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與中國共產黨的未來

正是因為腐敗會導致中國官方所說的「亡黨亡國」,反腐敗運動本身就成為目的。腐敗已經發展蔓延到如此嚴重的程度,如果不通過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實現治標,做其它任何事情(包括治本)也會顯得無濟於事,不會有什麼效用。

既是目標也是手段

 
正是因為腐敗會導致中國官方所說的「亡黨亡國」,反腐敗運動本身就成為目的。腐敗已經發展蔓延到如此嚴重的程度,如果不通過大規模的反腐敗運動實現治標,做其它任何事情(包括治本)也會顯得無濟於事,不會有什麼效用。這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發動聲勢浩大的反腐敗運動的最大理性。
 
不過,在實現了這個初始目標之後,反腐敗運動又表現為手段,即實現其它目標的有效工具。只要中共是具有使命感的政黨,這種反腐敗運動就不會有結束的一天,而是常態化的政治行為。在今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反腐敗可以說是中共實現「四個全面」的起點。 「四個全面」即全面實行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儘管可以從不同角度來解讀「四個全面」,但如果考慮到中共是中國政治和改革事業的主體,完全可以認為第四個「全面」最為關鍵,前面三個「全面」都是中共所要實現的短長期目標。如果把第四個「全面」放在最前面,就很容易理解「四個全面」了,即中共要通過從嚴治黨來實現其方方面面的使命。
 
從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來說,中國儘管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並且人均國民所得也達到了7,800美元,但離實現全面小康社會即人均12,000美元還有相當的距離。中國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就是要實現這個目標。如果實現,就是要通過深化改革。再者,社會經濟的發展是一個永無止境的過程。在實現全面小康社會之後,中國還必須把自己提升為高收入國家。
 

法治非一日建成

 
從制度建設來說,中國更可以說是百廢待興。改革開放之後,領導人的最高議程就是經濟發展。儘管也沒有忽視制度建設,但並沒有把此置於最高的議程,並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十八大四中全會出台了以法治建設為主體的制度建設規劃,首次把制度建設提高到頂層設計的高度。但法治建設並非一朝一日所能完成,而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事實是,即使具有法治精神和文化的西方,這個過程也至少走了一個半世紀。即使到現在,西方的法治也並非十全十美。
 
無論是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還是法治建設,都需要強大的政治主體。在中國,這個強大的主體只能是中國的執政黨。儘管社會組織和力量也在成長,人們也在談論它們的作用,但現實地說,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取代中共作為政治力量主體和改革主體,不管人們對其的看法如何。
 
如何保證中共起到其應當起到的領導作用呢?任何社會,一個政黨如果深陷腐敗,不僅起不到領導作用,反而會拖社會經濟發展的後腿。如何促成政黨的領導作用?那就是全面從嚴治黨,即第四個「全面」。
 
全面從嚴治黨也就是要解決「關鍵的少數人」的問題。執政黨尤其是執政黨的領導層是中國社會的關鍵少數,如果這個關鍵的少數出了問題,整個執政黨就會出問題,政府就會出問題,社會就會出問題。任何國家,無論是社會經濟的發展、制度建設還是文明水平的提高,「關鍵的少數」是關鍵。美國如果沒有華盛頓一代精英就不會是現在的美國,日本明治維新的成功在於關鍵的少數,新加坡的成功離不開李光耀等關鍵的少數。比較而言,缺乏這個「關鍵的少數」的國家或者「關鍵的少數」沒有起到關鍵作用的國家,往往社會經濟低度發展、制度無效甚至失敗。中國古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是很有道理的。這裏不僅指的是「關鍵的少數」的道德作用,更是指這個群體在制度設計和建設中的作用。如果「關鍵的少數」不能設計和建設好的制度,整個社會就要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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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