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4年,英國護士南丁格爾(Florence Nightingale)不顧安危,帶了30多名女性志願者前往克里米亞半島照顧戰場傷兵。她着力改善醫療衛生,傷兵稱為「上帝派來的天使」。此事傳回英國,致使婦女覺醒,追求獨立自主,投身社會工作。翌年,倫敦兩名女子成立基督教女青年會(Y.W.C.A),開設女子宿舍,幫助就業婦女,組織後來擴展至其他國家。
遠赴香港 歐美婦女成立組織
其時歐美婦女單獨遠赴海外工作增多,香港是她們其中一個服務或過境停留的地方。1883年,香港已成立一個婦女組織,名為 Ladies Recreation Club,組織文娛體育活動予在港洋婦參加。1889年,商人 Granville Sharp 的太太 Matilda 成立了一個福利團體,名為 Hong Kong Ladies’ Benevolent Society,照顧歐籍社群需要,但這兩個團體並無提供住宿服務。
中國於1890年出現基督教女青年會,由美國傳教士司徒雷登的母親(也是傳教士)在浙江杭州弘道女校成立,其後遍及主要城市。在香港,Lucy Eyre 和 Agnes Hamper 於1893年成立女青年會的雛形,1909年在中環柏拱行(Beaconsfield Arcade)覓得會址,提供期刊閱讀,並開辦查經班和縫紉班。但三年後就被要求遷出,要租用其他地方。
當時擔任女青年會秘書的 Lucy Eyre,一直想為在港年輕外籍女子提供住宿服務,可惜她在1912年死於瘧疾,計劃受阻。翌年,女青與 Hong Kong Ladies’ Benevolent Society 合併,開始籌募經費成立一間會所,主催這項工作的旗手是港督梅含理的夫人 Helena。
梅含理夫人——八日集資30,000元
梅含理(Francis Henry May)於1912年就任香港第15任總督,之前他以官學生身分調派來港,曾在不同部門工作,期間認識了英軍駐國和香港司令伯加少將(George Digby Barker)的女兒 Helena,1891年與她結婚。
Helena 有感來港工作或短暫停留的單身歐美婦女,難以找到廉價而安全的地方住宿,因此聯同其他洋婦成立一間附有宿舍的會所,讓身在異鄉的婦女有地方聚會。但建造一間會所費用不菲,幸好猶太人艾利斯·嘉道理(Ellis Kadoorie)得知計劃後,即主動寫信給梅含理夫人,願意提供15,000元經費,條件是兩年內要從外間籌得一筆相若資金。八日後已有人回應,賣辦何甘棠願意付出另一半費用。在這兩人支持下,加上其他人的捐助,1916年在中環花園道建成了「梅夫人婦女會」(Helena May Institute for Women),與行政商業中心相距不遠。
梅夫人婦女會:未被時代推倒的古積
在梅含理支持下,政府以年租50元租給會所興建大樓,由 Messrs Denison, Ram and Gibbs 設計,採用愛德華時期的古典復興風格。正門面向花園道,左右對稱,後方闢有庭園,纜車就在旁邊經過。
會所的地下層和一樓設有辦公室、餐廳、閱讀室、圖書館、課室、休息室等,布置富有英式風味。最高兩層是招待婦女住宿的房間,共有20多個。在電話未流行的年代,當有訪客到來,管理員要透過牆壁上一條管道向上面喊話,旁邊附設銅鐘用以通知住客。
梅夫人婦女會是一個自給自足的非牟利團體,除了曾先後被日軍和皇家空軍徵用外,其功能一直未有改變,至今仍作會所用途,經常舉辦各式各樣的社交和和文化活動。不同的是,過去只招待西方婦女的規定已經廢除,自1985年起,任何國籍的女性均可入住。另外會所亦加建了一幢附樓,現今男性也可以伴侶或家庭成員身份在此住宿。
在保護建築文物方面,梅夫人婦女會豎立了典範。會員力保不拆這幢百年建築,寧願斥資修葺。結果守得雲開見月明,主樓在1993年列為法定古蹟,獲政府永久保護,成為中環少數未被現代洪流推倒的私人物業。今天穿過這座會所的古典門廊,可以看到昔日外國人的生活環境和室內許多古老裝飾。
基督教女青年會:香港首個華人婦女團體
曾一度消失的女青年會,在1920年再出現。時值滿清政府被推翻不久,再經歷五四運動的衝擊,不少內地青年女子紛紛起來,申請庚子賠款公費出洋留學。輪船前往歐洲必須取道香港,父母不放心女兒入住旅舍,先施百貨公司創辦人之一馬應彪的夫人霍慶棠經常招待她們,及後與聖保羅女書院校長胡素貞、妹妹霍絮如、吳鐾絃成立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
這是香港第一個華人婦女團體,一方面回應本地婦女需要,為女工開設夜校及提升就業技能,另外亦為婦女爭取權益,包括掃除文盲、反蓄婢、推動一夫一妻制、爭取男女同工同酬,及開設全港首間托兒所等,讓已婚婦女安心工作。不論外籍還是本地婦女的組織,它們的出現都有助提升婦女在社會的地位。
(封面圖片說明:梅夫人婦女會外部已成為法定古蹟: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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