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落定 黎案再登場

提出初選這個主意的戴姓教授判10年。客觀來說,考慮到《國安法》現階段需要弘揚立威,應該說在法律威嚴和社會氣氛之間已注意到平衡。

民主派「35+」初選案的宣判「舉世矚目」,早就預咗。西方駐港領事館都派人入庭聽取判詞,自由派的「大西媒」報得顯眼:BBC的”Hong Kong jails 45 pro-democracy campaigners for subversion”算是最平實。

NYT(New York Times,”Dozens of Hong Kong Pro-Democracy Leaders Jailed Up to 10 Years in Mass Trial”)、CNN兩大美媒則不約而同用”mass”來形容此案。47人被告,客觀上是mass,但美國人以個人主義而自豪,一聽mass就覺得是壞事,認為威權、極權才有集體化這回事。

CNN的”Joshua Wong shouts ‘I love Hong Kong’ as more than 40 leading democracy leaders handed lengthy prison terms in mass trial” singles out(單獨挑出)45人裏的黃小子,更有違報道的客觀性。此黃在這45人裏的重要性並不排前幾名。全球性的電視新聞台用作大標題之首,走社媒、娛樂版捧明星之路,其實是害了這位年輕人。

45人的刑期由10年到4年2個月,其中刑期較輕的人數較多,唯提出初選這個主意的戴姓教授判10年。客觀來說,考慮到《國安法》現階段需要弘揚立威,應該說在法律威嚴和社會氣氛之間已注意到平衡。

不認罪的個別被告判刑較重,相信即便本人亦預咗。但不排除政府覺得,45人裏有人判輕了,提出上訴,甚至收集到更多資料,從而起訴其他同案者。且看人數多不多。

落筆前,幸虧翻一翻一份特別「關心」黎智英的媒體。原來,45人今天(11月20日)判刑後,明天輪到黎案續審,預料黎會出庭自辯。這可能比今晨的”mass”案更招致西方的「關注」。英揆昨天在巴西與中國主席首次面談時,據說提到黎這位英國公民。

原刊於作者網誌,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崔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