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壓力之良性與惡性

學校的競爭文化,影響着成員的價值觀,包括學生、教師,甚至家長。關鍵並不在於他們是否參加競爭,而是競爭在他們腦中是怎麼一回事。他們的經歷中,競爭是大家一起前進的基礎?還是我贏你輸的遊戲?

筆者年前在內地出版了一本《教育之變》。出版社最近組織了一個別看生面的「共讀會」,讀者們以一段長時間的「慢活」閱讀,交流心得。其中一個引起討論的話題,就是競爭。也是承接上周的「爭贏」話題。

有研究生物學的參與者,認為競爭是生物界的一種生態,這是競爭概念的起源。在資源(例如植物的土壤、陽光、水源;動物的食物……)有限的情況下,不同的生物就要競爭這些資源,或則在同種之內,或則在異種之間。負面看,競爭是自然界一種無情的規律。正面看,資源總是有限,只有通過「適者生存」的競爭,自然界才能得以總體生存。

筆者的粗淺理解,異種之間的競爭(大魚吃小魚),會有殘酷的排他性,是「你死我活」或者「弱肉強食」。而同種之間的競爭(同類的魚),則絕大多數是和平競爭,以求共存。

數年前,筆者在大學住處,看到院內一棵大樹不斷長高,枝葉也愈來愈茂盛。就想,每一支分枝往外伸展,生出愈來愈多的樹葉,每一塊葉子都在爭取更多的陽光與水分,也是一種競爭。結果,整棵樹就愈長愈高、愈來愈茂盛。到處的樹林,不都是這樣長出來的嗎?

體育運動為什麼要競爭?賽跑,每個人自己跑一次不行嗎?那是因為競爭引來了比較,平行的跑道,公平的規則,把快慢放在群眾壓力之下,意識上要比人家快,那是榮辱的驅動。(Shutterstock)
體育運動為什麼要競爭?賽跑,每個人自己跑一次不行嗎?那是因為競爭引來了比較,平行的跑道,公平的規則,把快慢放在群眾壓力之下,意識上要比人家快,那是榮辱的驅動。(Shutterstock)

體育:文明的同種競爭!

筆者於是拿來比喻,人類社會,本來也應該如此。假如每個人都得到充分的發展,整個社會就會繁榮昌盛。裏面的假設,每個人的潛能都得到發展,他就能創造更多的財富,整個社會就會有更豐盛的資源。這裏面,本來就不存在「你死我活」。

細想起來,人類的文明競爭首先見諸體育運動。

第一種,各自表現。互不干預。田徑是典型──各自以實力的表現決勝負。賽跑,有各自的跑道,不受任何其他競爭者的影響。

第二種,同場爭奪。各方爭奪同一個目標。一方的贏,就是對手的輸。大多數的球類比賽,都屬於此一種。

第三種,擂台搏擊。以肉體上打倒對方為目標。體育中的摔跤是一例典型。其實是戰爭廝殺的一種縮影。

體育運動為什麼要競爭?賽跑,每個人自己跑一次不行嗎?那是因為競爭引來了比較,平行的跑道,公平的規則,把快慢放在群眾壓力之下,意識上要比人家快,那是榮辱的驅動。球場上,強與弱,是互相影響的。一方勝,另一方只能敗,是一個「零和遊戲」。也是在觀眾的壓力之下,榮辱的驅動更加明顯。

從體育運動的競爭可以看到:一、有了競爭才有比較;二、競爭是優勝劣敗,有贏有輸;三、競爭是一種壓力;四、競爭必然是公開的;五、競爭產生榮辱的驅動。

在現實中,我們說的競爭,「爭奪」的意識是很強的,即使在體育運動也是如此。上面說的田徑,雖說是各自表現,但是因為最後總有冠、亞、季的榮銜,就有了爭奪的意識。「贏」,是要「贏」所有人,起碼那是一個最終目標。我們常說「體育精神」就是「旨在參加」;但是除了馬拉松、渡海泳之類的群眾性運動,在其他競賽中,就甚少可以體現。

競爭:爭奪的同義詞?

在社會語言裏面,「競爭」與「爭奪」,往往混為一談。我們會說「奪得冠軍」!「他擊敗了對手,贏得冠軍!」雖然其實並沒有傷害對手。

肉體廝殺,在體育運動中不容出現。即使是摔跤、拳擊,也有嚴格的規則,不得給對手造成肉體的傷害。在其他競賽中,則阻礙、破壞對手,不管有意無意,都是犯規的行為,可以導致取消資格。那也許是反映了同種競爭的特點:不導致傷害,是一個基本底線。

假如學生成績要排名次,全班只有一個人考第一,也其實是鼓勵爭奪。都可以產生負面的壓力。(Shutterstock)
假如學生成績要排名次,全班只有一個人考第一,也其實是鼓勵爭奪。都可以產生負面的壓力。(Shutterstock)

以上是體育運動,是可控性極強的人類「競爭」。因此同種競爭的原理比較容易體現。在社會上,所謂「競爭」的「爭奪」性質有更加明顯。本來,市場經濟就是鼓勵競爭,而且認為競爭是鼓勵人們進取、促進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但是市場上的競爭,往往是一場零和遊戲,同類產品的市場,你佔的大了,我的就小了;不是也有人比喻為「大魚吃小魚」?更甚者,為爭奪糧食、土地、市場、霸權、信仰優勢,卻會有殘殺的戰爭。這是美國西部牛仔的「決鬥」,難以算是「競爭」。

學校內外都會有各種比賽,也許學校和教師覺得:競爭,是一種激勵勤奮的基本辦法;就像上面說的:有了競爭,有了壓力,才有動力!也許對了一半。表現好的得獎,那是良性的壓力。但當比賽設下了冠、亞、季,其實也是誘發了爭奪。假如學生成績要排名次,全班只有一個人考第一,也其實是鼓勵爭奪。都可以產生負面的壓力。就像是科舉──心中只想着如何擊敗其他人。

動力:競爭的良性壓力

這就牽涉到有關動機的文化元素:外在動機與內在動機。西方的心理學家一直認為,學生有了內在動機(例如對知識的真正興趣),才會有動力作真正的學習;若只有外在動機(例如學校的分數,家長的威逼利誘),就不會有真正的學習。筆者在港大的前任、John Biggs教授,通過在香港與其他所謂「儒家社會」的實證研究,推翻了他自己以前堅信不疑的「內─外」兩份,而發展出比較辯證的動機理論。而且他認為華人社會有其文化特點:注重考試與競爭,外在動機也可以成為真正的學習動力。

其他社會的信念可以很不一樣。1980年代,筆者訪問了荷蘭一系列的學校,教育部規定不准排名,因為覺得不應該讓學生在同學之間作比較,而只允許學生與自己作比較(是否有進步);背後就是認為競爭會帶來負面的壓力。2010年,剛剛出爐的PISA(國際學生成就比較)結果,上海一鳴驚人;筆者恰巧在墨西哥參加一個180人的教育界大會,會上一致認為,「我們不羨慕,也不會追隨,最重要的是學生愉快!」他們不認為競爭可以成為動力。

PISA沒有記憶背誦的元素,是較為先進的學習能力研究。東亞「儒家社會」重視競爭與考試是共同點,卻在這項研究中名列前茅,而且拋離其他社會,是真材實料較強的學習能力。但是PISA的背景研究,又發現這些社會的學生,普遍感到考試競爭的負面壓力──不愉快、負擔重。正好說明競爭的壓力,是雙刃劍。

一個極端的例子,港大一位博士生研究某奧數訓練大本營的一所中學,這些奧數比賽中的尖子,升上大學,竟然多數沒有選讀數學,這說明嚴格的競賽壓力,並不等於培養學習數學的興趣。

進入21世紀,到處在講國際競爭力,比較GDP。在教育範疇,國際排名橫掃全球,基礎教育和高等教育都有各式各樣的排名榜(即使有些原旨並非排名)。教育的國際競爭,是本世紀才盛行的。幸虧,這些競爭,都只會敦促自己更加努力,而不含削弱或者破壞其他競爭者。在教育的領域,這種競爭仍然是良性的。

學校的情形有點不一樣。在有些學校,良性的競爭,形成了百花齊放、各自精彩的和諧局面;有些學校,還運用種種競爭,培養學生的團隊精神,鍛煉學生的成敗韌力。也有些學校,競爭鼓勵學生爭奪,造成了互不信任、嫉妒排斥、結黨分派的不愉快文化。學校的競爭文化,影響着成員的價值觀,包括學生、教師,甚至家長。關鍵並不在於他們是否參加競爭,而是競爭在他們腦中是怎麼一回事。他們的經歷中,競爭是大家一起前進的基礎?還是我贏你輸的遊戲?這是他們如何看待身處的人類群體的基本觀念,也是學生將來的社會觀。作為學校,責任重大,校內是怎樣的一種競爭文化,不容忽視。

原刊於《信報》,本社獲作者授權轉載。

程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