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的ESG匯報要求

港交所認為董事會是上市公司的決策單位,由董事發揮主導角色及承擔責任是最適合不過,港交所也有發出指引,要求他們按步就班完成ESG報告。

2020年初,筆者開始寫環境、社會及管治(ESG)主題文章的時候,身邊很多朋友都不知道這3個英文字代表什麼,但是今天大家對ESG認識多了,或多或少因為疫情,大家對環境和環保議題多了關注,ESG評分高的企業跑贏其他評分低的公司,漸漸令專業人士和普羅投資者對其重視的程度相應增加。

港交所更新指引

港交所宣布,在2020年7月1日以後要按新的指引編製ESG報告如下:

1. 在財政年度5個月之內要呈ESG報告;
2. 引入強制披露要求;
3. Social中的KPI由義務原則提升至不遵守便需要作詳細解釋;
4. 在披露氣候相關議題需要和財務上有關連,港交所建議參考TCFD;以及
5. Environment中KPI要求披露相關目標。

港交所認為董事會是上市公司的決策單位,由董事發揮主導角色及承擔責任是最適合不過,港交所也有發出指引,要求他們按步就班完成ESG報告。

7步監督ESG工作

上市公司最理想是在董事會下面成立一個集團管理委員會,再在下面建立一個ESG委員會,以及監督ESG工作小組,小組成員可以包括財務、內審、風控、法務、投資者關係和人力資源等,董事會可靠以下7個步驟去監督ESG的執行:

1. 建立ESG管治:確保已就ESG事宜建立穏健的管治架構;
2. 設定等級:協定ESG的定義及其對公司的重要性;
3. 評估:決定ESG風險及機遇對公司是否策略上重要,以及與管理層一同識別重大的ESG事宜;
4. 整合:於業務策略及風險管理程序加入重要風險因素;
5. 監察及評估:獨立內部機制以監察ESG管理事宜;
6. 傳訊:確保已適當披露公司所面對的ESG風險、已採取的措施及達成目標的進度,並就策略及建立長期價值的目的,編制重要ESG訊息並向持份者發布;以及
7. 持續改進:在適當時候作檢討、完善和改進。

今天在申請上市時,港交所也需要他們提交可持續發展報告,部分取決於ESG的目標,故有意於香港上市的公司應該盡早成立上述架構,而不是上市前臨急抱佛腳,去滿足上市的要求。

本文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與大灣區碳中和協會及灼見名家立場無關。

作者簡介

邵志堯博士為大灣區碳中和協會理事、大灣區碳中和協會發起人及創會會員沛然環保(股份代號:8320)高級顧問、多家大學客座講師、全球零碳聯盟專家委員,現職香港華業金控集團負責人員和兼任宏海控股集團(股份代號:8020)。邵博士取得香港理工大學建築測量專業文憑、南澳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以及江西財經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並獲取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會員以及皇家特許測量師學會專業會員資格。他於地產行業擁有逾30年銷售及市場推廣、項目管理及顧問服務經驗,曾於多間主要地產發展商任職,包括瑞安房地產有限公司、港陸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現稱中泛置業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以及新昌營造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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