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圖片:筆者認為,在策略性投票當中,出現票王票后的情況,反而需要反省。(亞新社)
今屆立法會選舉,有一個概念變得很顯眼,這便是「配票」或「策略性投票」。
在香港,我似乎是討論「策略性投票」的老祖宗。早在1994年5月4日,我便在《信報》發表了一篇長文《「五四」七十五年祭談民主與科學》(見拙著《用經濟學做眼睛》),當中便介紹了經濟學中一個重要理論, 「吉伯特 ─ 撒德韋特定理」(Gibbard-Satterthwaite 定理,可簡稱為 GS 定理),其核心正是策略性投票。20多年來,我寫過有關 GS 定理的文章不下十多次,近年的部分收集在《民主與民生的經濟解讀》一書中。既然如此,我自信很有資格談談「策略性投票」的問題。
隨時可把民意扭曲
GS 定理曾被芝加哥大學前校長孫能善評為20世紀社會科學領域最重要的成果之一。此定理簡單但證明十分艱深。兩位經濟學家用高深的數學工具證明了一個有深遠意義的結果:任何選舉制度,無論如何設計,只要有兩個以上的選擇,便必有空間被策略性投票所操控(manipulable),最後所得結果,不一定能準確反映真正的「民意」。由是之故,雖然各方各派都喜歡自稱自己代表「民意」,但其實「民意」並不一定可知。
這定理在理念上及操作上都有重大的意義,先說理念問題。
所謂「策略性投票」,是指為求勝利,投票人不一定誠實地按照自己真正的偏好去投票。例如今次選舉,便有大量票流到處於可勝可負的邊緣人身上,致使寂寂無聞的人也可成為票王,但一些資深政客卻隨時敗走麥城。民主制度有其重要的優點,便是權力的轉移會和平一點,但假若選民有誘因策略性地投票,而不是按照自己的本心去投,那麼便絕不能肯定勝出者都能代表真正的民意。
我對策略性投票並不抱有贊成或反對的態度,因為我只客觀地把民主投票看成是一種有優點有缺點的機制。其最大缺點便是,並無辦法可保證民意得以彰顯,選舉結果很多時是策略或運氣所決定。但既然選民有誘因進行策略性投票,我們只應把它看成是一種客觀現象,我對此不會作道德判斷。
但對於把民主制度神化了的「泛民」而言,他們卻絕不應鼓勵策略性投票。這不是此種投票方法一定有什麼不對,而是「泛民」若一旦如此做,便等於自相矛盾,口不對心。他們一方面把民主選舉的價值無限擴大,事事以民意代表自居,但卻支持一種隨時可把民意扭曲掉的手段。他們並非真正相信民主,而只是把民主選舉當作是一種獲取權力的工具,當中若有阻止他們成功的任何障礙,他們對不擇手段清除這些障礙,不會猶豫,其自構的道德高地並無基礎。
在操作方面,策略性投票往往只會帶來混亂,不一定有成效。改變或引導選民的投票意向是高難度之事,有時會成功,有時會失敗。以今次超級區議會的投票為例,因為當中顯然有人號召把票配給本來位於邊緣位置的鄺俊宇,但這樣一來,他得到超過49萬票,從策略的角度看來,是一種浪費,致使涂謹申差點因失了票而輸掉。若無幾天前的有人退選及有人大力鼓動策略性投票,結果很可能也與今次相若。
再以何秀蘭為例,2004年她已經因有人胡亂告急而流失選票,失去了議席,今次又不斷有人要她棄選。這些動作若無發生過,究竟是陳淑莊勝,還是王維基贏,或是何秀蘭當選,難說得很。在新界西,若無「泛民」的勸退,李卓人又不見得一定輸給何君堯。
在新東,部分梁國雄的票配給了陳志全,自己差點便輸給方國珊,沒有輸相當程度靠運氣。由此可見,雖然選民及候選人都想利用策略性投票,但運作極易出錯,不一定有利。
反觀建制派,我們並無見到其大鑼大鼓配票,但從結果所見,他們確是浪費了不少選票,當中以九西最為明顯。蔣麗芸與梁美芬二人加起來有102,016票,比起游蕙禎、黃碧雲與劉小麗三人加起來的84,863票還要高出一大截,但建制在九西的6席中只能得到2個席位,他們似乎未有作配票,或配票不善。在策略性投票中,誰當上票王票后,往往代表策略失敗,需要檢討為何浪費了這麼多選票。
今次一些沒有議政經驗的人進入議會,但立法會非建制與建制的互相制衡格局並無大變,主要的變化是頗多資深「泛民」下了台,換了一批無經驗的反對派。其原因恐怕是某些「泛民」選民並不滿意「泛民」議員在立法會的表現,他們不會投建制,選票苦無出路,唯有投給一些新面孔。但這樣對「泛民」或非建制來說,可能得不償失。反對派中的議員,若論學養能力,無人及得上黃毓民,我雖不認同其理念或手法,但卻相信反對派因他被一些能力頗成疑問的人取代而失去不少「戰鬥力」。
退選策略錢從何來?
選舉前幾天有幾人退選,這雖很可能是他們策略的一部分,但看來收效甚微,甚至得不償失。退選的人根本拿不到多少票,其他人也就無從得益。反而較有實力若退選對選情有影響的候選人,似乎不甚情願退出。
由此可見,所謂「碎片化」及退選策略,很可能只是白忙一次。若說此種做法有什麼作用,可能便是在選舉論壇中讓一些「二打六」也有不少發言時間,但這是有巨大金錢代價的。競選活動往往要花上數以百萬計的費用,跑去玩一回便提早退出,若非沒有自知之明便是有無限的資金可花費,他們錢從何而來,使人奇怪。
「碎片化」的現象也有建制值得學習的地方。不少團隊一人帶着幾人,在「比例代表制」中領頭人其實要消耗掉不少選票才能讓團隊中的第二人當選,這不一定有利。若調節得宜,把團隊拆散可能更易分配選票,但這當然難度也很高,選票未必會配搭準確。
這次選舉另有一趣怪現象,35名地區直選成功的人當中,11人是女性。九龍東當選的五人是全男班,九龍西的六人則是全女班,莫非男與女難以混在一起?
原刊於《大公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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