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立法會葉劉淑儀議員在《明報》撰文,談論政府擱置垃圾徵費一事,發人深省。文章提到,政府於2005年擬定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建議在2007年立法推行,後來延遲至2012年始向行政會議及立法會簡介。即使當時行會及立法會都支持通過法例,有關計劃卻於十多年後推出,然後又在社會裏眾多異見聲音中以擱置告終。坦率來說,是次政策出台臨岸翻船,其實不是個別事件,而是長期以來政府施政狀況的縮影。熟知香港事務的人不難發現,每當港府企圖推動新政策、訂立新法規,即使該政策或法規醞釀及諮詢多時才出台,臨近執行實施時也經常會被推翻。
3個事例
西九文化區艱難誕生的歷程,便是其中一個典型事例。這個計劃的構思始於1998年,但實際推進中卻出現了重大變化。由於2000年代初期的經濟下滑,導致政府於2003年決定引入私營機構承包參與設計建造及營運,但在2004至2005年的公眾諮詢過程中,出現了不同意見和爭議。其後,整個計劃被推倒重來,原有的設計方案也被放棄。經過15年的反覆歷程,一個面目全非的西九文化區發展圖則,終於在2013年拍板定案。可以看到,即使是一個關係未來文化教育發展的重要政策及相關建設項目,在政策出台後往往也會面臨被推倒重來的命運。
皇后碼頭的拆遷是另一個計劃經年,而公眾在最後時刻忽然關注的事情。此項工程計劃實際可追溯到1983年政府發表的《海港填海及市區發展研究》。保護海港協會在1996年及2003年提出相關法律行動,直到2004年3月法院最終駁回才得以繼續。這個項目源於2002年政府批准的中區填海計劃第3期,目的是興建中環灣仔繞道。儘管引發公眾和保育團體的激烈討論,但政府與各界團體經過多次溝通和徵詢公眾意見後,以為該工程獲得支持。沒料到2007年中當準備拆卸皇后碼頭的時候,引發社會上尖銳的反對聲音及抗議行動。雖然皇后碼頭最終在2007年8月1日吵鬧聲中被拆遷,但整個中環及灣仔填海計劃由構思到完成歷時35年,過程曲折漫長,增加了工程成本,和消耗了政府的政治本錢。
引發近年最嚴重群體事件的《逃犯條例》修訂案,性質其實相同。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前,香港已有《逃犯條例》處理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引渡問題。主權移交後翌年,行政立法機關便已經開展了檢討修訂需要。然而直至2019年,香港政府才提出具體修訂草案,擬刪除對中國大陸的限制,以方便將嫌疑人引渡至台灣地區。這一修訂草案引發了反對派、專業團體和國際社會的強烈反應,聲稱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和人權保障。經過數月的社會動蕩和抗議後,香港政府最終宣布撤回該修訂草案。換言之,歷時超過20年的討論,這樣重大的司法問題仍然懸而未解。
5個可能性
如何遏止政府推行新政策屢屢受阻的風氣?這是亟待解答的重要問題。要回答這個問題,首先需要準確捕捉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縱觀垃圾徵費計劃、西九文化區、皇后碼頭拆遷工程,以及逃犯條例修訂案這4個事例,我們可以發現一個顯著的共通點:它們由構思到廣泛諮詢到部署落實,都歷時甚久,過程中主事的官員更替多次。以垃圾徵費計劃為例,前後共歷4屆政府。由此可見,葉劉議員之反對向現任局長問責,實屬公允之論。
或問:政策的諮詢耗時愈長,考慮不是應該會愈慎密周詳嗎?答:不必然。諮詢是否有助完善計劃,取決於諮詢本身是否能夠集思廣益,政策不斷與時並進、及時調整。否則,漫長的廣泛諮詢無助於產生能令公眾滿意的政策,導致政府最終要收回成命。
首先,諮詢期完結後到落實過程拖泥帶水,到最後階段政府可能已經無法及時掌握最新的輿情變化和社會需要的新情況。這種情況下,政府部門在溝通協調的同時、更應該縮短政策落實周期,並優化諮詢期,保持與民間的密切溝通,及時了解民意走向的變動,及不斷的優化政策以應時勢變化。
其次,政府在聽取意見時,可能忽視了一些不中聽的聲音,以為反對者只是少數,殊不知這些反對的小眾可能極具影響及煽動能力,實是可以燎原的星星之火!這些反對者,多是有背後既得利益者的支撐和精心策劃,也不排除另有用心的人士的煽動。當然,永遠沒有任何決策可以取悅所有持份者,但為政者應有相當的民間洞察力、政治觸覺,了解社會上潛伏的各方勢力。唯有以行政吸納政治,才能夠未雨綢繆,治未病於未發。
第三,有可能政府在政策制定初期的宣傳力度不足,導致公眾缺乏參與熱情。人人都以為事不關已而不勞心,或由於事情太遙遠了,因而沒有及時提出意見。當政策實行在即時,才發現原來事事關己,於是在最後關頭大力反對抗議,希望能夠力挽狂瀾!政府政策宣傳力度和策略固然是關鍵,但更需要的是要科普政策來教育引導廣大市民,同時要動員立法會議員、區議員、三會委員、社區意見領袖等,讓公眾能夠理解個人和政策的關係、了解公民參與的義務,及恰當地表達自己的訴求,體現全程民主參與(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精神。
此外,如果出台時機不對,也是枉費政策制訂的苦心。就這次垃圾徴費來說,政府的意願良好、策略穩健,但整體形勢上不是實施這方案的時候。愛護環境、減少污染,是沒有人能反對的大道理,而相關政策本來佔據道德制高點,但魔鬼卻在細節之中。再者香港社會剛從黑暴及疫情中走出來,普羅大眾喘息未定之餘,便要面對環保這高大上的課題,自然透不過氣!垃收徴費本為善政,但是選錯了時機在這時候出台,便變成勞民擾民之舉。
最後,我們當然不能忽略一些別有用心的外部勢力。他們刻意挑撥社會矛盾,唆使群眾反對,作為社會動亂的引爆點。我們都身受其害,體會甚深!幸好還有香江兩岸一國兩制的守護者,及領導者的大智慧,香港才能超越厄運,浴火重生。
自我更新 謹慎對待民意
綜上所述,回歸後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諸多未能盡善人意的地方,這不僅是政府個別部門或官員的責任,更是所有持份者,包括廣大群眾的責任。普通民眾恆常對時政漠不關心,又過度依賴非可靠的資訊來源,易受外部勢力左右操控。特區政府也要自我更新、改革制度,謹慎對待民眾的意見和感覺,更要把市民視作密切的施政夥伴,與時並進的調整政策、強化自身的施政決心和能力。唯有政府與民眾齊心協力,優化諮詢素質和程序,提高政策認同度和群眾的參與,才能避免政策出台後時常被反對的窘境。
所以,葉劉議員總結得好:垃圾徵費擱置,是對整個香港社會的重要教訓。
對此,香港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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