該先聯絡校方或老師了解事情,而過程中應盡量採取問責而非責問的態度。何謂問責與責問?問責的態度是持平客觀地尋找需要負上責任的各方持份者,而責問則是控訴批判我們主觀覺得應負責的人。
有時候,在問責過程中,家長未必能獲得滿意的答案,但希望家長仍然能耐心聆聽。老師使用體罰固然是不恰當的管教方式,但有時候部分問題亦可能出在孩子身上,例如孩子在某事情上表現過於頑劣,或是故意挑戰老師等。
人誰無過,老師亦有七情六慾,有時候一時錯用教育方式是不對,也有值得體諒的原因。當然,如果情況超出可接受的範圍,家長亦可以根據情況決定下一步行動。而整個處理過程,是家長最佳的身教機會,讓子女學習如何客觀冷靜地處理自己感到不滿的事件,為爭取合理處理事情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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