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有ɔ55 gɔ22(前者音同「屙」,後者音同「哥」的陽去[第六聲])一詞,義為「(因為太多不必要的動作而予人)麻煩、笨拙、遲緩(的感覺)」。如「人老咗,就行步路都ɔ55 gɔ22過人」,意思就是「人老了,就連走起路來也不像正常人那麼自如」。
白宛如《廣州方言詞典》有「阿囗」條(「囗」表示「沒有合適的字形」),而其所標讀音,若以筆者所慣用的音標標出,就是「ɔ55 gɔ22」。白氏釋此詞云︰「1. 注重繁文縟節,過於隆重︰佢屋企個啲老人好阿囗嘅|佢對貴客好阿囗。2. 過於瑣碎,以致幹不出活兒︰唔使咁阿囗嘅。」《香港粵語大詞典》「柯哥」條(其所標讀音,若以筆者所慣用的音標出之,亦係一樣)︰「麻煩;多此一舉︰件衫巢咗少少都話要換過,乜佢咁柯哥 [衣服皺了一點兒要另換一件,他怎麼這麼煩] ?」兩書對音標的寫法顯然不同,究竟ɔ55 gɔ22怎麼寫呢?筆者認為該作「」。
讀音背後
《廣韻》‧戈韻‧於靴切「」條︰「 ,手足曲病。」又同一韻中有「去靴切」的「」條,釋云︰「手足疾皃。」「於靴切」粵音就可以是œ55或ɔ55(「於」是影母字,所以粵音就讀零聲母。戈韻字,粵音基本上是「ɔ」,如「魔」、「坡」、「科」、「禾」等),而「去靴切」理論上是kœ55(「去」是「溪母」字,讀「k-」),卻也可以是「kɔ55」,因為「靴」是三等字,有「-i-」介音(就是說「靴」(許切)粵音本當讀「hiɔ55」,「」粵音本當讀「kiɔ55」);然而中古有介音的三等字,今日粵音或會變出新韻母(如「麻」韻字本讀「-a」,所以「巴」就讀「ba」;但韻中的三等字就音變為「-ɛ」,如「車」就讀「-tsɛ」),或會讓介音脫落而保全韻腹(如真韻的「巾」字屬三等韻,本來就當有「-i-」介音,所以原應讀「giɐn」,但是因為介音韻落,現在就讀「gɐn」)。於是本讀「kiɔ55」的字,在介音脫落後,就變成「kɔ55」,然後「送氣」的「k-」再轉讀不送氣的「g-」,就讀作「gɔ55」。至於陰平(第一聲)轉讀陽去(第六聲)的例子雖不太多,卻不是 沒。譬如「摣(揸)」作動詞時(如「摣實」[義為「緊握」])讀陰平「dza55」作名詞時(如「一摣米」[義為「一把米」])卻可以讀陽去「dza22」。於是「」就可以讀成「gɔ22」了。
無論是《廣州方言詞典》所說的「注重繁文縟節」、「過於瑣碎,以致幹不出活兒」,還是《香港粵語大詞典》所說的「麻煩」、「多此一舉」,無非都是《廣韻》所說的「手足疾皃」的結果。手足有疾,做起事來自然就會有正常人認為不必要的動作,自然就會予人「麻煩」的感覺,這就與「注重繁文縟節」的人一樣,予人「多此一舉」的印象;更有甚者,就是會因此而「幹不出活兒」。由此可見上述二字就是粵語ɔ55 gɔ22的本字。
單丁(dan55 diŋ55)
白宛如《廣州方言詞典》「單丁」條︰「獨個兒︰單丁一個人去|單丁用一隻筷子唔食得飯嘅。」原來我們的「單丁」一詞,至遲明朝已經見於文學作品。白維國《白話小說語言詞典》「單丁」條,義項二︰「指一個人;獨自個。[例]你敢笑和尚沒丈母,我就單丁擺布不起你這小淫婦兒!(《金瓶》‧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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