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退休保障的大辯論,對上一次無可置疑是在1993至1994年間。當年殖民地政府要推出一個叫「老年金」的隨收隨支計劃,與今天的所謂「全民退保」十分相似,但遭到78名主要在各大學任教經濟的學者聯名反對,政府唯有放棄此計劃,今天的資深經濟教授與傳媒老手對此事應仍有記憶。當年經濟學者反對「隨收隨支」制的核心理由之一,是在香港特殊的人口結構下,此計劃要不是財政上難以持續,便是必須不停加稅,直至整個制度崩潰。
20多年過去了,香港的總和生育率比從前的估計更低,港人的壽命卻更長,亦即人口結構更接近倒轉的金字塔。若實施「全民退保」,要領取福利的退休人口比例更高,青壯年納稅人的比例更低,財金官員比20多年前更能確定此計劃會構成財政上難以承受的壓力,所以唯有對「全民退保」不表支持。
香港以外,實施隨收隨支制度的國家屢屢出現債務危機,她們的人口結構及不上香港這麼極端,但原有的退休保障制也變得捉襟見肘,甚至岌岌可危。在此內外環境都極不利「全民退保」的條件下,支持者又可提出什麼新的理據?
我1988年開始研究退休保障,開始時並無定見, 注意這問題純粹是研究經濟增長理論時被誘發,但因不少學術期刊都找過我當此領域文章的審稿,所以接觸不少相關文獻。有此經歷,我實在不認為今天支持「全民退保」的論據有多少新意。若有,只是用不同的表達方法重複一些站不住腳的理論。但佛利民說過,陳舊的謬誤永不死亡,也許我們每隔一二十年便又要梳理一下各種理論,並對錯誤的部分系統性地批判。這裏只討論一些近日常常聽到的觀點。
第一個觀點:「全民退保」人人有份,公平,領取退保福利的人不用擔心有標籤效應,被別人看不起。
「全民退保」的確有財富再分配功能,以往收入或繳納稅款不同的人,將來每月都可得到相同(或差別不大)的福利。這是否公平,見仁見智,各人大可爭論不休。假設我們認同財富應從高收入人士的口袋跑到較低收入的,「全民退保」卻仍是一個很沒有效率的財富再分配機制。不要忘記,《基本法》第107及108條已規定了香港政府要保持低稅制,並量入為出,這兩項條文,加上人口老化的現實,基本上決定了香港政府不可能有很多錢可以派。若「不論貧富」都有錢可領,可以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的資金,一定會被攤薄。
也許真的有些人面子很重要,心靈卻脆弱得很,明明要非親非故的納稅人接濟他們,卻又不肯承認現實。本來他們不承認並不打緊,但這卻會累及其他無此心理障礙的窮人,使他們也得不到較高的福利,代價是否太高?
第二個觀點:「全民退保」並不涉及世代之爭。
網上一些似乎較為年輕的激進人士認為,「全民退保」會迫使他們交稅去扶養一批他們並不認同的退休人士。他們不樂意這樣做,而且深恐將來「全民退保」爆煲,自己退休時得不到分毫。但有些人卻相信在隨收隨支制中,年輕人將來年老退休時,也一樣可得到退休福利,並無吃虧,所以「全民退保」不涉及世代之爭。
我不喜歡用「世代之爭」這種字眼去形容「全民退保」,但我們的確有必要搞清世代間有否利益衝突。「全民退保」涉及跨代式的財富轉移,即向青壯年人口徵稅,將款項派發給退休人士,但在一些特定條件下,世代間的利益衝突可以並不尖銳,這些是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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