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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堪憧憬的未來對自由市場建立的重要

特區的概念是神來之筆,它最重要的地方可能就是夠含糊,因此給予市場一定的幻想空間,有一個可堪憧憬的未來。

「產權界定是市場運作的先決條件。」
“The delimitation of rights is an essential prelude to market transactions.”

──高斯(Ronald Coase,英國經濟學家)

儘管「自由巿場」今天已成為了很多人都耳熟能詳的詞語,但對於其本質是什麼、怎樣才可以建立,以及令它的力量得以發揮,卻不是一件簡單的事,究竟人類目前對這無比重要的問題了解有多深?

自由巿場背後有大量文化基礎支撐

90年代東歐和俄羅斯的經濟改革經驗似乎告訴我們,人類對於自由巿場可能仍存在不少誤解,甚或帶點天真。在今天的經濟學教科書和論文,鮮有提及文化和制度因素,但若我們相信筆者早前引用格林斯潘的觀點,那我們應會同意,一個由企業創新推動的自由巿場經濟體系,其背後其實有着大量資本主義文化和基礎在支撐着,這包括法律、慣例、行為和很多各種不同的商業操守等。

這些都不是一時之間可以建立到的,而是要經歷很多代的演化和發展孕育出來,硬要其結果往往只是虛有其形,沒有什麼生命力,更遑論是靈魂。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當年不少拉丁美洲和發展中國家,將美國的憲法和一些法規幾乎一字不改地照抄,但出來的效果往往淪為一些不倫不類的制度。

高斯深知自由市場缺點 仍然推崇?

由此引申到一個重要觀點,就是建立一個制度是很艱深的。近代經濟學迄今最重要的文獻,可能是199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高斯1960年發表的《有關公損的難題》(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很多人在閱讀這篇巨著時,往往看到第7頁就覺得差不多了,因為高斯在那已提出著名的「高斯定理」(Coase theorem,即假設交易費用為零,產權界定怎樣也會達致巴列圖均衡點 [Pareto Optimal])。整篇論文的中心思想不過如此,而定理的本質,就是推崇自由市場。

高斯推崇自由市場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但認為市場幾乎萬能,只是一個水平的認知;在深知自由市場不能做到的事,以及深明它面對的種種局限下仍然推崇之,是另一個維度的理解。高斯果真認為市場是萬能的話,那他為什麼不把論文名稱定為公損的「解決方案」,而是「難題」?

值得留意的是,整篇文章共有逾23頁,但到第7頁,他已經提出高斯定理。若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高斯定理的話,那為什麼他還要用多兩倍的篇幅?到文章中段,他筆鋒一轉,用了很多不同的真實法律個案去反覆審視,實際情況下公損的難題。驟眼看來,這些法律個案沉悶,因此不少人都會跳過,但可能首7頁只是引言,真正的難題可能是之後才開始敘述,最重要的結論就是結尾第八章的命題:「維度上的轉變」(Change of Approach)。

深圳經驗的啟示

高斯所指的是什麼,不同人各有解讀。筆者的看法是視法制、市場慣例、行為等的建立和演化,是減低交易費用、界定產權和促進市場制度建立的必要步驟。也許,我們亦可從這角度審視深圳當年的經驗,以及對今天香港帶來的啟示。

深圳的經濟改革策略,其實似乎可以理解為沒有策略。改革開放其實是很籠統和抽象的概念,實際上怎樣開放,怎樣改革?沒有什麼藍圖, 很多事情都是摸着石頭過河,見步行步。

不過,特區的概念是神來之筆,它最重要的地方可能就是夠含糊,因此給予市場一定的幻想空間,有一個可堪憧憬的未來。即使中國其他地方不可以做的事情,在深圳並非全沒可能。很多事情都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一般常識來處理。這在建立市場制度是十分重要的,這意味着深圳的法制、慣例等可以在巿場壓力下改變,又或順應巿場的指引去演化,下回再談。

古多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