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建設密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大灣區的「淨零」道路受到各方關注及重視,若大灣區能夠率先實現碳中和目標,定能為全國提供參考範例。近日,廣東省印發《關於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對廣東省綠色低碳經濟體系、能源體系的建設和發展提出新目標和新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基本改革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域,堅持綠色低碳經濟發展,以確保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
大灣區的實踐優勢
粵港澳大灣區在實現碳中和目標上,具備一定的優勢條件。根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發布的《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在全球最佳科技集群排名中,中國深圳-香港-廣州地區位列第二位,體現了大灣區創新領先者的角色。 同時,粵港澳擁有一批知名高校、高新技術企業,產業化基地,並匯聚眾多高素質人才,形成聚合效應,為大灣區科技創新提供強勁支持。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支持香港私募基金參與大灣區創新型科技企業融資,允許符合條件的創新型科技企業進口香港上市集資平台,有利於大灣區內創新型科技企業的發展。同時,粵港澳透過綠色金融達至雙碳目標的條件亦逐漸成熟。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今年7月印發《廣東省發展綠色金融支援碳達峰行動實施方案》明確表示,力爭2025年廣東全省設立綠色專營機構40家,信用類綠色債券和綠色金融債發行規模較2020年翻兩番;綠色保險全面深入參與氣候和環境風險治理,累積提供風險保障逾人民幣3000億元。
大灣區的實踐限制
此外,大灣區的碳中和實踐存在限制條件。廣東省面臨能源結構挑戰,對火力發電和省外輸入電力依賴程度較高,非化石能源增長潛力相對有限,且不具備開發大規模集中式風力和太陽能發電的有利條件。除能源結構挑戰外,有學者分析,預計到2030年,大灣區人口將達到1億,到2050年達到1.4億,人口增長無疑會提升能源消耗量,加劇控制能源消耗總量的壓力。
碳中和道路任重道遠,大灣區想要率先實現這一目標,需要發揮先行者角色,落實《意見》內提出的實施意見,並以《國家十四五發展規劃綱要》為指引,實施以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碳目標管理制度,優化減排機制, 淘汰技術水平落後的高耗能,促進能源轉型。
同時,打造有利於減排技術發展的創新環境,推動低碳領域基礎科學研究和技術研發創新,加大科研投入,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等開展技術研發,加強產學研合作,以創新技術加速減碳進程。隨着橫琴、前海兩個合作區加速發展,大灣區減碳實踐需要緊捉橫琴、前海合作區建設的重大機遇,發揮香港、澳門世界級城市優勢,協同各方力量,以加快實現碳中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