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美國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援引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規定(俗稱「叛亂者禁令」,凡是宣誓維護美國憲法的聯邦、州和地方官員,如果介入暴動或叛亂,將不得從事公職),裁決特朗普在該州不具備2024年總統選舉黨內初選資格。科羅拉多州從2008年起,都是把票投給民主黨的總統候選人。
一時間,整個世界再次為美國又一場新的政壇大戲而轟動。這是美國史上首次出現的此類裁決,特朗普會不會由此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被裁定為沒有資格入主白宮的總統候選人?特朗普團隊稱將向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在2024年1月4日聯邦最高法院就本案作出裁決之前,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暫不執行其決定。但最終的結果,還要看聯邦最高法院怎麼判。特朗普的總統競選之路又會受到多大影響?
美國總統選舉制度
根據美國聯邦憲法,競選總統需要符合3個條件:第一,必須出生時就是美國公民(歸化公民沒有資格);第二,必須年滿35歲;第三,必須在美國境內居住14年以上。只要滿足這3個條件,就可以參選總統。之後再經過以下程序選出總統:
- 預選:各黨派競選人競爭本黨總統互選人提名,各州的政黨選民投票選出本黨參加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
- 總統候選人提名大會:各政黨分別召開全國代表大會,選出該黨的總統候選人,總統候選人再提名副總統候選人及相關的競選綱領;
- 競選活動:各政黨總統候選人在各地開展競選、發表演說、會見選民、召開記者會以及公開辯論等;
- 全國選舉:各州選民投票,在總統候選人之間進行選擇,同時選出各州總統選舉人票的代表;
- 選舉團投票表決:各州的選舉人組成選舉團選舉出總統,在全國獲得過半數選舉人票(即270張以上)的候選人當選。若沒人能夠獲得過半的選票,則由國會眾議院從得票最多的前3名候選人中選出總統。
美國總統選舉其實行的是間接選舉制,核心為選舉人團制度,制定於1787年的美國制憲會議。當時主要是為了防止政客向選民虛假承諾騙取選票,由選舉人間接選總統,避免弊端的同時,以示尊重各州權利。美國選舉人票共538張,一個州為一個選舉人團單位,各州的選舉人數亦即該州在參眾兩院議員總人數,亦是根據每州的人口多小而定的。例如紐約州有2位參議員與27位眾議員,所以有29張選舉人票。
除緬因州、內布拉斯加州外,任何一個總統候選人如果贏得了這個州的多數人投票(超過50%),即贏得了這個州的所有選舉人票,贏者通吃。按照選舉人團制度,候選人在全國各州贏得的選舉人票累計超過270張,就當選總統。由於採用贏者通吃的方式,那麼就可能出現候選人贏了全國按人頭計算的普選票,卻因選舉人票沒過半而輸了大選的現象。例如2000年大選,儘管在全國人頭票中,民主黨候選人戈爾比共和黨候選人喬治布殊多出50萬張,但後者以500多張普選票的優勢贏下佛羅里達州,按贏者通吃原則,從而獲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最終以5張選舉人票的優勢贏得了大選。
因此,美國的選舉人票(間選),比全民投票(普選)更重要和有決定性。
美國民主:一根稻草壓死一隻駱駝
美國兩黨制,總統選舉表面上看起來,民主黨和共和黨都全力控制並爭奪選情,但實際上真正的造王者卻是少數的中間選民!民主黨的核心基本盤約是30%的選票,擴大影響可以爭取到45%。共和黨的基本盤約25%,擴大後也可以到40至45%,兩邊基本是勢均力敵。因而中間騎牆的10%選民,才是在每次總統大選中起最關鍵作用的部分!
這中間的少部分人傾向哪一邊,哪一邊就勝出,也就是一根稻草壓死一隻駱駝。贏者通吃,輸了便一無所有!這一小撮人,便成為各黨各派努力爭取的目標。就像2016年、2020年總統大選,所有宣傳造勢的資源和力量都是放在搖擺州份,如佛羅里達、愛荷華、賓西法尼亞、俄亥俄、明尼蘇達、密歇根、內華達及北卡羅來納州等,都是大選決勝負必爭之地。
儘管美國民主選舉制度是一人一票、票票平等,多數票的勝出,少數服從多數,多數照顧包容少數,但魔鬼往往都在細節裏。最重要以及時常或永被忘記的,就是要照顧少數人的利益。因為制度的無情,勝者盡掃,敗者全無,且要乞望於勝者(原來的敵人)的仁慈憐憫和照顧。而勝者得益巨大,權力的亢奮腐蝕了公義和意志,慾望的延續掩蓋了良知和智慧,上位後便用盡在位時的權力和優勢,加緊鞏固自身位置,一邊為連任鋪路,另一邊則嚴打對手,使其不能翻身而再挑戰在位者。這就是所謂的「多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ajority),已成為美國民主選舉制度下的生態和常規!當社會最底層走投無路,有冤無處訴,依規則進行遊戲永遠贏不了,只能鋌而走險訴之於暴力,上街抗議,打砸搶,發展成為恐怖力量……又變為「少數人的暴政」(tyranny of the minority)!
難怪前總統特朗普卸任即遭刑事指控、競選下一任總統又遇科羅拉多州選票除名,而現任總統拜登遭彈劾的同時,其兒子和家族也被起訴!原來,真正的美國民主便是讓少數人話事,一味為黨爭牟利!
特朗普的白宮之路
按照聯邦憲法,特朗普完全享有競選美國總統的權益。但一直以來作為民主黨安全選舉區的科羅拉多州,又剝奪了特朗普在該州參選的權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裁決只適用於科羅拉多州在明年3月5日的共和黨初選,並不涉及大選。參與科羅拉多州裁決的7名法官都是民主黨提名的,最終以4比3通過裁決。而目前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中,共和黨保守派大法官以6比3佔據多數,其中有3名大法官是由特朗普本人任命的。如果聯邦最高法院支持科羅拉多州的裁定,認為特朗普違憲,這就是終極的裁定,對所有美國的州都有效,其他所有州都不可能再允許特朗普參選;若推翻科羅拉多州的裁定,那麼特朗普就可以照常參選。聯邦最高法院被推到了美國總統選舉的中心,外界不由猜測,美國的憲法會否在黨爭下因特朗普參選而作出修改?美國的法律都是為政治而服務?
然而最明白不過的是,無論特朗普有沒有資格參選,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基本上都不會贏得科羅拉多州。特朗普最終能不能參選,這一決定是什麼時候裁決,怎樣裁決,無非取決於民主黨和共和黨籍大法官之間的終極對決。共和黨的安全選區都站在特朗普一邊,影響及左右他能否贏得2024總統大選結果的,也永遠只是居中騎牆的那一小撮的百分之十選民!
司法也好,民主也罷,不過是一場政治遊戲,美國政治本身就是民主的笑話!接下來,我們更須關注的是,不論是有案在身還是有罪在身,都是可以競選以及當選總統的。民主黨主使的科羅拉多州選票除名事件,會否發生蝴蝶效應,最終波及到那10%選民的反映?倘若他們選擇了特朗普,那麼屆時特朗普會把監獄搬到白宮,還是把白宮搬到監獄?
不管怎樣,就像《華盛頓郵報》說的,現下「在美國,儘管共同立場愈來愈難尋,但在一個問題上,許多美國人的看法出奇一致,那就是美國的政治體系已經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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