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61年至1971我在灣仔住了10年。
自從小學四年級開始,我從筲箕灣搬去灣仔居住,我的家就在謝菲道。全條街都是4層高的唐樓,我們住在3樓,面積約500餘呎,斜對面是現在的東城商場。告士打道已是海傍大道了。在50年代,聽說東城商場的地址是殯儀館,我住的時候改成電影院。舊式的電影院很大,可以坐數百人。我進去看電影,有時只有十多人,電影放映時,陰風陣陣,便急時也不敢去廁所,只好強忍至回家解決。但我卻記得有起碼有3部電影是在那裏看的,一部由華倫比提(Warren Betty),菲丹娜惠(Faye Dunaway)主演的《雌雄大盜》;一部是保羅紐曼(Paul Newman)及羅拔烈福(Robert Redford)主演的《神鎗手與智多星》( Sundance Kids);另一部是「星期日,西貝兒」(Sunday Cybelle),是法文片。
那時我是搭電車回小學的,小學在筲箕灣,感覺上路途頗遙遠。沿途所經過的景物,最高級的建築物似乎是在鰂魚涌的麗池,樓高8、9層,有一排麗池夜總會的霓虹光管字樣。之後經過的是太古船塢。小三時,英文書只有一本,有a pen and a man的課文。小四之後,有英語文法學習。我自已的成績也有進步,小五考第八,小六考第二。
除了和一些同學踢足球外,我很少和同學溝通,可能我是一個嚴肅的孩子。我可能已經閱讀報紙了,但還未有強烈的政治及社會意識。只有一次談到政治。在小六上學期的某一天,和3、4位同學聊天談起美國總統約翰肯尼迪被剌身亡(日期是1963年11月22日),有一位同學嬉皮笑臉說:「攢死啦」之類,我沒有作聲,內心卻覺得這是一件世界大事。這是我留心國際大事的開始。
新家庭有4個人:母親和我,後父和他們生的女兒。那時才知道我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妹妹,我後父姓成,我跟隨母親姓王。我後父的年齡頗大了,已有花白的頭髮,他在一家成衣服裝店工作,而店舖就在我家的背後── 告士打道。他說得一口流利的英語,家中有一張他穿着海軍制服的照相,樣子頗帥,他的工作是拉上岸娛樂的美國水兵做西裝。60年代美國參與越戰,時有航空母艦載有休假的水兵,到港度假。航空母艦停泊在維多利亞港,水兵就在灣仔漫遊;灣仔有頗多的酒吧,供水兵消遣。事實上,我家3樓下望對面地下就有一家酒吧,偶而有穿着惹火的女郎站在前面。
後父的收入似頗不錯,我和他的關係平淡,他從不跟我交談,不過他每個月給我20元零用錢,那時很不錯了。我也從不稱呼他為「爸爸」,我叫不出這個字。每當他給我利是或零用錢時,我想稱呼他,但不知叫什麼,內心極為尷尬,形成我心理上極大壓力,令我極不願意過農曆年逗利是。但他極疼愛妹妹,可能是晚年得女的緣故,他的溺愛,令到妹妹相當任性。她升上玟瑰崗中學後,變成番書女,喜歡聽歐西流行歌曲,常將收音機或唱片開得很大聲,撓擾我讀書或溫習。後來中學畢業後,她去了美國升學,從此留美。她學有所成,自供自給加州大學建築系畢業,芝加哥大學商業管理碩士(MBA),下嫁一位香港人的大學經濟學者,MIT經濟學博土,執教The Duke University ,育有兩個兒子,生活幸福,現居美國Northern Carolina州。
過了一段日子,我發現每周有3、4晚,後父不回來睡覺的,原來他有第二頭家的。我母親只不過是二奶,大媽是肥胖的婦人,精神不錯,聲音很大,對我態度尚好。大媽和後父有一個兒子,已30多歲了,不過他是一個拐子,終身坐輪椅,聽說是小兒麻痺症,另有一個孫子,約7、8歲。我們年歲相近,玩得契合。後父在生時,來往頗多,他在60年代末死後,我們斷了聯絡。
雖然住過一起,我很少見到母親,就算見到,很少交談。她從來沒有問我的功課怎麼樣,學校生活怎麼樣,她似乎是文盲,我從來未見過她拿起報紙來看;偶而,她會要我代她寫信給上海的阿姨。在我30歲之前,在她面前,我總是如坐針壇,坐立不安。我一生都記得她的 一次發怒火爆場面:一次在吃晚飯的時候,我不知說了些什麼話,她勃然大怒,將一碗湯當頭潑過來,幸而我跳起避過。
在家我一人孤零零,每天放學回家,就養成了出外散步買「拍拖報」的習慣,買報必定經修頓球場,它是灣仔的中心,6、70年代的灣仔麵積不大。從我家三樓斜望出外,就是分域街,往西行一條街是軍器廠街,這是灣仔的西邊界限了。在洛克道接近軍器廠街是美利堅餐廰(編:現今不在),是吃京菜的。軒尼詩道是最主要的幹道,再南是行電車的莊士頓道,最南的是皇后大道東,已靠近山邊了。最北的是海旁的告士打道,告士打道以北區域,如演藝學院、藝術中心、稅務大樓、中環廣場及會議展覽中心等全部都是填海得來的。從我家下來往左行至街尾就是盧押道,巍峨的六國酒店在海邊(現在仍在),再行不遠是灣仔碼頭。在盧押道和告士打道交界處,是右派親國民黨報紙《香港時報》的地址。報社每天將報紙貼在壁報板上,任路人閱讀。很多時,我去買報紙前,便在這裏看《香港時報》,我大多是看體育版,特別是足球消息。由此我得知南華的四條煙:姚卓然、莫振華、黃志強及何祥友。灣仔的最東邊去到馬師道及鵝頸橋,在菲林明道的東方大劇院是我看電影最多的地方,我最喜愛的電影如:The sound of music,Lawrence of Arabia,Dr Chivago,Gone with the Wind,The Graduate等等。
修頓球場旁是貝夫人醫療中心,除踢足球外還有4個籃球場。每天黃昏5、6點,往往有小型七人足球賽賽事;圍觀者不少,經過時也常常觀看。我曾經不只一次看到姚卓然在那個踢球,修頓球場電車路的對面,有一間龍門酒樓,下午4、5點後,擺賣着「拍拖報」(兩份報紙疊在一起),有工商日報、星島日報、華僑日報、明報、新晚報、真報、大公和文匯報等,明報是我必買的,配搭其他報紙,一角兩份。
修頓球場內看足球的人多,流氓飛仔亦混集其中,我遭受其害。有一次,大概讀中一的時候,我和小學一位姓鄺的同學看足球比賽,一個流氓突然出現在面前,大聲嚇我說,有無錢,快拿出來!我十分害怕,怯怯的從褲袋拿出10元交給他。姓鄺的同學好像還在褲袋中搜索,我立刻拉着他逃離球場了。對我來說,10元是我半月的零用錢;無端端失去了,令我沮喪了很久,之後我就不帶多餘錢去街了。
見不到母親,除了感到寂寞外,並沒其他感覺,但她常招待三數朋友來家打麻將,就令我特別煩惱。一方面,人多嘈雜聲大,上海女人講話特別大聲,妨礙我看書;另一方面,要我向她們稱呼媽媽,阿姨啦,不勝其煩。我家面積約五百餘尺,近窗的一間大房,約二百餘尺,另有一個廰及隔成另一間百多尺的房間,租給一對母女,初初搬去住,我每天晚上扛帆布床睡,早上拆掉。過了一段時間,母親在兩間房中間的客廳,隔了一間小房給我,其空間只可以擺一張碌架床,上格擺我的衣物,下格我睡覺。冬天尚可,夏天就相當燠熱了。以前的房間隔板是伸展不到屋頂的,所以樓內十分傳聲的,她們在打麻將談話,我在房中聽得一清而楚的。她們也常在六國飯店開房打麻將。少年時的經驗令我討厭賭錢,我終生不賭錢,也沒有進過馬場,也不曾打麻將,在香港社會是極為罕見的。
我在家中孤零零,在中學裏精神壓力更大。小學全港升考的成績,令我選擇了英文中學高主教書院。我是一個小學生,家中沒有人指導,完全不知道中學的名字及排名。我之選擇了高主教書院是因為小六的時候,班主任在介紹升中準備的時候,提到高主教書院的名字,說是一間好中學。當我收到教育司署寄來的中學名單時,我第一眼看到高主教書院的名字,就決定進入這所學校了,根本不看其他20多間中學。高主教書院位於中半山羅便臣道一號(至今猶在),是一間天主教學校,校規甚嚴。我是坐電車回學校的。從謝斐道行到莊士敦道的電車站,乘電車去到中環匯豐銀行前的站,經雪廠街,行上外國記者俱樂部(我忘記了那時是否成立未),越過港督府所在的下亞厘畢道,再沿着建拿利道向上,有一條行人隧道,從隧道出來就是堅道了,可看到高主教書院8層的建築物。不過,建築物的低層是小學部,不准中學生進入,我們還需要經過山邊一條迂迴的小徑,在羅便臣道的門口入校。
高主教書院是一所英文中學,從中三,我簡直生活在煉獄中。我讀的聖十字小學是一間中文小學,英文書只有2、3本,其他科目全是中文。高主教的中一班,教科書有30多本,只有中國文學及中國歷史二科是中文,其他全是英文書。最要命的是3本厚厚的數學書:算術、幾何、代數。三本書都是英文書,要讀5年的。教數學的是一位老人家,英文頗流利,但語調低沉而平淡,相信他已經執教多年了。初初二、三個月,我完全不知道他說什麼。我在小六已有1.70公尺高,在中一已算是「高頭大馬」,被迫要坐最後一行,這樣聽老師講課更難了。在家做數學功課的時候,不斷查字典。我數學測驗成積常常不合格。在數學的算術、幾何、代數三科中,幾何成績最好,我也最喜歡;代數最差。整體來說,英文程度也不好,有一個學期,每兩個星期的英文作文及默書都是取得50分僅僅及格。有一段時間,每天早晨,我根本怕上學。數學的測驗成積差,已注定我不能升讀理科了。後來我憑文科成積優良而進入了大學。
其他的英文科目,如物理學、化學及生物成績也不佳;不過,化學及生物可以死背死讀,物理學則不成。最可恨是生物是由一位印度裔老師教授,他不懂中文,加上口音重,談及花的種類,茫無頭緒,完全不知道何種植物,令我終身對植物花朵陷於無知的狀態。在我的勤奮下,中學生階段並沒有留級。高主教書院中一有六班,到中四、中五會考只剩下四班,到中七的高級程度考試(香港大學入學考試)只剩下文、理學科兩班,以前的精英教育就靠淘汰。那時,我的願望是考入港大或中大(中大在1963年創立),一定不能留級,母親曾對我說,如果留級,她就會立刻送我去理髮或飲食行業當學徒,這對我有極大壓力。
在中四、中五的時,我的成績漸入佳境,因為學校中四開始分文理兩科,我不修物理及化學,主攻文科,讀書起勁了。但是,另一個惡夢卻開始了。我家旁邊搬來了一家印刷廠,是《工商日報》的廠,印刷《工商日報》。每天大約凌晨1點開機印刷,轟轟巨聲,震耳欲聾,一直至早上約5、6點停止。如果我在11、12點睡了,那就較好,但是如果我溫習讀書至深夜,一開機印刷,我就差不多定必失眠了。我的感覺是和機器怪獸博鬥着,一夜下來筋疲力盡。這樣,我在中學會考及中六自修考中文大學入學試後,兩次精神崩潰,母親兩次送我進醫院治療,每次住了10天。醫生說我極度神經衰弱,只要休息靜養就好了。這惡夢要等到我大學二年級,申請入住宿舍獲新亞批准,搬入九龍農圃道新亞書院宿舍時才結束。這樣,我就搬離了灣仔,從此我再也沒有和母親一起住過。
原刊於《新亞生活月刊》,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