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很久以前,一個畢業了幾年的女孩子跑回學校探望我,可能情竇初開吧,忽然問我要交怎樣的男朋友。我想了一想,便說:「要有責任心。」她略為猶豫說:「還有呢?」我說:「要有是非感。」她好像還不滿意。我想:有責任心,有是非感,不錯,但為人太硬繃繃了。便說:「要有幽默感。」她聽後嫣然一笑,滿意了!
九月四日香港選舉立法會議員,令我想起這段陳年對白,因為我心目中的立法會議員,也要符合這三種條件。有責任心,有是非感,幽默。幽默的人,其實代表一種智慧,包容,思想不會僵化而有彈性,也可以說幽默的人不會作出暴戾的行為。
「正義」來之橫蠻 應幫理時不幫親
不知從那時開始,一些議員愛在立法會擲東西,表示他的氣憤、勇氣和「正義」。因為沒有人出來作有效制止,輿論也沒有嚴厲的指責,遂成歪風,頗有相效滋長之勢。甚而有論者說,台灣議事廳且發展為肢體衝突,香港不過小巫見大巫而已。若果這是至理名言,本人則建議有志為民的政黨,首先要推出一個拳王出來做議員,才方便在議事廳中佔得優勢。擲物又何以不對?中國人的家教,第一件事便教孩子不能擲東西,發脾氣。因為擲物不能解決問題,只是表現自己失控和失去理性。在立法會,我們不要失去理性的議員。
是非感指什麼呢?每個人的智慧不同,立場不同,是非觀念會因人而異,我們不可能事事要求是非感一致。但是是非非,人心也會有一致的底線。俗語說「幫理不幫親」,便是一種指標。更而甚者,絕大部分人是有良心的,良心便是是非感的天秤,不作埋沒良心的決定,便是正確的是非感。在立法會表決的時候,不要盲從黨派的決定,依自己良心作決定。但今日政黨政治,似乎苛求了。不過,在政黨決定之前,大家還是可以拿出自己的良心天秤來達成共識,讓政黨作出良心的決定。
議員盡責任 獎罰宜分明
議員的責任感最重要,作議員最基本,最重要的職責便是出席會議,提出意見,為大會作出決議。議員缺席不開會不表決,讓議會流會,弄至拖延政務,貽誤市民福祉,窒礙社會進步,何來臉目霸佔立法會一席位?這是一種罪過。這種罪過應該受到懲處。
任四年一屆立法會議員,政府可予約一千六百萬元在手中花費,一年便超過四百萬元的使用,何其快哉!在筆者看來這是對盡責議員的獎賞。對恆常缺席促致流會的議員,若每年出席率未達致百分之八十者,則應取銷其幾十萬約滿酬金作小懲大戒,有獎有懲才公道。當然,其意義不在金錢之多寡,而在象徵式的譴責,以遏歪風。
(圖片:亞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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