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解密:屈、契和兼

筆者在拙著《粵語古趣談三編》中已討論過粵語義為「乾親」的「契」一詞。不過當時並未討論「契」的動詞用法。

屈(wɐt5)

劉扳監《廣州話普通話詞典》「屈」條︰「粵4 兜;繞  屈個大圈(兜一個圈子)/喺後便屈過去(從後面繞過去) 」原來「屈」這個用法古已有之。《水經》︰「河水又北過北地富平縣西,又北過朔方 臨戎縣西,屈從縣北東流,酈道元注︰「河水又屈而東流,為北河。」至河目縣西。屈南過五原西安陽縣南,屈東過九原縣南……」(《水經注》卷三)可見,不但可能由漢 桑欽著的《水經》開始,「屈」字已經用如今日之粵語,而且北魏 酈道元《水經注》依然以「屈」字表「繞」意。

契(續)(kɐi33)

筆者在拙著《粵語古趣談三編》中已討論過粵語義為「乾親」的「契」一詞。不過當時並未討論「契」的動詞用法。白宛如《廣州方言詞典》「契」條︰「1 結為乾親︰佢嘅女契畀我|我契咗佢嘅仔。2 乾親︰契爺|契媽|契仔|契女|契姐|契妹|契細佬|」此書「契」條的義項二即筆者在《粵語古趣談三編》已經論述過的「契」,而其義項一就是筆者現在要論證的內容。

以「契」為動詞,表「結為乾親」一義這個普通話沒有傳承的用法,古文獻中是有其蹤影的。《敦楻變文集》卷八《搜神記一卷》︰「(王子)珍見其年長,遂起拜(李)玄共為兄弟。同行至定州主人家,飲酒契為朋友,生死貴賤,誓不可相違。」文中「契為朋友」大家可能覺得奇怪,因為凡言「契」,似乎都是結為「親人」(如「契爺」、「契媽」、「契仔」、「契女」、「契姐」、「契妹」等),沒聽過「契」為「朋友」的。不過再看看上引的白氏大著中的「契相知」條,我們就可以釋然了。該條云︰「舊時有女子不嫁的風俗,志同者結為姐妹,相約不嫁或雖嫁但長期不住夫家 ║也叫拜相知。」古代既有「契」為「朋友」,我們粵語有「契」為「相知」就一點也不出奇了。

(粵語詞彙研究所:契)

兼(gim55)

粵語「兼」的用法較自由,可以用作連詞。在語體文裏,「兼」的用法就不能像粵語那樣自由。如「渠(佢)個人硬頸兼無(冇)耐性」這句粵語,轉成語體文,就要說成「他這個人既固執又沒有耐性」。又如「爾(呢)間餐廳地方淺窄兼無(冇)好也(嘢)食」這句粵語,轉成語體文,就要說成「這家餐館地方小,又沒有好吃的東西」。粵語「兼」這個連詞用法其實古已有之,只是普通話未能傳承而已。

江藍生、曹廣順編著的《唐五代語言詞典》「兼」條︰「2 更。副詞。白居易《與夢得偶同到敦詩宅感而題壁》詩︰『園荒唯有薪堪採,門冷兼無雀可羅。』錢起《暇日覽舊詩因以題詠》詩︰『有壽亦將歸象外,無詩兼不戀人間。』」

[南唐]釋靜、釋筠編撰的《祖堂集》卷四《藥山和尚》︰「百丈曰︰『我有書兼有信物,欲得送藥山尊者,你持書速去。』」又同條︰「老人曰︰『法公何用忙,這裏有肉身菩薩出世,兼是羅漢僧造院主,何妨上山禮拜?』」

(粵語詞彙研究所:爾)

黃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