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第四代領導人黃循財5月15日正式接任總理,前總理李顯龍卸任,轉任國務資政。轉換總理過程順利,並沒有在當地社會或國際間引起震盪。新加坡自1965年獨立以來,人民行動黨一直執政,至今共有李光耀、吳作棟、李顯龍3任前總理,黃循財是第4任總理。
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在《明報》撰文,指香港人對新加坡的政壇變動不感興趣,唯對於該國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變化,卻不時拿來跟香港比較。其中當地政府推行的公營房屋(組屋),以及覆蓋新加坡全體國民的中央公積金(CPF),近日更有一些香港政界人士提出來,認為兩項措施都值得香港政府借鏡,以改善香港現行的房屋和退休制度。
疫情下星洲很快「與病毒共存」
曾在30年前在新加坡東南亞研究所做訪問學人的周永新,最近去了一趟新加坡,了解一下疫情後新加坡人民生活狀况,以及對香港民生福利的啟示。
據周永新引述新加坡朋友的說法,疫情3年,新加坡經歷的與香港並無太大分別;經濟同樣受挫、出外活動同樣受限制。不過新加坡採取的抗疫措施,有兩點與香港不一樣:一是新加坡政府很快便採取「與病毒共存」政策,所以就算之後感染人數急劇上升,尤其在外勞宿舍爆發集體感染期內,新加坡並無考慮「封城」,只努力控制病毒擴散;二是新加坡政府在防疫的同時,並不想過分影響國民日常生活,盡量避免停工停課,經濟在可能範圍內如常運作。
新加坡與香港採取的抗疫措施孰優孰劣?兩地不同,見仁見智。周永新的新加坡朋友認為:疫情3年,他們的生活並無經歷翻天覆地的改變,不方便是有的,尤其是活動受限,對新加坡外向型經濟必然造成嚴重打擊;幸好,新加坡很早便逐步取消限制,經濟恢復速度較快,也搶了不少區內生意,包括香港。
總理議員有責任解釋政府政策
周永新則認為,新加坡的抗疫策略之所以成功,重要的是新加坡人民信任政府,而每次政府在抗疫策略上作出改變,時任總理李顯龍總會出來向公眾解釋,並非一面倒地說好政府政策,而是分析政策利弊,呼籲人民配合,共同努力達到目標。
他特別指出,新加坡國會議員也是地區社區會堂的管理委員,他們有責任向地區居民解釋政府政策,並且回答地區居民的疑問。無疑,新加坡人大多是「順民」,但若沒有負責任的政府,以新加坡人教育水平之高,他們絕對不會「盲從」政府的政策。
周永新又提到新加坡的房屋政策。指新加坡約80%人口居於政府興建的組屋,他們是物業業主。最近香港有一些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興建更多出售公營房屋,提升港人擁有自住物業的比例;他們同時認為,政府應減少出租公屋數目,免得一些港人為入住公屋而「躺平」。他們相信這樣的公營房屋政策,將會如新加坡一樣,發揮穩定社會的作用。
組屋非僅為解決基層居住需求
周永新表示不反對這種說法,只覺得有人提議香港仿效新加坡,可能對新加坡房屋政策了解不深。他指出,新加坡的組屋計劃早於1960年開始,在新加坡1965年立國之前。新加坡興建組屋,並非單純為了解決人民的惡劣居住情况,而是給予「新加坡人民可以支付、有素質的家,以及優美的居住環境」(新加坡建屋發展局網上簡介)。所以,組屋訂價的最重要考量,是新加坡不同階層人民的經濟能力,並不是與私人樓宇價格掛鈎。興建組屋的另一目的,是鞏固家庭結構和培育社區精神,所以有子女的家庭會得到補貼購買較大單位。組屋底層也有充裕空間,供居民舉行社區活動,例如中秋燈會、私人的紅白事。
簡單來說,新加坡組屋有以下特點:一、售價是民眾可以支付的,並且透過CPF供款,確保他們可償還貸款;二、新加坡不會有「納米」組屋,單位一般有3至4個房間,目的是鼓勵人民生育子女(效果並不顯著,2023年新加坡生育率是0.97);三、組屋與私人物業是兩個不同市場,組屋可轉售其他合資格人士,多是自己子女,組屋不會在市場炒賣。
周永新進一步指出,本港公營房屋計劃始於1953年石硤尾大火之後,用意是安置受天災影響的災民,或因發展而被清拆的臨時房屋居民,所以最初負責的部門稱為徙置事務處。與新加坡不同的是,本港房屋政策並不是協助市民置業,而是向基層市民提供居所,例如近年為解決20多萬劏房居民住屋問題。至於「居者有其屋」計劃,是1978年加入的政策,目的是鼓勵經濟狀况有改善的公屋居民自置物業,這樣他們可騰出單位給輪候冊上的市民。
總之,70年來香港的公營房屋計劃,首先是向有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合適單位,其次才是協助基層市民置業。現在政府的公營房屋政策,可說是雙軌並行:哪個時候多建公屋、哪個時候多建居屋,就要看政府對房屋供求所定的優次。香港不是新加坡,本港房屋政策必須有自己的考量,一旦定下發展目標,就不應隨意更改;若要更改,也必須取得社會共識。
中央公積金供款多保障廣泛
周永新最後談及新加坡的CPF計劃。最近有意見認為,本港強積金(MPF)已實行近25年,為什麼港人不能如新加坡人一樣,晚年生活得到保障?周永新指這種看法,明顯不了解CPF。新加坡CPF比香港MPF複雜得多︰單是供款率,前者55歲及以下僱員是薪酬的37%(僱主17%,僱員20%),涵蓋範圍包括(一)僱員可按本身經濟能力擁有自住物業;(二)累積儲蓄應付醫療開支;(三)退休後有經常收入應付生活所需。簡單來說,新加坡CPF供款率高、保障範圍廣;香港MPF供款率低、退休保障單一。
即使這樣,周永新指出,新加坡的民生福利措施亦未必可以提供「完美」保障。新加坡政府今年發表的財政預算案,時任財長黃循財提出以下惠民措施:每戶可獲600新加坡元消費券(約3400港元);上調全職員工最低月薪至1600新加坡元(約9200港元),兼職僱員最低時薪加至10.5新加坡元(約60港元);未來10年,政府將投入35億新加坡元(約202億港元)加強社區關愛組屋、居家護理和長者設施。由此可見,新加坡的民生福利措施無論如何「完美」,社會安全網總會有「漏網之魚」。
周永新總結,新加坡無疑有很多地方值得香港借鏡,但當地有自己獨特的民生福利制度,並不是香港可以容易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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