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解政府對高鐵超支的財務安排

既然成本在844.2億元封了頂後,政府實際上承擔了所有的超支,為什麼還要與港鐵對簿公堂,追究責任?
上周一政府公布了解決高鐵超支的財務安排建議,是否落實,還有待明年2月立法會是否通過撥款及港鐵的小股東是否贊同。據報道,控股權達75.7%的政府並不打算投票,否則議案必然通過。
 
有不少評論人說今次的財務安排是政府與港鐵玩了財技。這次的方案雖看似複雜,但若仔細推敲一下,其實也十分簡單,並無高深學問在內。因此事涉及數以百億計的港人資產,我們應搞清楚其細節與對不同人等利益的影響。
 

高鐵超支 政府埋單

 
首先是背景資料。2009年底高鐵建造成本估算的折現值,以當時價格計算, 是650億元,現時的封頂價是844.2億元,超支194.2億元。今天的物價比2009年底高出26%,把當年的650億元與今天的194.2億元簡單地加起來,嚴格來說,有點不妥,若以今天而不是2009年的物價作標準,把26%的物價升幅也考慮在內,總成本應是接近1013.2億元。現時政府打算向立法會申請撥款196.025億元以應付超支部分,款項會交給港鐵以完成工程,但在2016及2017年的下半年,港鐵總共要每股派息4.4元,共支出257.6億元,當中195.1億元送回政府手上,62.5億元則派給擁有24.3%股權的小股東。
 
天下沒有免費午餐,按照這個財務安排,誰要負擔起這194.2億元的額外開支?我們先看看政府的賬。按照計劃,政府在2016年初先付出196.025億元予港鐵,在2016及2017年卻收回195.1億元的股息,一出一進,表面看幾乎毫無損失。再看小股東,他們不用像政府般要先付款予港鐵,但卻可收到62.5億元的股息,表面上看,他們是賺了。政府沒有賺也沒有損失,小股東卻賺了62.5億元,那麼超支的194.2億元誰要埋單?
 
答案很簡單,其實是政府在埋單,小股東無賺無蝕。到了港鐵派出257.6億元股息後,這間公司的價值便要應聲下跌,跌幅多少?若其他因素不變,剛好也是257.6億元。按持有股份的比重,政府的損失等於她擁有的港鐵股票所蒸發掉的195.1億元,小股東持有的股份市值也消失了62.5億元,剛好可抵銷掉他們賺到的股息。
 
由此可見,整個財務安排的意圖便是保障小股東的利益,使他們不致因超支而蒙受損失。又因這個安排可減少困擾港鐵多時因超支而引起的不確定因素,所以股價還可能稍有上升動力。因政府的開支等同納稅人的開支,所以我們可以說是納稅人替超支埋單,但不能說小股東在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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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鼎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