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申訴專員公署宣布,將會主動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配套設施的規劃及安排是否有欠失當。公署指出,這是因為按照2009-10年度的《施政報告》,政府將致力使香港成為亞洲區內電動車最為普及的地方。政府更於往後公布了具體目標,謂至2020年時,期望全港有30% 私家車是電動的;而在新落成的建築物中,私人停車場將有30%的泊車位設有充電裝置。
為了對抗日益嚴峻的全球暖化危機,「350香港」一向支持任何取締「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燃氣)使用的政策,故此,我們完全認同必須將我們的交通運輸系統電動化,而所用電力則需盡快改由沒有二氧化碳排放的「可再生能源」提供。我們歡迎申訴專員公署是次調查。以下是由我們的會員戴世材起草,並經「350香港」幹事會通過的有關這項調查的意見。
致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訴專員:
申訴專員公署於2017年9月28日宣布展開一項主動調查,審研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有否欠妥之處。
「350香港」(註1)(下稱「本會」)擬從對抗全球暖化、減少碳排放量的角度,就該項調查提供意見如下。
香港私家車的碳排放
香港運輸的碳排放量,佔香港碳排放總量的16%(註2)。根據運輸署的資料,本港每天出行人次當中,約九成使用公共運輸服務。當中鐵路和巴士就佔了約七成。然而,鐵路和巴士合共只使用了約24%的運輸能源。相反,私家車雖然只有約一成的出行人次,卻佔用了24%的運輸能源,以人均使用能源計,是鐵路的30倍、巴士的3倍。
然而,在1995-2014的20年間,私家車的平均按年增長率超過3%,遠高於人口(0.78%)及家庭數目(1.65%)的增長。而2010年至 2015年間,私家車的按年增長率更上升至約5%。(註3)3 若此趨勢持續,香港運輸的碳排放量將繼續顯著增加。
因此,減少私家車的碳排放量,對減少香港整體的碳排放量,非常重要。
電動車與汽油車的比較
依據香港2015年的發電燃料組合(即27%天然氣、48%煤及25%核電),環保署「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的試驗結果顯示,商用電動車輛在同等行車里數下的平均碳排放量較傳統車輛少約30%(註4)4。
上述試驗並無比較本港電動私家車和汽油私家車的碳排放量。不過,美國的Union of Concerned Scientists在2015年發表的報告(註5)顯示:以美國2012年的發電燃料組合(30%天然氣、37%煤)計算,電動私家車的整個「生命週期(life cycle)碳排放量」(即包括生產、使用、拆解、回收等)較汽油私家車低超過50%。
電動私家車較低的碳排放量,主要與發電燃料有關。若全部以燃煤發電,駕駛電動私家車所釋放的碳排放量幾乎相等於汽油車;若全部以天然氣發電,碳排放量較汽油車少約50%;若全部以太陽能或風能發電,則碳排放量更比汽油車少約90%以上。
因此,以電動私家車取代汽油車,並同時改用低碳能源發電,將可大幅減少整體運輸的碳排放量。
全球電動車的發展趨勢
世界各地電動車的生產和應用增長迅速。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公布,2016年全球電動車的總量已超過200萬輛,較2015年增長60%。(註6)而充電站則增加至約230萬個(註7),即電動車與充電站的比例約為1:1.1。
由IEA領導、有10個國家(包括中國、加拿大、印度、日本等)參與的EV30@30計劃已定下目標,在2030年前,令電動車的市場份額增至30%。(註8)
由此可見,以電動車取代汽油車,從而減少碳排放、減緩全球暖化,是全球大勢所趨。
香港政府推動電動車的目標、措施和成效
根據規劃署的「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八章、7.2.8段,政府的目標是在「2020年,有30%私家車屬電動車輛或混合動力車輛」(註9)。這個目標與全球的趨勢基本一致。
然而,根據運輸署2017年7月的數字,全港已登記的私家車總數為593 611輛,當中只有10603輛為電動車,佔總數不足2%。(註10)與政府所定下的目標相差甚遠。由此可見,政府多年來推動使用電動私家車的措施,成效不彰。
政府推動使用電動私家車的主要措施包括:
寬免首次登記稅
政府自1994年即全數豁免電動車的首次登記稅。但自2017年4月1日起,卻為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設定上限($97,500),理由為「要控制私家車的整體增長」(註11)。
運輸署的資料顯示,在實施上述措施之後,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數字由2017年3月的2964輛,大幅下降至4-7月的每月不足10輛。可見削減首次登記稅的寬免,的確能夠大幅減少電動私家車的銷量。不過,由於電動私家車只佔所有私家車總數不足2%,減少電動私家車的首次登記稅寬免,對控制私家車的整體增長,可說毫無幫助,反而窒礙了私家車車主轉用電動車的意欲。
安裝充電設施
政府目前主要透過寬免新建停車場樓面面積和提供技術支援,以鼓勵私營停車場增設電動車充電裝置。此外,政府轄下的停車場亦不斷增設充電設施。不過,截至2017年9月底,全港只有1774個充電器供公眾使用(註12),電動車與充電站的比例約為1:0.17,遠低於全球平均的1:1.1。
再者,由於目前並無法例或行政措施監管,這些設有充電設施的泊位經常被其他車輛佔用,以致電動車車主在尋找充電泊位時,經常遇上困難。
由於政府認為,電動私家車車主一般在其居所或辦公地方的泊車位充電,因此目前並無位於路邊或加油站的充電設施。不過,隨着科技進步,目前市場上已經有快速充電器,可以在約半小時內為一般的電動私家車提供足夠的續航能力。因此,再局限電動私家車只可在停車場內充電,已經不合時宜,亦對電動私家車車主造成不便。
結論
無論在對抗全球暖化還是改善空氣質素的層面,將燃燒汽油的車輛改為電動車輛是世界大勢所趨。然而,自2009-10年的《施政報告》以來,香港政府在推動有關的設施方面欠缺成效,今年更大幅減低市民購買電動車的經濟誘因,可謂逆世界潮流而行,開歷史的倒車。
綜上所述,本會認為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確實有欠妥當之處。
建議
針對上述的問題,本會認為政府的首要工作,是致力減少私家車,同時鼓勵市民改用公共交通工具、單車或步行,以減低整體運輸的碳排放量。
部份市民可能因為各種原因(例如居住偏遠、行動不便等),始終需要使用私家車。政府應鼓勵車主改用電動車,以取代燃油車。建議的措施包括:
大幅增加燃油車(特別是高排放量的燃油車)的首次登記稅。
參考現時環保署淘汰歐盟四期以前柴油商業車輛的做法,若車主將其現有的燃油車交由登記拆車商拆毀,在購買電動私家車時可獲全額首次登記稅寬免。
大幅增加燃油車(特別是高排放量的燃油車)的牌費。
改善充電設施:
規定新建的停車場必須有最少30%泊位設有電動車充電裝置。
參考運輸署的傷殘人士泊車政策,規定所有停車場必須設有一定數量的電動車專用泊位,沒有許可證而佔用該等泊位者,即屬違例泊車,可予檢控。
研究在部分路邊泊車位安裝快速充電器。
政府早前公布,有28幅油站用地的土地契約將於2018年期滿並可作重新招標(註13)。政府應利用此契機,在油站招標時加入條款,規定要設有一定數量的電動車充電裝置。
電動車的低碳優勢,最終取決於兩間電力公司的發電能源組合。政府與兩電的《管制計劃協議》將於2018年屆滿,政府應利用此契機,促使兩電在新協議下採用更低碳排放的能源組合。
註釋
1. 「350香港」是全球性關注氣候變化的組織350.org在香港的合作單位。有關「350香港」的詳細資料請參閱 http://world.350.org/350-hong-kong/
2. 環境局「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頁48。
3. 環境局「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30+」,頁57。
4. 資料由環保署提供。
5. Cleaner Cars from Cradle to Grave – How Electric Cars Beat Gasoline Cars on Lifetime Global Warming Emissions http://www.ucsusa.org/sites/default/files/attach/2015/11/Cleaner-Cars-from-Cradle-to-Grave-full-report.pdf
6. IEA Global EV Outlook 2017 https://www.iea.org/publications/freepublications/publication/GlobalEVOutlook2017.pdf
7. IEA Global EV Outlook 2017 Leaflet https://www.iea.org/media/topics/transport/Global_EV_Outlook_2017_Leaflet.pdf
8. EV30@30 Campaign https://www.iea.org/media/topics/transport/CampaignDocumentFinal_rev_SENER.pdf
9. 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http://www.pland.gov.hk/pland_tc/tech_doc/hkpsg/full/ch8/ch8_text.htm#7
10. 運輸署統計數字 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en/content_4858/table44.pdf
11. 環境局局長會見傳媒談話全文(2017年2月25日)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2/25/P2017022500681.htm
12. 環保署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air/prob_solutions/promotion_ev.html
13. 環境局http://www.enb.gov.hk/tc/about_us/policy_responsibilities/staggering_arrangemen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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