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矛盾令監管Airbnb更容易

就Uber與Airbnb來說,兩者其中一個分別是它們背後贏家和輸家的分布大有不同。

我發現不同政府官員在回應有關共享經濟的問題時,即使實質內容分別不大,各自的反應可以差天共地。這邊廂創科局的楊局長在狠批Uber知法犯法時,在他Facebook表示「嬲嬲」的用家多到上眼;但那邊廂,當商務及經濟局的邱局長回應有關本港酒店供應緊張的提問時,指出引入共享經濟的底線,是該類賓館必須符合相關條例時,對此的回應卻是水盡鵝飛。

兩位局長答案其實沒有兩樣,大家的反應卻不盡相同。這也許是楊局長的「人氣」比邱局長要高,致使大家「因人廢言」(我絕不排除這個可能性),但我認為更重要的理由是因為兩種共享經濟活動的不同利益分配及由此衍生的政治角力。

就Uber與Airbnb來說,兩者其中一個分別是它們背後贏家和輸家的分布大有不同。Uber的出現其背後的贏家和輸家壁壘分明。一方面,利益受損的的士司機以及背後擁有司機牌的「的士霸權」一直以來都是神憎鬼厭;另一方面,能夠賺取額外收入的part-time司機和能夠享受更準時,更有禮貌,更乾淨的服務的乘客多是普羅大眾。而關公也撐Uber是自然不過的事。

贏家輸家 大有不同

相反,Airbnb的出現令其背後的贏家和輸家是誰就比較難說得清楚。首先,大家可能以為傳統酒店應該是輸家吧?不過,有研究卻指,高檔五星級酒店所受的影響不大。

Airbnb為社區帶來大量陌生人,受滋擾的居民一定是輸家吧?的確,在我一篇即將發表在學術期刊的研究發現,在美國佛州類似Airbnb的短租房屋,為當地居民帶來的滋擾不少,但一如張五常教授曾提及興建飛機場的例子,指飛機的噪音雖打擾了鄰近民居的安寧,但其地價必定上升。

Airbnb普及後,整體酒店供應彈性提高令傳統酒店所需用地減少,間接增加住宅用地,就算沒有什麼綠置屋租客或上車客都應該因而受惠吧?不過,要留意的是,由於短租利潤較高,到時可能更多業主將住宅單位作為「民宿」出租,令市場的租盤變少。這一加一減的淨值是正是負今天還說不準,加上5年後特首是誰大家也不曉得吧?數年後才可能明朗化的得與失在只爭朝夕的香港是遙不可及的事。

還有一點我認為不容忽視的是,受惠於Airbnb的要不是非本地的旅客(當中不少是內地遊客),便是在本地少數有第二層樓作Airbnb短租的中上產,相反選搭Uber的乘客多是本地的平民百姓。可想而知,在中港矛盾日趨嚴重的今日,即使「人氣」極高的楊局長以同樣力度狠批Airbnb知法犯法,我想他的Facebook「嬲嬲」數目頂多只會高到上心口。

原刊於《am730》,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梁天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