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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投引起的管治災難

最近有校長在校內舉行學生投票,決定某些日子應否在校內升國旗。這個消息傳出來的日子,校長們在群組內議論紛紛。究竟校長有那些應做,有那些不應做?國家領導人有那些應做,有那些不應做?這實在是要再三反思的題材。

由學校的領導模式說起

 

在參加學校領導課程時,一般都有一課會講領導及決策模式,大多數講者都提及下列的分類:
 
(1)自由放任
(2)專權獨斷
(3)民主協商
 
講者演譯以上模式後,若問聽眾的選擇,我發覺大多數教師差不多一致性傾向「民主協商」模式,而「自由放任」及「專權獨斷」等於是洪水猛獸的代名詞,大眾趨避唯恐不及。有趣的是,若問大家是否認同目前校內領導層的領導,搖頭居多,大有起而代之之態。以上若是普遍現象,校長們都應反思。

 

如何領導實應因時制宜

 
我曾經請教多位資深校長,歸納起來,他們普遍認為上述三種領導模式都有實用價值:
 
(1) 自由放任:有校長說,校內若有事情不論如何決斷,都無關宏旨,不妨開放式決策。有能者隨意獻策,無不依從,在其不同管轄範圍內百花齊放。若亂中有序,不予干涉,則可鼓勵創意。間有神來之筆,亦能產生領導人才。
 
(2)專權獨斷:有校長說,在兩種情況下他會取專權獨斷的決策模式。其一,眾議紛紜而時間緊迫,他會一錘定音。其二,有些決定屬於常識判斷,便無謂浪費時間一議再議。他說,以上兩種情況,校長若能專權獨斷,教師們都會存感激之心依從的。
 
(3)民主協商:有校長說有一種情況他一定用民主協商去處理議題,是什麼?就是當自己都不知道應該怎樣辦的時候,他說:你不用民主協商形式,還有什麼選擇?
 
另一位校長說,民主協商是人力資源增值的一個處方。他說,培養別人多思考,凝聚團結,令別人對決策有擁有惑,邁向願景,用民主協商去做決策模式,好處多多。時間雖然會多用了,但不是損耗,而是建立。
 
綜合來說,領導是藝術,不能一刀切,這是那些資深校長們的結論。

 

管治者應如何看待「全民公投」?

 

一般校內決策,不論「自由放任」、「專權獨斷」、「民主協商」都有一個過程,最後由領導人或領導層作出一個決定,很少用「全民公投」形式。由教師用全體會議作出投票去做決策是有的,這可以是民主協商的最後一步,但由全體學生、老師、家長、職工、甚至校友……去做「全民公投」,決定學校政策,可能還未出現,或未被接受。但為什麼國家重大決策,可以用全民公投或應該用全民公投去做決定呢?

 

最近三次國際性重要的全民公投

 

「全民公投」這個詞語最近頻頻見報。翻查一下,最近令人矚目的公投有下列三項:
 
(1)2014年9月18日,蘇格蘭選民為獨立或否作出公投。結果55%反對,45%支持,因此到今天,蘇格蘭還是維持現狀。
 
(2)2016年6月5日瑞士就18歲以上成年人每月無條件獲派2500瑞士法朗(1.9萬港元),(孩童有1/4)作公投,結果78%人反對。
 
(3)2016年6月23日英國就脫歐或否公投。結果是51.89%選民贊成脫歐,48.11%選民贊成留歐,投票率則是72.2%。
 
最近有很多英人聯署,希望再次就脫歐公投,並希望確定投票率75%及勝方得票60%以上才有效,明顯對6月23日的結果持異議,引致很大的不確定性,肯定是一場政治災難。
 

我個人的觀察

 
從近日報章的不同評論,我發覺:
 
(1)有更多學者質疑公投是否適當的方法去決定國家大事,就算只屬諮詢性,也要小心行事。
 
(2)就算是實施公投,也要小心研究投票率及得票率應否達一定標準,如英人最近提出的投票率75%,得票率超過60%,結果才有效,避免國人嚴重撕裂。
 
(3)亦有人覺得民主政制既由一人一票選出代議人(如國會議員),為什麼重要決策反而又要交由全民一人一票去決定?議員們是否不負責任?首相卡梅倫在公投後宣佈辭職,說是一種承擔,但有人批評他應在宣佈公投時便要辭職,因為他太沒有承擔。

 

一些校長們的反思

 
最近有校長在校內舉行學生投票,決定某些日子應否在校內升國旗。這個消息傳出來的日子,校長們在群組內議論紛紛。究竟校長有那些應做,有那些不應做?國家領導人有那些應做,有那些不應做?這實在是要再三反思的題材。
 
(圖片:亞新社)

馮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